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黨委委員、副所長被“雙開”!1人被逮捕!2人被公訴

民航第二研究所原黨委委員、副所長李宗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3月11日發佈,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交通運輸部紀檢監察組、四川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交通運輸部紀檢監察組、四川省紀委監委對民航第二研究所原黨委委員、副所長李宗冀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李宗冀違反政治紀律,訂立攻守同盟,轉移隱匿證據,對抗組織審查調查,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給黨組織造成嚴重損害;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長期公車私用、公款吃喝、公款送禮,借公務之機旅遊,違規乘坐飛機頭等艙,違規收受購物卡和貴重禮品;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便利違規為他人在工作調動、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提供幫助,利用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到民航企業工作打招呼,並收受財物;違反生活紀律。利用擔任民航西南空管局黨委副書記、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設項目、機場保障容量提升、包機業務航班時刻申報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和提供幫助,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李宗冀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對黨紀國法不知敬畏,利用職權大肆謀取私利,帶壞班子,破壞單位政治生態,違紀違法問題持續時間長,且在黨的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決定給予李宗冀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李宗冀簡歷

李宗冀,男,漢族,1965年8月生,四川雙流人,大學文化程度,1986年7月參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12年1月任民航西南空管局黨委副書記、局長;

2016年7月任民航局運行監控中心主任;

2019年2月任民航第二研究所黨委委員、副所長;

2019年9月被免職。

山東檢察機關依法對謝明亮決定逮捕

據高檢網3月11日消息,中國電機工程學會黨委副書記、副理事長兼秘書長謝明亮涉嫌受賄一案,由山東省監察委員會指定德州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德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德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謝明亮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雲南檢察機關依法對袁鵬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據高檢網3月11日消息,近日,交通運輸部科技司原副司長袁鵬(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西雙版納州人民檢察院向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袁鵬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袁鵬,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西雙版納州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袁鵬利用擔任雲南省政府辦公廳秘書二處副處長、省長辦公室副主任、楚雄市市長、市委書記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利用本人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北京檢察機關依法對桑自國涉嫌受賄、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案提起公訴

據高檢網3月13日消息,日前,中國長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總裁助理桑自國涉嫌受賄罪、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一案,由北京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北京市人民檢察院交辦,由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審查,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桑自國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桑自國,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桑自國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身為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利用因職務便利獲取的內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開的信息,從事與該信息相關的證券交易活動,情節特別嚴重;身為國有公司工作人員,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原党委委员、副所长被“双开”!1人被逮捕!2人被公诉
一原党委委员、副所长被“双开”!1人被逮捕!2人被公诉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四川省紀委監委 高檢網

校對:楊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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