醫護人員注意:事業單位≠事業編制,你籤的是哪類合同?


醫護人員注意:事業單位≠事業編制,你籤的是哪類合同?

從黨的十四大提出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目標算起,中國特有的"事業單位"改革已經走過了29年曆程。相關的人事聘用、機構編制、管理體制、績效工資、養老保險等改革和試點細水長流般地延宕至今。其間,各種試探、揣測、觀望,甚至抱怨的社會心態,不斷推高各界對於事業單位改革的期盼熱度。

目前,事業單位招聘的方式主要有四種,分別是:備案制、合同制、人事代理、勞務派遣。(事業編制大家都比較瞭解,咱們今天就暫時不做過多的瞭解)四種方式的具體含義及區別是大家目前較為關心的問題。下面,就為大家做一個簡單的分析。


醫護人員注意:事業單位≠事業編制,你籤的是哪類合同?

第一是備案制

指我國境內所有用人單位招用依法形成勞動關係的職工,都應到登記註冊地的縣級以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勞動用工備案手續,用人單位新招用職工或與職工續訂勞動合同的,應自招用或續訂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進行勞動用工備案。

我們可以把備案制理解為浮動編制,你在醫院工作,醫院的這個名額是你的,但是人事網查不到你的名字,這個崗位不屬於個人,僅隸屬醫院。備案制人員的招聘方式和待遇等,與原事業編人員是完全相同的,但備案制定崗不定人,崗位還是編制崗位,但是人員沒有編制。

備案制員工與事業單位簽訂的是勞動合同,合同會到期的,雙方可以選擇續約或是解約。備案制使雙方都具有一定的選擇權,是事業單位逐漸收回編制的一種方式。

第二是合同制

從字面意思理解,就是屬於合同工,是臨時性質的招聘方式,不佔用編制名額,合同到期之後,單位可以決定是否繼續和你繼續簽約。當然,薪資待遇和福利待遇和在編人員也是有差別的,福利待遇、薪資水平等等內容,都是根據簽署的合同條款來決定的,沒有特殊情況,合同不發生變化,那麼你的薪資待遇和福利待遇也是不變的。

但是合同制有規定,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於三年。相關待遇的是事業單位自己來制定標準,一般會比衛生局工資標準低不少。同時要補充一點,醫院合同制職工是沒有權利擔任任何行政職務的。

第三是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服務中心,按照國家有關人事政策法規要求,接受單位或個人委託,提供人事檔案管理、職稱評定、社會養老保險金收繳、出國政審等全方位服務,是實現人員使用與人事關係管理分離的一項人事改革新舉措。

人事代理是和用人單位或者人事部門簽訂勞動合同,是合同工。其工資、人事關係、社保等,都是和用人單位直接發生關係的。人事代理的工資收入等個人待遇、社會地位,只略低於正式職工。

第四是勞務派遣

是指由勞務派遣機構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再由其用工單位向派遣機構支付一筆服務費用的一種用工形式。通俗的講就是勞務派遣的員工所屬單位是派遣機構,醫院等事業單位只是你的上班地點,本質上就是“外包”。

勞動者與實際用人單位之間沒有合同關係,並不存在勞動法意義上的勞動關係,實際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管理和使用是基於其與勞務派遣單位的勞務合同。勞務派遣工的工資,是由用人單位支付費用給勞務派遣公司,由勞務派遣公司給付的,其工資水平不僅低於正式職工,也低於人事代理和合同工。

就工作穩定性和福利待遇方面,進行了一個排名,僅供小夥伴們參考:事業編>備案制>人事代理>合同制≥勞務派遣。絕大部分崗位可以適用這個排序。


醫護人員注意:事業單位≠事業編制,你籤的是哪類合同?

2020事業單位改革完成,事業改革後有什麼變化?

事業單位將在2020年改革完成,公立醫院雖然會取消事業編制,但事業單位的屬性還在,沒有了編制的束縛之後,很多醫生的收入會有很大的提升空間,各公立醫院可以在自己合理的收入範圍內,將部分收入用於人員的獎勵,以此來提高醫務人員的薪資待遇。

而工資的變化影響較大的就是教師群體。

中央出臺意見中明確指出“教師工資將不低於或者高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並且工資待遇往基層教師傾斜,爭取越基層待遇越好,對於教師來講絕對的好消息。

但是也有很多網友提出類似這樣的看法:

@泰山24946:教師的職責是育人,醫生的職責是治病救人。這次新冠病毒的大流行,是醫護人員首先衝到第一線,他們不顧自身安危掄救病人,以自己的命換取別人的命。建議國家,給衛生機構增編,要提高醫護人員工資水平,享受和教師一樣的待遇。

@v24237137677:為什麼醫務人員工不能高於老師這不公平,理由,一,醫務人員學歷,學制,學校檔次大多高於老師。二,工作量,時間,責任,風險,遠遠大於老師。三,現在老師根本不講教學質量,注重家教錢來的快,好壞一個樣,從來扣不到獎金。四,任何災難,疫情從來看不到老師,看到都是公安,醫生,軍人。五,尊重老師,是對的,老師是職業,教學是任務,國家花錢以不少了,這點活醫生都能幹,醫生活老師能幹嗎,為什麼總為老師提工資。

@鍾情重情:給醫護編制,戰時有保障。

@寶盛龍鋼結構:醫護人員和教師同等編制提高醫護人員薪資待遇,醫護人員比教師付出代價大。

@手機用戶60267393728:要考的證多,繼續教育還要學分,沒節假日,風險大,哎!這醫護人員跟老師是不可比的啊,太不公平了!

@婉約1229:醫學專業學生讀書時間長,內容繁多,工作後也是必須要不斷的學習和更新知識和技術;上夜班、不能正常休節假日,醫患矛盾多精神壓力大;醫院人員工資低,財政撥款也是蜻蜓點水,總之,醫務人員這個職業體累心累待遇也不咋的!


醫護人員注意:事業單位≠事業編制,你籤的是哪類合同?

對於醫護人員,發展趨勢如何?

自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爆發以來,各地醫護人員紛紛奔赴武漢疫區開展支援工作。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上強調要加強公共衛生隊伍建設,健全執業人員培養、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評價和激勵機制。由此可見,此次疫情過後,各地醫療衛生機構將會進一步增加公共衛生人才隊伍的招聘。


醫護人員注意:事業單位≠事業編制,你籤的是哪類合同?

在前幾天,小編髮布的《2020年起,除公務員外,這5個工作待遇或更高,也是鐵飯碗》一文中,下方評論竟然都是清一色詢問關於護士的。

醫護人員注意:事業單位≠事業編制,你籤的是哪類合同?

疫情發生以來,武漢市以及來自全國的醫務工作者不畏風險、逆勢而行、奮戰在抗擊疫情的一線。馳援湖北武漢的醫護人員目前已近3萬多人,其中有70%以上是護士,並且是以年輕護士居多。

有一些小護士在抗疫一線奮戰的同時,也提出了自己的一些訴求,引起了網友的廣泛爭議。

她們說,等疫情結束了,能不能給我們一個編制,我們不想當臨時工了,想一輩子為國家做貢獻。

還有新聞報道稱一位年輕的護士因長時間工作,勞累過度突然暈倒,醒來後大家問她疫情結束後的打算,她說:“我會繼續努力工作,可以考慮給個正式編制嗎?”

醫護人員注意:事業單位≠事業編制,你籤的是哪類合同?

據業內人士稱,現在大醫院裡有一半的年輕護士屬於編制外,她們與編制內在待遇上有不小的差距。

因為醫院沒有編制,護士崗位絕大多數是臨時工,護校畢業就直接聘任上崗,享受的是臨時工待遇。

她們冒險逆行,堅定抗疫,用行動經受住了考驗!你覺得是否應該給她們一個編制呢?你所知道的事業單位在編與合同編制員工的薪酬差別有多大?你支持合同制員工與在編員工同工同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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