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條件的禁行路段可允許公共汽車通行

昨日,《西安市公共汽車客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出臺,將於今年12月1日起施行。《條例》明確了公交場站規劃、路權分配、公交定價機制等涉及公交發展的重要內容。

昨日的新聞發佈會上,西安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牛犁介紹了《條例》的主要內容。

優先保障公交設施用地 不得擅自佔用或改變用途

《條例》提出,規劃部門應優先保障公共汽車客運服務設施用地,根據地塊開發強度、人口指標等因素,明確公共汽車客運服務設施的用地範圍、功能佈局和控制要求。經確定的公共汽車客運服務設施用地,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佔用或改變用途。

配套建設的公共汽車客運服務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未按照規定進行配套建設的,主體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科學劃設公交專用道 設置優先通行信號系統

《條例》明確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會同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運營企業根據城市道路的技術條件、交通流量、出行結構等因素,科學劃設公共汽車專用車道和設置優先通行信號系統,完善公共汽車專用車道交通標誌、標線,加強專用車道監控管理。符合條件的禁止轉向和單向行駛路段,可以允許公共汽車通行,並在具備條件的主要路口,設置公共汽車專用導向車道,保障公共汽車優先通行。

根據運營成本、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等確定票價

《條例》結合西安市實際,明確了票價制定和調整標準。價格部門應當會同財政部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建立公共汽車客運票價與運營企業運營成本和政府補貼的聯動機制,根據運營企業運營成本、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和不同交通方式之間的比價關係制定或者調整公共汽車客運票價。

市、區縣人民政府可以制定乘坐公共汽車的票價優惠政策,明確優恵乘車的條件、範圍、優惠時段、標準和辦理程序等事項。

《條例》的出臺將有助於解決西安公交發展問題

10月15日,《華商報》原點週刊就西安公交出行難的問題進行了調查走訪,發現西安公交存在公交空白、線路少等問題,業內人士和專家普遍認為,造成這些問題的原因在於公交場站的缺乏、公交司機缺口大、公交專用道劃定少等原因。(詳見華商報10月15日B01、B02版)

昨日會後,就《條例》出臺可能對西安公交發展產生的作用,華商報記者專訪了西安市交通局相關處室負責人。

西安市交通局政策法規處負責人介紹,《條例》的出臺將有助於解決目前公交場站規劃不夠理想、場站設施用地不能得到保證、財政補貼不能及時足額撥付到位、線網布局不科學等問題。西安市交通運輸管理處相關負責人介紹,西安公交發展中最困難的問題是公交場站的問題。公交的發展是一個系統工程,除了交通運輸部門以外,需要國土、財政、規劃、建設等部門配合完成。現實情況是,很多地方沒有考慮到公交場站的設計、規劃和建設,這些前提條件不解決,交通部門無法完成公交佈線和線路優化。《條例》的出臺明確了區縣、開發區在公交場站規劃建設中的職責和任務,解決了公交場站的保障和公交線路佈局等問題。

限行後公交成為大多數人的出行首選,如果公交車一直堵在路上可能就面臨沒人願意坐的情況。而提高運行效率首先要提高運行速度,劃定公交專用道是一個有效的做法,《條例》中也明確了這一點。 華商報記者 趙瑞利 實習生 朱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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