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四起破壞野生林木資源案件提起公訴

央廣網重慶3月12日消息(記者陳鵬)記者從重慶市渝北區檢察院獲悉,今天,該院對四起破壞野生林木資源的案件提起公訴,為保護生態環境、實現綠色發展貢獻檢察力量。

渝北區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姜飛表示,今年的植樹節正值疫情防控期間,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減少人員聚集,渝北區檢察院沒有像往年一樣組織幹警參加義務植樹活動,而是轉換思路,狠抓辦案,為守護綠水青山提供法治保障。渝北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四起案件,是比較典型的破壞野生植物犯罪案件。

2015年至2016年期間,專門從事楠木樹收購的羅某等人(已判決)來到重慶市大足區中敖鎮,分別向犯罪嫌疑人羅某某、趙某某、張某某等人收購楠木樹。經雙方商議,羅某等人以幾百元到上千元不等的價格收購楠木樹8棵,並將楠木樹採伐、鋸成截,用船運走出售。在此期間,羅某等人還另行僱傭犯罪嫌疑人楊某某等人,在他處採伐楠木樹2棵。

後鑑定機構對涉案楠木樹進行鑑定,結果顯示其屬於國家II級保護野生植物。

渝北區檢察院受理案件後,高度重視,選派精幹力量負責辦案。今年3月6日,為了做好案件審查工作,同時在疫情期間減少人員流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渝北區檢察院承辦檢察官專程前往110公里外的大足區,對羅某某、趙某某等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依法進行了訊問,並認真核實了案件的事實經過以及證據材料。

3月9日下午,渝北區檢察院召開檢察官聯席會議,對羅某某、趙某某等人實施的幾起案件進行了討論。參會檢察官一致認為,羅某某、趙某某、張某某的行為均構成了非法出售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楊某某的行為構成了非法採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但由於羅某某、趙某某、張某某情節較輕,楊某某也僅是受僱參與採伐的一般工人,參會檢察官們對於應否起訴四名犯罪嫌疑人產生了分歧。

該院副檢察長姜飛在仔細瞭解案情後認為,楠木樹是國家重點保護的樹種,非法出售、採伐楠木樹的行為是對林業資源和生物多樣性的破壞,檢察機關應積極提起公訴,追究犯罪嫌疑人相應的刑事責任,以對類似的行為起到良好的警示作用。

隨後,渝北區檢察院決定對羅某某、趙某某、張某某以非法出售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對楊某某以非法採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提起公訴。

近年來,渝北區檢察院積極履行檢察職能,堅決打擊破壞環境資源類犯罪,以剛性保護手段保障綠色發展,為修復長江生態環境、構築長江上游生態屏障貢獻了檢察力量。 今年以來,該院已起訴破壞環境資源類犯罪案件8件,依法追究了相關的違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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