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東川區檢察院對昆明市東川區銅都街道辦事處原黨工委委員、副主任李靜涉嫌受賄罪一案提起公訴

日前,雲南省昆明市東川區銅都街道辦事處黨工委委員、副主任李靜(副科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昆明市東川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昆明市東川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靜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昆明市東川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李靜任昆明市東川區銅都街道辦事處副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數額較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昆明市東川區檢察院對昆明市東川區銅都街道辦事處原黨工委委員、副主任李靜涉嫌受賄罪一案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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