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財庫局:證監會等就延遲刊發年報髮指引能釋除業界擔憂

港財庫局:證監會等就延遲刊發年報髮指引能釋除業界擔憂

觀點地產網訊:3月17日,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發表網誌指,很高興看見證監會及聯交所在因應疫情的最新發展及在聽取業界的寶貴意見後發表進一步指引,再一次強調理解業界所面對的挑戰,亦再一次重申在12月31日年結的上市公司若能在3月31日前刊發未經核數師同意的初步業績公告,或管理帳目,或“重要財務資料”,該些上市公司的證券將得以繼續交易。指引亦清楚界定“重要財務資料”所涵蓋的內容。

此外,上述三類上市公司以及能公佈經核數師審核業績的上市公司亦可延遲刊發其年度報告,初次延期最多為由今天起計60天。在有需要的情況下聯交所亦會考慮進一步的延期申請。

他指,政府非常重視業界的意見,並認同在前所未見的疫情下,需作出靈活、務實及彈性的處理。相信證監會及聯交所的進一步指引能釋除業界的擔憂,並將繼續密切留意事態的發展,以協助上市公司及會計界應對眼前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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