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諸葛亮6:諸葛亮制定《蜀科》,依法治蜀,遇到各方阻力


劉備稱帝后,諸葛亮協助劉備治理蜀國。他組織手下官員制定了一部較為完善的法律,名叫《蜀科》,作為蜀漢實行法治的依據。

諸葛亮批評了劉璋所搞的“仁政”,對違反法律的人給予嚴厲的懲處。這在一定程度上打擊了豪強大族的專權橫行,限制了他們隨意兼併土地,侵奪人民財產。

諸葛亮的嚴於執法引起了一些豪強的不滿和反對,這種鬥爭也反映到蜀漢政權內部。蜀郡太守法正對諸葛亮說:“我們用武力佔領了益州,還沒有在地方上推行恩德,你應該把刑法放寬些才是。”

諸葛亮寫信批評法正。他說:“用恩德去拉攏豪強,反而會使他們更加橫行不法,弊病很多。我們現在就是要加強法治,賞罰分明,才能有條有理,把國家治好。”

益州有個豪強大族名叫彭羕,他當上了益州治中,更加專橫跋扈。諸葛亮建議劉備降調了他的職務。彭羕不知改悔,反而去煽動平西將軍馬超,妄圖發動武裝叛亂。

諸葛亮立即下令逮捕彭羕,依法處死。

曾任長沙郡太守的廖立,原為劉備、諸葛亮所重用,但他在東吳攻打荊州三郡時丟了長沙,隻身逃命。後來做了長水校尉,更加狂妄,經常造謠誹謗,攻擊朝廷,挑撥君臣關係。

諸葛亮根據大量告發材料,公佈了廖立的罪狀,毫不留情地罷了他的官,將他流放到汶山郡從事農耕。諸葛亮這種信賞必罰的嚴肅態度,受到部下的擁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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