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楊禁賽8年:做父母,千萬不能讓孩子犯這三個錯

文|夜闌臥雨

3月4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公佈孫楊仲裁報告,很多具有爭議的地方一一解釋清楚,至此,除非孫楊在申訴後續提供更有利的證據,孫楊藥檢案基本已宣判。

事件起源於2018年9月,孫楊因為沒有配合藥檢,並且未能解釋摧毀藥檢瓶的原因被WADA(世界反興奮組織)上訴。由於是第2次犯規,得到了禁賽8年的懲罰。

孫楊禁賽8年:做父母,千萬不能讓孩子犯這三個錯

此後,孫楊一直在微博為自己呼籲、解釋,為此有人憤慨,有人為他鳴不平。但隨著越來越多細節浮出水面,理智的聲音最終佔在了上風。

這次仲裁報告,說明了孫楊在藥檢過程中撕毀興奮劑檢測表,叫保安用錘子砸碎檢測瓶的細節。根據以往經驗,懲罰被推翻的概率微乎其微。

從世界泳壇歷史上唯一一位男子游泳項目大滿貫冠軍到被禁賽8年、運動生涯瀕臨終結的下場。一路走來,孫楊充滿爭議,也令人唏噓。

教育家蘇霍姆林斯基曾說,"每一瞬間,你看到孩子,也就看到了自己。"父母對孩子的影響至關重要。

為人父母,我們更應以孫楊為鑑,避免孩子犯以下三個錯誤。

01

忌驕傲自大

孫楊無疑是我國最優秀的游泳運動員。

6歲被游泳教練選中,16歲正式進入國家游泳訓練隊。他是世界游泳史上拿到獎牌最多的運動員。

可另一方面,他也充滿了爭議性。

2003年全運會上,因為贊助商贊助的是群體而不是孫楊個人,孫楊在母親唆使下用國旗貼掉了贊助商logo,這件事鬧上了微博熱搜,卻最終不了了之。

在娛樂節目吐槽大會上,孫楊對遊不過自己的運動員公開嘲諷:霍頓,蓋伊,你們再遊得快一點,就能喝到我美味的洗腳水了。

孫楊禁賽8年:做父母,千萬不能讓孩子犯這三個錯

儘管孫楊之前與這兩位運動員有過節,但在公開場合如此放言,多少有些不妥。

海恩法則講述了這麼一個道理,每一次重大事故後,都有無數次事故隱患。

2018年9月4日,IDTM(國際興奮劑檢測與管理機構)來孫楊家中進行興奮劑檢查,因為其中的主檢官去年曾被孫楊投訴,因此孫楊懷疑他們的資質。

在主檢官出示了工作證件後,孫楊依然信不過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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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瓶被砸)

在仲裁法庭上,孫楊驕傲地說道:我們的手上有所有的錄像、視頻、監控、照片,我不知道你有勇氣看麼?這會讓人覺得IDTM執法機構非常糟糕!

可結果出來恰巧在他的意料之外,IDTM的證件出示符合規範。孫楊方緊抓的"每一位採樣人員都要出具授權文件"這一條規則,卻並不出自規範文件。

IDTM認為,採樣人員的授權文件是通用函並無問題,並且這也是情有可原的——採樣在某些情形下是根據選手成績抽查,不可能提前準備寫明運動員和採樣人員名字的授權文件,因此並未對此作強制要求。

孫楊本應找到更好的切點進行反駁,但他以手中的證據充足為傲,最終為自己的驕傲買單。

02

忌情緒失控

孫楊沒有給予主檢官信任,反而讓保安用錘子砸碎了檢測瓶,而且撕毀了檢測表。

衝動是魔鬼,這兩樣行為確鑿了孫楊暴力抗檢的證據。

其實他對檢測人員身份產生疑慮,完全可以先提交藥檢,而後申請檢測存疑,即"有異議地接受檢測",國際上也有這樣的先例。

孫楊沒有,在得知懲罰結果後,他連發數條微博,暴露了當事人信息,激起群眾的憤慨。

IDTM的報告中,還指出了他有恐嚇當事人的嫌疑,從而導致當事人沒有參加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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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庭審過程中,孫楊屢屢露出輕蔑的表情,出言不遜。他還嗆起了法官,"尿檢官讓你的母親站在後面看你排尿,你會樂意麼,這是尊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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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楊像極了一個大男孩,覺得心裡不服氣時便出言反擊。

可這些情緒化的表現,在仲裁組看來,是他沒有對自己犯下的錯表達醒悟,因此最終定下了禁賽8年的懲罰。

同樣是面對質疑和反對,姚明的處理方式就顯得高情商不少——

當籃球運動員巴克利在節目中放言:"姚明就是個菜鳥,只要他單場得到19分以上,我就當眾親驢屁股!"時,姚明幽默地回應道:"那我就天天都拿18分吧!"

後來姚明真的在比賽中砍下"20+",巴克利履行諾言親吻驢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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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明卻真誠地回應:巴克利就是在開一個玩笑……他願意犧牲,我覺得他是一個非常值得尊重的人。

而孫楊,曾因為對手不願與他站在同一領獎臺上,挑釁說道:"You loser. I'm win",這個鏡頭被拍了下來,變成現在輿論發酵時的把柄。

一時的意氣用事,很容易成為後來的悔不當初。

03

忌違反規則

在孫楊藥檢案的仲裁庭上,發生了這麼一幕,引起了聽眾的哈哈大笑。

在翻譯途中,孫楊因為不滿自己的翻譯語速過慢,朝聽眾席招了招手。一位灰衣男子未經允許,直接走上仲裁庭坐在了孫楊身邊,替換掉了之前的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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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員一臉懵逼,而孫楊似乎並不認為,這有必要尋求仲裁組的許可。

對此,仲裁組的回覆是:建議孫楊尊重程序的權威。他是世界一流的運動員,但是規則適用於他,就像適用於所有運動員一樣,必須遵守。

這位冒失上場的救兵,最終也慘遭替換。

在審判中,仲裁組緊抓住一個問題"孫楊之前經歷過59次檢測,從來沒有異議。為什麼在第60次,突然抗檢。"

孫楊的回覆是"並不熟悉",可無論是真的不熟悉,還是情緒使然選擇抗拒,遵守規則都是第一要求。

有位網友說得好,外國人會允許你鑽規則的空子,但絕對不允許你違反規則。

如果孫楊沒有貿然反抗,或許可以避免這次懲罰。可他在情緒衝突下違反規則,最終只好吞下苦果。

04

做父母,引以為鑑

沒有及時地阻止孫楊的行為,無疑反映出孫楊團隊的落後。事實上,一般的運動員都有專業的團隊,而孫楊的團隊是他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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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過去很魔幻,實際上是因為孫楊的母親過於強勢,她習慣一手掌握兒子的生活,不準別人插手。

她不準孫楊掌控自己的社交賬號,但凡有負面報道,一定打電話給報道記者的上級投訴,而很少想過孫楊的不是。

俞敏洪曾說,熊孩子的背後,往往有熊家長。

在檢察官助理拍照和錄像的證詞過程中,孫楊的母親與其他人發生衝突。這一幕和孫楊反抗藥檢的畫面不謀而合。

教育家陳鶴琴曾說過這樣一句話:"做母親的,最好只有一隻手。"這恰恰是在說,我們對孩子既不能完全放任不管,也不能事無鉅細、事事都管。

如果孫母能在孫楊第一次情緒失控時就好好教導孫楊,如果她能耐心地給孫楊介紹規則,如果她能教導孫楊謙虛,謹慎面對這次仲裁,這件事的處理結果一定會好太多。

正如CAS對孫母的定論:孫楊的母親對孫楊造成了最大的傷害。(as well as his mother, who seems to have played a most unhelpful role to her son)"

為人父母,當發現孩子出現以上問題,我們必須採取措施:

1.當孩子驕傲自大時,我們應該及時地施以批評或建議,可以採用溫柔的反問句式,例如"媽媽發現你最近經常向別的同學炫耀自己的成績,你覺得這是一個好習慣麼/有沒有可能會傷害到別人呀?"

2.當孩子情緒失控時,如果是偶爾的現象,我們可以讓孩子自己消化情緒。如果過於經常,要及時站在平等的位置和孩子溝通,與孩子共情,分析原因。倡導孩子說出自己的感受,而不是一味發洩。

3.當孩子違反規則時,可以讓孩子自己承擔違反規則的懲罰,比如上學遲到,我們不一定要催他。當孩子體會遲到的懲罰,下回上學不用我們催,也會乖乖起床。

還有,我們可以培養孩子對規則的敏感性。比如在家裡和孩子一起制定規則。規則的設立有兩個要求:1.要提前約定監督機制 2.我們不能決定孩子是否能做到,但是我們一定要做到。

克普普斯卡婭曾說,父母是天然的教師,他們對兒童的影響最大。

孫楊禁賽案的釀成,給了無數父母一個提醒:如果你愛你的孩子,一定要對他嚴格要求,尤其是在他的品格方面。否則一絲紕漏,便可能毀掉他的整個未來。

願每一個孩子都能擁有光明的前途,不懼流言和不公的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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