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象新材IPO:嚴重依賴出口退稅,關聯交易涉利益輸送


海象新材IPO:嚴重依賴出口退稅,關聯交易涉利益輸送

2019年6月17日,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海象新材)向證監會報送了IPO招股書,欲登陸深交所中小板,擬發行新股數量不超過1,834萬股,募集資金約6.14億元,保薦機構為申萬宏源,後於當年12月12日更新了招股書。

隨著招股書的披露,《壹財信》注意到海象新材存在的問題還不少,嚴重依賴出口退稅和政府補助,關聯交易不斷或涉利益輸送,以及委託支付和票據交易等違規行為。

嚴重依賴出口退稅和政府補助

成立於2013年的海象新材位於浙江省海寧市,PVC地板的出口銷售是其主要收入來源,且報告期內的營業收入絕大部分都來自於境外,最近兩個年度甚至高達97%以上,出口退稅成為海象新材的"美顏神器"。

據招股書,2016年至2019年上半年,海象新材的營業收入分別為2.08億元、3.89億元、7.84億元和3.71億元,其中境外收入佔營收的比例分別高達89.12%、97.84%、99.52%和99.71%。2017年至2018年,海象新材的營收同比增長率分別為86.92%、101.42%。

但相比營業收入的增長態勢,海象新材的盈利情況則呈"過山車"態勢,期間還出現負增長。

同期,海象新材的淨利潤分別為1,882.71萬元、586.14萬元、8,957.34萬元和5,633.07萬元。2017年至2018年,海象新材的淨利潤分別同比增長-68.87%、1428.20%,淨利潤在2017年出現負增長後,2018年又急速暴漲實現驚人"一躍"。

儘管海象新材2018年利潤大幅上漲,但是其高額的利潤卻有超過7成來自於出口退稅,而對於出口退稅的依賴並呈逐年上升趨勢。

報告期內2016年至2018年10月,海象新材PVC地板產品出口退稅率為13%,自2018年11月1日起,海象新材產品出口退稅率調整為16%。

根據招股書,2016年至2019年上半年,海象新材收到的出口退稅金額分別為1,428.71萬元、3,604.12萬元、7,826.01萬元和5,819.63萬元,出口退稅額佔各期利潤總額的比重分別為71.43%、360.01%、76.32%、92.81%。尤其是在2017年,若剔除近3600多萬元的出口退稅款,則海象新材虧損超過3000萬元。

此外,報告期內,海象新材還分別收到51.23萬元、1,090.88萬元、1,614.30萬元的政府補助。2018年及2019年上半年,海象新材的政府補助金額較大,主要是因為其收到促進殘疾人就業返還的增值稅。

招股書披露,2018年2月至12月,海象新材月均安置殘疾人員工人數為196人;2019年1-6月,海象新材月均安置殘疾人員工人數為224人。同期,海象新材因安置殘疾人就業而享受增值稅返還金額分別為875.14萬元和1,312.22萬元,佔歸屬於母公司股東淨利潤比例為9.77%和23.29%;此外,海象新材因安置殘疾人就業而享受的所得稅優惠金額為196.88萬元和101.53萬元,佔歸屬於母公司股東淨利潤比例為2.20%和1.80%。

經常性關聯交易涉利益輸送

報告期內,海象新材存在經常性關聯交易,主要是向海寧海橡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海橡集團,系海象新材實控人王周林控制的企業)及其下屬子公司海寧海橡鞋材有限公司(下稱:海橡鞋材)進行採購及委託加工服務。

2016年至2018年,海象新材向關聯方海橡集團和海橡鞋材經常性採購金額分別為3,058.27萬元、1,614.93萬元、847.50萬元,佔營業成本比例分別為21.29%、5.90%、1.52%。

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2017年海象新材向海橡集團採購委託加工服務的均價明顯高於其他非關聯方。

2016年至2017年,海象新材將生產過程中產生的邊角料以及不合格品(主要由PVC材料構成,研磨成粉以後可以回收利用)委託海橡集團進行加工,委託加工的金額分別為305.87萬元、811.49萬元,佔同類採購比例分別為68.11%、74.09%。

同期,海象新材向海橡集團採購委託加工服務的均價分別為725.96元/噸、1,610.41元/噸。而之後的2019年,海象新材向其他非關聯方安吉三和竹木製品廠的採購均價則為442.48元/噸。相比之下,海象新材向關聯方的採購均價較非關聯方明顯高出一截,分別高出283.48元/噸、884.45元/噸。

對於該定價偏高的關聯交易,海象新材在招股書中表示:由於海橡集團傳統業務萎縮,盈利能力欠佳,為了保持集團形象及維持一定的融資能力,需保持海橡集團一定的盈利,因此公司委託海橡集團加工PVC廢料粉存在定價偏高的情況。

不僅如此,海象新材與海橡集團之間的其他關聯交易也同樣值得關注。

據招股書,2016年1-8月,海象新材向海橡集團採購WPC基材金額達983.97萬元,採購均價為26.88元/㎡,而向其他非關聯方的採購均價則為23.31元/㎡,向關聯方的的採購均價較其他非關聯方高出3.57元/㎡。對此,海象新材在招股書中表示:2016年度海橡集團銷售給公司的WPC基材,有部分貼合了LVT表皮,故均價稍高於其他非關聯方的銷售價格。

但有意思的是,海象新材在向關聯方海橡集團高價採購的同時,還將部分LVT表皮產品低價銷售給海橡集團。對此,海象新材則解釋稱:扣除物流、包裝成本和銷售費用後,海象新材向海橡集團和無錫市中德裝飾新材料有限公司銷售相同規格(1.5*0.5和2.0*0.5)的LVT表皮價格差異率分別為-6.44%和-2.98%,價格基本接近,相關定價公允。

但是通過兩組數據對比來看,在剔除了物流、包裝等銷售費用之後,海象新材向海橡集團的銷售單價仍明顯低於向非關聯方的銷售單價。

2016年,海象新材向海橡集團銷售LVT表皮121.18萬元,其中規格為1.5*0.5的銷售單價為17.09元/㎡,規格為2.0*0.5的銷售單價為18.80元/㎡。再來看海象新材向非關聯方無錫市中德裝飾新材料有限公司的銷售情況(已經剔除了物流、包裝等銷售費用),規格為1.5*0.5的銷售單價分佈在18.19元/㎡-22.24元/㎡之間,規格為2.0*0.5的銷售單價分佈在19.36元/㎡-25.37元/㎡之間。

除此之外,海象新材還溢價1200多萬元收購了海橡集團及海橡鞋材的土地使用權及房屋。

2018年5月,海象新材以2,374.43萬元的價格向海橡集團購買土地使用權及附屬在建工程。其中,土地使用權的賬面價值為715.31萬元,評估價值為865.51萬元,評估增值21%;在建工程的賬面價值與評估價值均為1,508.92萬元,而7月12日,因海橡集團在評估基準日後又支付了400萬元工程款,海象新材支付給海橡集團的轉讓價格又增加了400萬元。

2018年6月,海象新材又以7,593.60萬元的價格向海橡鞋材購買土地使用權及附屬建築物。其中,土地使用權的賬面價值為1,165.54萬元,評估價值為2,219.73萬元,評估增值90.45%;房屋建築物的賬面價值為4,832.62萬元,評估價值為5,373.87萬元,評估增值11.20%。

委託支付、票據交易等違規不斷

除了關聯交易涉嫌利益輸送外,報告期內海象新材還多次將大額資金零利息借給關聯方。

報告期內,海象新材與關聯方之間的資金拆借情況如下圖:

海象新材IPO:嚴重依賴出口退稅,關聯交易涉利益輸送

(截圖來自招股書)

招股書顯示,除了2018年度向王周林借入的550萬元,海象新材支付了利息外,其他與關聯方的資金拆借,互相均未收付利息。截至2019年2月底,上述資金拆借全部清理完畢。

與此同時,報告期內,海象新材還存在與其他企業非經營性資金往來的情況。

2016年至2018年,海橡新材使用採購合同向銀行申請貸款,各期分別貸款8,028.88萬元、5,751.17萬元、200.00萬元。在貸款到賬後,卻將資金採取受託支付的方式劃入海寧鑫盛橡塑有限公司、海寧聯足實業有限公司、浙江偉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海橡集團4家企業的賬戶,這4家企業再將收到的資金轉回海象新材賬戶,由海象新材用以償還銀行貸款及利息。

海象新材此類不規範的受託支付違反了《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採用貸款人受託支付的,貸款人應根據約定的貸款用途,審核借款人提供的支付申請所列支付對象、支付金額等信息是否與相應的商務合同等證明材料相符。審核同意後,貸款人應將貸款資金通過借款人賬戶支付給借款人交易對象。

此外,2016年海象新材還存在在沒有真實交易背景的情況下,向其他企業借入承兌匯票的融資行為。其中,海象新材向海橡鞋材累計借入366.54萬元的票據,向海寧市華立實業有限公司累計借入63.00萬元的票據。

海象新材不規範的受託支付、無真實交易背景的票據往來情況,顯然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

海象新材上述一系列的問題,或成為其IPO路上的"攔路虎",能否成功登陸資本市場我們也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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