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份已納社保退款需要申請嗎?

2月份已納社保退款需要申請嗎?

2月份已納社保退款需要申請嗎?

NO.1:2月份已繳納的社保費預計會自動退款,無需申請或提供相關材料嗎?

解答:是的,針對企業關心的2月份已繳納社保費款處理問題,有關部門已經共同提出了處理意見:對適用免徵政策的費款,將依職權批量發起退費,無需企業再提交申請或報送相關材料;對適用減半徵收政策的費款,優先辦理退費,如果企業願意用來衝抵後期繳費,也將通過優化流程便捷實現。

參考政策:國家稅務總局“便民辦稅春風行動”新聞發佈會實錄社會保險費司司長鄭文敏答經濟觀察報記者。

2月份已納社保退款需要申請嗎?

NO.2:小規模納稅人可以自行開具其銷售不動產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嗎?

解答:可以,自2020年2月1日起,所有小規模納稅人(其他個人除外)均可以選擇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自願選擇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稅務機關不再為其代開。

參考政策: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3號第五條;《關於的解讀》注意事項第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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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3:甲企業屬於湖北省外,是一家小規模納稅人,聽說國家為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出臺了關於徵收率從3%降為1%的政策,請問甲企業適用嗎?相關政策是哪個文件需要注意什麼呢?

解答:甲企業是適用的,該政策適用所有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無論是企業還是個體工商戶,只要屬於小規模納稅人,均可以享受支持復工復業增值稅優惠政策。

提醒:1.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可以享受按1%徵收率開具發票,2020年2月(包括)以前的不可以。2.按照支持復工復業政策享受免稅優惠,也可以放棄免稅,按照3%徵收率申報納稅並開具專用發票。3.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出租不動產不可以享受這次的減徵政策(小規模納稅人銷售不動產稅率5%)。

參考政策: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等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5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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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4:對方企業撤銷,購方不能取得發票,哪些材料可以證明企業的支出是真實的?

解答:(1)無法補開、換開發票、其他外部憑證原因的證明資料(包括工商註銷、機構撤銷、列入非正常經營戶、破產公告等證明資料);(2)相關業務活動的合同或者協議;(3)採用非現金方式支付的付款憑證;(4)貨物運輸的證明資料;(5)貨物入庫、出庫內部憑證;(6)企業會計核算記錄以及其他資料。

注意:前款第一項至第三項為必備資料。

參考政策: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第14條。


發票。

2月份已納社保退款需要申請嗎?

NO.5:小規模徵收率降低到1%後如何開具發票?

解答: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適用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的,按照1%徵收率開具增值稅發票。小規模納稅人應當在3月初登錄開票軟件升級,升級後就可以按照1%徵收率開具發票了。

提醒:銷項稅額=含稅銷售額/(1+1%)*1%,並不是按照3%徵收率減免2%。

參考政策: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3號。


2月份已納社保退款需要申請嗎?

本期億企答稅群友問題精選

問題:財稅13號公告和稅總5號公告: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適用3%預徵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徵率預繳增值稅。此規定對一般納稅人的簡易徵收不適應吧?

解答:是的,不適用的,這條適用的前提主體是“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一般納稅人不可以的。

參考政策: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等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5號;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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