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國家監察全覆蓋·看實招」行賄受賄一起查:內蒙古順利查辦留置第一案的突破口

開局就是決戰。農曆正月十四,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對烏蘭察布市委常委、集寧區委書記楊國文采取留置措施。3個月後,楊國文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移送檢察機關。

作為自治區監委掛牌成立以來自行查辦的首起留置案件,楊國文案涉案金額上億、涉案人員眾多,區紀委監委在3個月內漂亮拿下這一仗,得益於持續深化的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帶來的制度優勢。

“楊國文案是自治區紀委監委立案查處的留置第一案,必須嚴格依規依紀依法,確保實現良好的政治效果、紀法效果和社會效果。”自治區黨委常委、紀委書記、監委主任劉奇凡給專案工作明確定調。

細數楊國文違法亂紀的事實,“雙開”通報中“四個意識各個皆無,六項紀律項項違反”等內容觸目驚心。其所作所為更是讓人深惡痛絕:讓司機開著公車送他夫婦倆去北京看女兒,每晚九點後開始出去尋歡作樂,有人在其辦公室排隊送禮,據查送禮金幹部達百餘名,行賄企業家達百餘名……作為烏蘭察布市委市政府所在地集寧區的“一把手”,楊國文給這個有“中國草原避暑之都”美譽的城市,帶來了極其惡劣的影響,成為當地政治生態的重大汙染源。“抓得好!”這是楊國文落馬後當地群眾的共同心聲。“很受震動,更當引以為戒。”這是自治區紀委監委深挖楊案根源,一手懲、一手治,專門在烏蘭察布市集寧區召開警示教育大會後黨員幹部的深刻反思。

首起留置案也是對監察體制改革成果的檢驗。

“涉案企業家們最初前來談話時,似乎事先約好了一樣,不僅來了之後一句話不說,各個還都戴著紅圍巾、穿著紅襪子,紅鞋墊上甚至繡著‘踩小人’三個字,以為闢了‘邪’就可以矇混過關。”楊國文專案組副組長、自治區紀委監委第八紀檢監察室副主任程廣軍,回憶起查辦案件快一個月時所遇到的瓶頸,既哭笑不得,又連連感嘆案件突破之難。

面對行賄人互相通氣、專案組連續談話未取得實質性進展的僵局,自治區監委在充分掌握外圍證據基礎上,依法果斷對6名主要涉案企業主實施留置,並將對其留置的消息公佈在網上,以行震懾。留置行賄人的震懾威力很快顯現,行賄人紛紛鬆口交代,一掃之前的桀驁之態。可以說,有效運用留置措施、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對此案的快速突破、證據固定起到了重要作用。包括留置在內,在對楊國文的審查調查過程中,專案組運用了12項調查措施中除“勘驗檢查”外的11項,還依法協調有關部門使用了技術調查和限制出境措施。

楊國文案能又好又快辦結,與這些措施的全要素、組合使用不無關係。除此之外,與體制機制的順暢銜接也直接相關。改革後,自治區紀委監委不斷完善配套法規制度,研究制定了《監督執紀監察工作辦法(試行)》《審查(調查)措施使用規範》《監督執紀監察工作流程圖》等“四個一”工作制度。在楊國文案中,執紀審查和依法調查有序對接,案件審理室和區檢察院公訴部門提前介入,對違法證據的客觀性、合法性嚴格審核把關,保證了案件的順利辦結和正式移送。紀法全面貫通、法法無縫銜接,使改革真正達到了“一加一大於二等於三”的良好效果。

“監察法的出臺,為紀檢監察干部開展工作提供了‘尚方寶劍’。”自治區紀委監委秘書長潘勇說。

楊國文案是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後自治區紀委監委執紀執法高效有力的一個縮影,是內蒙古正風反腐高壓態勢中的個案體現。今年上半年,全區共處置問題線索16465件,同比增長53.4%;立案4426件,同比增長24.6%;採取留置措施109人,較去年同期“兩規”人數增長738%,留置平均用時32天。最引人注目的是,自治區紀委監委上半年公佈了9起廳級幹部被留置調查的消息,7月份又連續3天留置3名正廳級幹部,“打虎”的力度還在加大。(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 付金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