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邵彌《行草書十八札卷》
此卷是邵彌寫給一位叫令和的十八件信札,裝裱成一個卷子。令和即邱旼,字令和,是當時著名篆刻家,亦工詩。
金俊明稱邵彌十八箋“正當與王氏十七行雁行墨苑”,並說“吾言匪阿,可為知者道耳”,儘管很誠懇,但還是言過其實,倒是謝稚柳跋“此僧彌十八札,並出於行草,拙茂有致……獨其書法亦復出入晉宋,前人論之詳矣”樸素而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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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彌草書
邵彌《致公遠札》
邵彌草書 扇面
邵彌行書 手卷
邵彌(約1592-1642)字僧彌,號瓜疇,又號長齋,灌園叟,青門隱人,芬陀居士。長州(今不蘇吳縣人)。其性迂癖不諧俗,好學而多才藝。工詩文書畫,擅山水,喜畫蘭花、水仙。遠宗荊、關、黃、王,近學吳門諸家,面貌多樣,具有"清瘦枯逸,閒情冷致"的風格,畫如其人。“畫中九友”之一。
邵彌書法學二米父子,楷書法鍾繇,此卷後金俊明跋“僧彌書得髓二王,旁涉北海,並臻其勝,晚得戲入襄陽之室。姿致奕奕,更覺絕倫超群矣。”襄陽即米芾。此卷書法寫的十分流利,草法純熟,文氣十足,這是當時許多文人的書法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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