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為地方營商環境改革提供依據

新京報快訊(記者 李玉坤)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佈《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10月23日下午,北京市召開學習貫徹落實《條例》座談會,市發展改革委、市政務服務局、市市場監管局等營商環境各領域的18家單位相關同志、專家學者、企業家參加座談會。

會上,中國人民大學高聖平教授、中國人民大學聶輝華教授、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李長安教授以及中央財經大學劉春生副教授對《條例》進行了深入解讀。專家認為,《條例》的頒佈是我國營商環境法治化建設的重大突破,特別是為地方政府優化營商環境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專家表示,《條例》為地方推進營商環境改革指明瞭方向,《條例》首次對優化營商環境的目標、範圍、原則進行了明確界定,強調了政府工作公開透明、政策制定聽取意見、保護中小投資者權益、平等參與競爭和獲取要素、包容審慎監管等一系列新舉措,作為下一步各地優化營商環境改革的著力點。

同時,《條例》為地方推進營商環境改革提供了強有力的保障,《條例》把近年來各地區在優化營商環境方面行之有效的政策、經驗、做法上升為法規制度,使其進一步系統化、規範化,增強了權威性、實效性和法律約束力,極大激發了地方改革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此外,《條例》為地方推進營商環境改革提供了依據,《條例》聚焦企業反映集中的“准入不準營”、市場退出障礙、“融資難、融資貴”、審批手續多時間長、執法檢查過多過頻等痛點難點問題,從體制機制層面作出了明確規定,彌補了法規方面的空白,為各地進一步深化改革提供了指導和支撐。同時,穩定了市場預期,提振了企業發展信心。座談企業對《條例》的發佈表示充分肯定,一致認為《條例》為企業輕裝前行、加速奔跑提供了法律保障,有利於激發各類市場主體的積極性以及各地的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

新京報記者 李玉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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