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篇 論賭博罪

春節期間 國家體彩原定休市10天 時間為2020年1月22日至1月31日

由於疫情影響 休市繼續延期 恢復時間暫遙遙無期

小編深知彩民朋友的焦急心態 不過 部分開設賭場及外網代理的違法分子正在把魔爪伸向大家 令小編深感科普此文的重要性


何為賭博罪?

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賭博罪】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成立賭博罪,僅限於兩種類型:一是聚眾賭博,即糾集多人從事賭博;二是以賭博為業,即將賭博作為職業或者兼業。

以賭博為業

對於經常玩足彩的朋友們,一般是不會涉及聚眾賭博;但是如果去非法博彩網站進行投注,則可能因“以賭博為業”而被判處賭博罪!

對於純粹的賭徒,尤其是那些經常在網上投注的,在何種情形下才能認定為“以賭博為業”,進而以賭博罪定罪處罰,這是大家必須要關心的問題!

因此 到底什麼是以賭博為業呢?

平常都有哪些行為會被懷疑?

接下來讓我們通過分析兩個經典的司法案例來向大家直觀的闡述~

案例一:“經審理查明,2016年3月至4月18日,被告人黎賀銘、宋桂洪受李某(另案處理)僱請,在梧州市長洲區某路某號XXX房內,以在境內外多個賭球網站進行網絡賭博(累計投注金額達199900多元)為業。”【參見廣西梧州市長洲區人民法院(2017)桂0405刑初105號刑事判決書】

案例二:“經審理查明,2014年6月25日至同年7月1日期間,被告人梁某某在http://www.HG3088.com(皇冠網站)賭博網站使用QAZPLM0133(密碼aaa888)投注賬號進行賭博,投注金額為4012500元…”【參見廣東開平市人民法院(2014)江開法刑初字第554號梁某某賭博一審刑事判決書】

通過以上兩個案例,大家是否瑟瑟發抖呢?

接下來再給大家看一個官方文件

“以賭博為生活或主要經濟來源者”既包括沒有正式職業和其他正當收入而以賭博為生的人,也包括那些雖然有職業或其他收入而其經濟收入的主要部分來自於賭博活動的人。

——1985年《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賭博案件兩個問題的電話答覆》

賭博的危害

賭博行為,敗壞社會風氣,擾亂社會秩序,易滋生其他違法犯罪行為,屬於社會亂象。因此大家請理性購彩,拒絕不法網站,以貢獻公益的心態,支持中國體育彩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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