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長安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三十八次會議決議公告

證券簡稱:長安汽車(長安B) 證券代碼:000625(200625) 公告編號:2018—49

重慶長安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屆董事會第三十八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公司於2018年8月28日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三十八次會議,會議通知及文件於2018年8月24日通過郵件或傳真等方式送達公司全體董事。會議應到董事14人,實際參加表決的董事14人。本次董事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會議形成的決議合法、有效。會議以書面表決方式審議通過《關於將公司新能源汽車業務相關資產劃轉給全資子公司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14票,反對0票,棄權 0票。

為適應新能源汽車業務發展,公司擬進行內部資產重組,將其與新能源業務相關的部分資產以及與其相關的部分業務、人員劃轉至其全資子公司重慶長安新能源汽車科技有限公司。詳細內容見同日披露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及《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上的《重慶長安汽車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將公司新能源汽車業務相關資產劃轉給全資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50)。

重慶長安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8月29日

證券簡稱:長安汽車(長安B) 證券代碼:000625(200625) 公告編號:2018—50

重慶長安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將公司新能源汽車業務相關資產劃轉給全資子公司的公告

重慶長安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安汽車”或“公司”)於2018年8月28日召開七屆三十八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將公司新能源汽車業務相關資產劃轉給全資子公司的議案》,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產劃轉概述

為適應長安汽車新能源汽車業務發展,長安汽車擬進行內部資產重組,將公司與新能源汽車業務相關的部分資產(以下簡稱“標的資產”)以及與其相關的業務、人員劃轉至公司全資子公司重慶長安新能源汽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能源科技”)。

本次劃轉屬於公司內部資產劃轉事項,不屬於關聯交易,也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資產劃轉雙方基本情況

(一)劃出方基本情況

名稱:重慶長安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類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住所:重慶市江北區建新東路260號

法定代表人:張寶林

註冊資本:480,264.8511萬人民幣

成立日期:1996年10月31日

經營範圍:製造、銷售汽車(含轎車),製造汽車發動機系列產品。汽車(含小轎車)開發,汽車發動機系列產品的開發、銷售,配套零部件、模具、工具的、開發,製造,銷售,機械安裝工程科技技術諮詢服務,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開發、生產、銷售計算機軟件、硬件產品,計算機應用技術諮詢、培訓,計算機網絡系統設計、安裝、維護,代辦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委託的電信業務。

(二)劃入方基本情況

名稱:重慶長安新能源汽車科技有限公司

類型: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資)

住所:重慶市江北區魚嘴鎮永和路39號2屋208室

法定代表人:李偉

註冊資本:9,900萬人民幣

成立日期:2018年5月28日

經營範圍:新能源汽車整車及汽車零部件的研發、生產、加工、銷售和諮詢服務;汽車整車製造(不含汽車發動機);汽車零部件銷售;汽車工程和技術研究和試驗發展;汽車信息技術諮詢服務;汽車工程技術與設計服務;節能技術推廣服務;新能源技術推廣服務;環保技術推廣服務;新材料技術推廣服務;技術進出口;利用互聯網銷售汽車、摩托車、零配件;機動車充電服務;汽車租賃服務(不得從事出租客運和道路客貨運輸經營);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三)劃出方與劃入方的關係

劃入方新能源科技是劃出方長安汽車的全資子公司,劃出方長安汽車直接持有劃入方新能源科技100%股權。

三、劃轉資產情況

公司擬將公司擁有的新能源汽車業務相關的部分固定資產、存貨、其他應收款以及專利、專利申請權、軟件著作權和技術秘密以2018年5月31日為審計基準日,按經審計的賬面價值(標的資產中的專利、專利申請權、軟件著作權和技術秘密對應的研發支出均已進行費用化處理)劃轉至全資子公司新能源科技。劃轉基準日至交割日期間發生的資產及負債變動情況將據實調整並予以劃轉。

根據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的安永華明(2018)專字第60662431_D05號《審計報告》,截至 2018年 5月31 日,劃轉資產的資產總額為1,135,128,338.90元。

單位:人民幣元

四、員工安置

本次劃轉涉及的相關人員,依據“人隨業務、資產走”的原則,由新能源科技接收,員工工齡連續計算,薪酬待遇不變,並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履行必要的程序後對員工辦理相關的轉移手續,進行合理安置。

五、本次資產劃轉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劃轉旨在調整公司內部業務架構和實施業務整合,有利於優化資源配置,理順管理關係,促進公司更好發展。本次劃轉在公司合併報表範圍內進行,不涉及合併報表範圍變化,對公司經營情況不會產生重大影響,也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及其股東利益的情形。

六、備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三十八次會議決議;

2、安永華明(2018)專字第60662431_D05號《審計報告》。

特此公告

重慶長安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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