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縣人民檢察院多舉措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案件管理工作

案件管理大廳是檢察機關案件受理、流轉和律師接待等工作的樞紐,連接著公安、法院及律師,案件管理工作並不因為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而停滯。為保障疫情防控期間案件管理工作的正常運轉,梁河檢察院嚴格按照中央、省、州、縣關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工作的決策部署和上級檢察機關的通知要求,採取多項措施,做好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案件管理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和聚集,防止疫情傳播,切實保障訴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當事人訴訟權利。

加強溝通,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的銜接工作。積極與公安、法院等相關單位做好工作銜接安排,對因春節假期延長而案件期限臨近屆滿的各類案件依法予以受理,並做到當日移交辦案部門,對辦案部門辦結的案件也當日移送公安、法院,切實做到了“當日來、當日轉、當日送”。

輪流值班,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的案件管理工作。為保證案件的正常流轉,案件管理部門安排幹警輪流值班,負責收發案件、法律文書流轉及律師接待。疫情期間,共受理公安機關移送的提請批准逮捕案件10件、審查起訴案件 6件,移送法院提起公訴案件7件,接待律師閱卷3人次,接聽律師電話諮詢4次,做到了全力服務司法辦案。

規範流程,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的防護工作。案件管理值班人員嚴格遵循防疫要求,上班前體溫檢測正常方可進入辦公區,工作時佩戴口罩,對收發的案卷材料消毒後再移送相關部門,做到了案件管理大廳每日全面消毒,定時通風,減少病毒傳播幾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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