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


“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

“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是一條廣為人知的語錄。很多時候,此話被目為近乎變態的道德勸諭,但其中的深意千百年來無人深究,對其中隱藏的中國先賢的生存智慧,後人更是視而不見。

其實這話貌似刻薄,內裡卻深含悲憫。“失節”與“餓死”表面上看來形同水火,勢不兩立,但二者之間卻暗含因果關係。對於寡婦改嫁,中國古代的法律並沒有明確禁止,但是,法律卻明確禁止寡婦典賣田宅,甚至包括“隨嫁田”,其所有權都屬於夫家,而並不屬於寡婦本人。若寡婦守志而不改嫁,她可以看管其夫的遺產,她本人在世時亦可有限度地使用,這在古代叫“權給”。如果選擇改嫁就等於自動放棄所有財產。對於遺產較多的寡婦來說,改嫁將不名一文,守志則應有盡有。守志代表了不會餓死的平安生活;

“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


失節則預示著即將到來的貧窮和飢餓。二者相較,一般的寡婦自然可以洞明其中的利害。可以這樣說,在“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之中,隱含了一種深刻的人文關懷。從財產的角度來說,這句格言可以推導出如下結論:如果不改嫁就有可能餓死,可以適當考慮失節;如果沒有“餓死”的可能,失節則為不智。

“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


依據這句話,最不可原諒的事情有兩件:一是本無餓死的可能卻主動選擇失節,二是因為失節導致了最終的餓死。因怕“餓死”而“失節”是一個人的思想境界高低的問題,而因為“失節”導致“餓死”則是一個人智力高低的問題。

因此,這話被後代奉為圭桌,其實也只不過是古代中國生活境遇的一種反映,面對看得見的利益驅動,程頤睿智地說——“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

“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


實際上,即使在宋朝也沒有誰真正把“失節事極大”放在心上。宋真宗的劉皇后進宮以前曾經有過一段不長不短的婚史,因面對可能的“餓死”,在其夫的幫助下,她決定“失節”,嫁給真宗,後被冊封為皇后,永遠脫離了飢餓和貧窮。宋哲宗的外祖母亦曾兩次改嫁,哲宗對此卻毫不在意,即位之後讓三個外祖父都得到了諡號。那時甚至還鼓勵再婚,尤其是對於尚無子嗣的年輕寡婦。理學始熾的宋朝甚至以法律的形式確認,無人供給的寡婦可以在喪夫100天后再婚,這也是為了確保失去丈夫的女人不被餓死。

“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中,其實包含了樸素的經濟學思想,如果不計經濟利益,我們完全可以說,“失節事不大”。

“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