捆綁銷售、價外加價,南寧多家房地產開發商被點名批評

捆綁銷售、價外加價,南寧多家房地產開發商被點名批評

房地產開發商利用優勢地位,捆綁銷售車位,讓消費者不得不買;“指標費”“服務費”“團購費”名目繁多,“價外加價”規避樓市調控或市場監管;打著“地鐵口樓盤”“學區房”的幌子矇騙購房者……3月12日上午,在南寧市房地產行業行政約談會上,南寧市市場監管局點名批評部分房地產開發企業的交易亂象,要求企業明碼標價,合法誠信經營,並對違法經營行為作出預警。

消費者投訴問題主要有三方面

據南寧市12315中心主任陳敏介紹,2018年年初至今,12315熱線接到反映南寧市房地產行業的問題訴求2800多件,投訴、舉報佔了一半,分別是合同違約(677件)、“價外加價”(503件)、虛假宣傳(73件)、捆綁搭售(52件)。

其中,房地產合同違約投訴又佔了總投訴量的五成。消費者投訴的主要問題包含以下三個方面:

1.未按承諾退訂金或預約金

購房前,房開商承諾無條件退訂金,收取定後以各種理由拒絕退還。

2.交付房產與合同約定的面積、質量不符

如為了規避商品房限價政策,房開商將毛坯房臨時變更成精裝房,通過提高每平方的裝修價格來規避房價調控,實際交付房產的裝修遠遠未達到合同約定的裝修水平。還存在精裝房使用產品的材料、品牌與合同約定不符,提供的櫥櫃、抽油煙機等配套產品質量不合格。

3.未按約定期限交房及拒絕承擔違約責任

2019年12月31日,在南寧五象新區的五象·瀾庭府,甘先生以每平方米1.2萬多元的價格買下一套房。不過,在購房時他被要求交5萬元人防車位預約金才能簽訂購房合同,最終他被迫簽下20萬元購買人防車位的預約確認單。據反映,70多名業主都有此遭遇。

當天,五象·瀾庭府及金玖世家兩個項目在會上被點名通報。“開發商利用優勢地位搭售高價車位,消費者不得不買,自主選擇權被剝奪,公平交易權被侵犯。”陳敏說,近年來,南寧一些熱門樓盤、“樓王”以及熱銷樓層、戶型供不應求,有的開發商為了利益最大化,採取了強制捆綁銷售車位的手段,上述兩個樓盤就引起消費者的大量集中投訴。

開發商為了利益最大化套路多

同時,一些房地產開發商為規避房市調控和監管,“價外加價”也是常用的手段。除收取合同約定房款外,還以“服務費”“指標費”“團購費”等名義收費,收取的價外費用一般轉入個人賬戶,不開具任何收據或發票,消費者實際支付的房產總價遠高於合同價格及住建部門的備案價。

此外,有的房地產開發商在營銷時,未全面、如實告知房產的真實信息,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比如,故意隱瞞樓盤周圍規劃涉及墓地、垃圾廠、高架橋等信息,或存在商品房陽臺視野被嚴重遮擋及樓棟間距過近等情況,消費者付款後甚至是交房後才發現問題。

購房者在簽訂購房合同或辦證時,遭遇開發商刁難的情況也不少。比如,不提供收款收據、發票、合同,或以需裝訂蓋章為由收回合同,修改合同條款。消費者自行辦理房產證時,不配合提供相關材料,強行代辦並要求消費者支付代辦費用。另外,還存在洩露消費者個人信息等問題。

捆绑销售、价外加价,南宁多家房地产开发商被点名批评

座談會現場。 南國早報客戶端記者 趙勁松攝

“部分開發商為了增加銷售額,對樓盤位置和周邊公共交通和學區等重要信息進行虛假宣傳。”陳敏說,虛假宣傳也是房地產行業長期普遍存在的亂象之一,“距市中心僅10分鐘路程”“地鐵口樓盤”“學區房”等經常作為營銷的噱頭,但實際情況與宣傳嚴重不符。此外,還存在發佈房產贈送面積、公共設施配套、購房優惠、贈送禮品等虛假信息誤導消費者的行為。

向購房人收取除房款之外任何費用均違規

在約談會上,南寧市場監管部局價格稽查局局長李平表示, 房地產開發商須做好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工作,如違規,將按照“一套一罰”的原則,每套最高罰款5000元。嚴禁價格欺詐、“價外加價”、違規搭售等行為。李平舉例說,某商品房的毛坯備案總價為70萬元,精裝修總價為30萬元,應售100萬元,“開發商告知購房人原總價或折前總價為105萬元,交2萬元團購費抵5萬元,折後總價為100萬元,就涉嫌價格欺詐行為”。

李平說,根據有關規定,除經備案的商品房預售價格(申報價格)外,向購房人另行收取諮詢費、代理費、團購費、會員費等任何費用均違規,將由住建部門責令限期整改並向社會曝光。整改完畢前,暫停辦理該項目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籤,並暫停受理該項目後續的預售許可申請,市場監管、住建、城管、稅務等部門將加強聯合懲戒、綜合整治。

當天,南寧市場監管部門還對參會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發出違法經營行為預警,在廣告宣傳、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進行指導。南寧市房地產業協會對房地產開發企業提出了誠信經營、努力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倡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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