隰縣道路交通安全領導小組召開全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會議

3月12日,隰縣道路交通安全領導小組召開2020年度全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會議。副縣長、縣公安局長張春生,縣道路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縣重點工程建設項目及運輸企業負責人共計30餘人參加會議。

會議通報了全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況,對2020年全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張春生副縣長就加強轄區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提出四點要求:一是認真分析研判交通安全風險點。交警部門要通過違法數據分析、抽查路面車輛等方式,對發現的源頭環節交通安全風險隱患,及時告知源頭管理單位進行倒查。同時,科學安排勤務,加強路面巡邏管控,以緝查布控系統等科技手段為依託,開展路面重點查緝,嚴查重點車輛交通違法行為。二是監督企業強化隱患排查治理。交通運輸部門要認真落實督導管理責任,監督道路運輸企業、項目標段、郵政、快遞等企業加強隱患排查,建立隱患分類管理和整改制度,分類分級加強事故隱患管理,加強風險源辨識、評估和管控,對重大隱患進行掛牌督辦、限期整改。三是鄉鎮政府建立工作機制。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建立由政府主管領導牽頭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機制,針對性制定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措施,按照部門職能分工明確各有關部門交通安全工作職責。督促村級單位召開專門會議,嚴格落實方案要求。

四是加強信用建設宣傳。宣傳部要廣泛利用新聞媒體、門戶網站、社交平臺等媒介,宣傳報道信用建設工作進展和成效。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嚴重失信行為,推介誠信典型,弘揚誠信文化,凝聚社會共識,營造誠信經營、文明出行的良好交通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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