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簽證是應用較為廣泛的工作簽證之一。根據新的移民法修正案,H簽證可分為以下六類:
1、H-1A:專業護士;
2、H-1B:專業人士;
3、H-2A:臨時短缺的農業工人;
4、H-2B:臨時短缺的非農業工人;
5、H-3:臨時培訓人員;
6、H-4:H簽證人士的配偶和子女。
除此之外,還有專門為加拿大專業人士提供的TC簽證。
一、H-1A專業護士
1、條件
申請H-1A護士簽證的人應滿足以下條件:
(1)護士的專業證書或畢業文憑;
(2)在工作所在地的州通過OGFNS考試並取得執照。
2、辦理手續
首先應向勞工部遞交ETA-9029表,然後,由護士的工作單位向移民局提出簽證申請,包括填寫I-129表及H-SUPPLEMENT表,H-1A的簽證有效期為三年,並可申請延長兩年,特殊情況可延長三年。由於護士在美國屬短缺職業,因此,申請人在得到H簽證後,不必申請勞工證即可直接申請職業移民。
二、H-1B專業人士
根據新的移民法,申請H-1B簽證必須具備如下兩個條件:
1、從事的職業為專業工作
移民法對專業工作的定義是,該工作要求:
(1)“在理論及實踐中應用某一高度專業化的知識”;
(2)“該工作的最低職位也需學士學位”。
一般說來,要求從業人員具備專業執照的工作都可滿足這一條件。象律師、會計師、教師等。另外,象工程師、市場分析師也不難證明其專業性質。最近的一個案例將經理人員也定為專業人員,翻譯最近也被定為專業人員。工作的頭銜雖然重要,移民局往往更注意工作職責以確定該工作是否複雜到一定要由專業人士來做才行。如果該工作並不需要某種學位,申請人即使具有該學位,也無法得到H-1B簽證。
2、從事專業工作的資格
H-1B簽證的第二個條件是申請人具備從事專業工作的資格。為了滿足這一條件,申請人應具有:
(1)州政府頒發的執照(如律師、針灸師執照),如果該州要求有此執照才能行業。
(2)具有該專業學士及以上的專業學位,或
(3)A-具有同等學歷的專業經驗,B-並在從事該專業工作時通過循序漸進擔任各種負責而獲得專業上的承認。
我們將在以後詳細介紹上述三個要求。
根據新的移民法,H-1B簽證每年有六萬五千個名額。
H-1B簽證的有效期為三年,屆時可延期三年。應該注意的是,如果在此期間變換工作,則須重新申請H-1B簽證,假如六年期滿尚未申請移民,則須回國住滿一年才年重新申請。
三、H-3臨時培訓人員
H-3簽證適用與應團體或個人邀請前來接受短期技術訓練的人員,訓練的範圍包括農業、商業、通訊、金融、政府、交通等工作,也包括在工廠接受某一技術訓練。
申請H-3簽證的條件是:
1、申請人的國內沒有該訓練項目;
2、申請人將不從事一般職業負責的工作(NORMAL OPERATION);
3、申請人將不從事生產性工作(PRODUCTIVE EMPLOYMENT);
4、訓練項目將有利於申請人在美國以外的工作。
申請人還應說明訓練項目的規劃與時間,課堂教學與實習的時間安排,提供訓練費的來源等。總而言之,越詳細越好。
四、H-4配偶和子女
H簽證的配偶和子女可以申請H-4簽證來美。應填寫OF-156表,並提供能夠證明親屬關係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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