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發佈17號通告:餐飲行業有序恢復堂食服務

關於有序恢復餐飲業堂食服務的通告

為保障廣大群眾正常生產生活需求,經景洪市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研究,決定有序恢復景洪市餐飲業堂食服務。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各餐飲業恢復堂食服務後,鼓勵採取提前預約等方式,引導顧客分批、分時、錯峰到店就餐。大型宴會暫緩,在疫情解除前,限制單位、社會團體、個人等舉行集體性聚餐,禁止舉辦各類宴席(含紅白事、農村自辦群體性宴席等)。

二、餐飲企業法人和經營者要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嚴把從業人員關,復工營業前應按照經營規模、員工人數等準備相應防護物資。規模以上餐飲經營企業必須對員工和顧客實施每日體溫檢測。餐飲場所員工必須佩戴口罩,發熱、咳嗽等症狀者不得上班。

三、停業後首次恢復堂食的餐飲業經營主體,必須對營業場所、設備設施、餐飲用具等進行一次徹底消殺和安全檢查;營業期間做好店內設備設施消殺,增加對顧客接觸多的地方(如走廊、電梯、扶手、洗手間等)的消殺頻次,配備洗手液、消毒溼巾等防護用品,引導就餐人員餐前餐後洗手,確保清潔、通風。

四、在就餐場所入口粘貼“雲南抗疫情”入、出場所二維碼及溫馨提示,安排專人監督出入人員必須佩戴口罩、測量體溫,通過微信掃碼出入經營場所。對未佩戴口罩、體溫超37.3攝氏度或有咳嗽症狀的人員一律勸阻,並第一時間向屬鄉鎮(街道)和社區報告。

五、營業期間嚴控到店人數,避免人群聚集,確保顧客就餐安全。中型(含中型)以上餐館上座率不得超總座位數的50%,小型餐館、小吃店、飲品店、快餐店全面開放,每位餐座之間原則距離1米以上。

六、嚴格落實餐飲單位食品及原材料、食品相關產品採購索證索票制度,確保有完整的進貨驗收臺賬、供貨方資質、檢驗(檢疫)報告等;禁止採購、經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禁止在食品加工經營場所圈養和現場宰殺活禽。

七、鼓勵使用電子支付,避免現金支付。

八、各行業主管部門和監管部門要做好日常監督監管,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維護好市場秩序。

本通公告自2020年3月14日零時起執行。

景洪市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3月13日

景洪市發佈17號通告:餐飲行業有序恢復堂食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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