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支付寶、國付寶、聯動優勢、銀盛支付等被央行罰約一億元

隨著監管機構的重拳打擊,央行開出的罰單金額越來越大。8月6日,央行各機構在同一天內對4家支付機構開出合計5張罰單,國付寶、聯動優勢、銀盛支付和支付寶四家支付公司合計被央行罰沒近1億元人民幣。詳情如下:

重磅!支付寶、國付寶、聯動優勢、銀盛支付等被央行罰約一億元

一、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官網公佈了一則行政處罰信息,支付寶因違反支付業務規定被處以罰款人民幣412萬元。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是2018年8月6日。

重磅!支付寶、國付寶、聯動優勢、銀盛支付等被央行罰約一億元

二、人行北京營業管理部開出三張罰單,國付寶、聯動優勢“成功上榜”。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國付寶被開出2張罰單,合計被罰約6900萬元。詳情如下:

重磅!支付寶、國付寶、聯動優勢、銀盛支付等被央行罰約一億元

1、國付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違反清算管理規定、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22,176,051.47元,並處罰款22,296,051.47元,合計處罰金額44,472,102.94元。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是2018年8月6日。

重磅!支付寶、國付寶、聯動優勢、銀盛支付等被央行罰約一億元

2、聯動優勢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違反清算管理規定、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12,079,185.64元,並處罰款12,169,185.64元,合計處罰金額24,248,371.28元。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是2018年8月6日。

3、國付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規定為身份不明的客戶提供服務或與其進行交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處以49萬元罰款;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根據《支付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銀髮〔2012〕54號文印發)第四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處以50萬元罰款;未按照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根據《支付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銀髮〔2012〕54號文印發)第四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處以50萬元罰款;未按照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處以50萬元罰款;對國付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計處以199萬元罰款,並根據《支付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銀髮〔2012〕54號文印發)第四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對相關責任人共處以19萬元罰款。

重磅!支付寶、國付寶、聯動優勢、銀盛支付等被央行罰約一億元

此外,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發文《嚴懲支付機構為非法交易提供支付服務的違法違規行為》,詳細列舉了上述兩家公司違規問題和處罰原因。如下圖:

重磅!支付寶、國付寶、聯動優勢、銀盛支付等被央行罰約一億元

三、銀盛支付因違反《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等有關規定,中國人民銀行深圳中心支行對銀盛支付公司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9,341,395.79元,並處罰款人民幣13,136,057.80元,合計罰沒人民幣22,477,453.59元。

同時,中國人民銀行深圳中心支行還發文《保持高壓態勢,嚴懲支付機構為非法互聯網平臺提供資金清算、支付服務的違法違規行為》,詳細列舉了上述兩家公司違規問題和處罰原因。如下圖:

重磅!支付寶、國付寶、聯動優勢、銀盛支付等被央行罰約一億元

事實上,嚴懲只是剛剛開始,多家支付公司都在陸續接受央行的檢查,預計未來會有更多的支付公司被處罰,希望各家支付公司合規經營!


重磅!支付寶、國付寶、聯動優勢、銀盛支付等被央行罰約一億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