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散!吉林省機關企事業單位復工指南(1.0版)來了

吉林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於2月12日印發《吉林省機關企事業單位復工疫情防控指南(1.0版)》。


吉林省機關企事業單位復工疫情防控指南(1.0版)

一、制定依據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以及中央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和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有關文件要求,按照省委常委會、省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精神,制定《吉林省機關企事業單位復工疫情防控指南(1.0版)》(以下簡稱《指南》)。

二、適用時間

適用於此次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1級應急響應期間。

三、適用對象

吉林省內黨和國家機關;

企業單位;

事業單位。

對上述三類機構統稱單位。

四、責任主體

各級黨委、政府承擔疫情防控屬地管理責任,應嚴格按照“三保一統籌”“七個到位”要求,統籌做好轄區內機關企事業單位復工後疫情防控工作,上級黨委、政府對下級黨委、政府的疫情防控負有領導監督責任。

機關企事業單位承擔法人主體責任,應自覺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組織成立工作專班,制定防控方案,明確工作職責,確保防控責任落實到人到崗到區域。

行業管理部門承擔疫情防控管理責任,及時採取行業復工疫情防控相關措施。

衛生健康部門承擔疫情防控指導責任,負責制定防控工作規範。指導機關企事業單位做好消毒、通風和個人防護工作。指導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教育、防控知識培訓。指導開展復工人員排查情況報告、日常健康監測以及出現相關症狀病例後的處置。

社區(村)協助基層政府落實基礎疫情防控責任,實施“網格化”管理,對轄區人群開展逐戶排查,建立排查檔案,同時配合單位、衛生健康機構做好隨訪和居家隔離觀察等工作。

五、指揮體系

1.單位要成立疫情防控指揮部,由主要負責人擔任總指揮,相關負責人任成員。

2.單位要成立專項工作組,明確職責分工,落實防控要求,強化值班值守,實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實行“零報告”制度。

3.單位要建立聯防聯控機制,堅持“外防輸入、內防擴散、嚴防輸出”,構建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疫情防控體系。

4.單位要主動參與街道社區(鄉鎮村屯)、公安、衛生健康“聯動機制”。

六、報告制度

1.單位組織復工人員認真填寫個人健康信息報告表(見附件),掌握真實準確健康信息,不得瞞報、漏報。

2.單位組織復工人員上崗前進行體溫測量,如實登記,並實行健康日報告制度,由單位彙總後報屬地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抄送屬地衛生健康機構。

3.單位實行外來人員體溫檢測和來訪登記制度,對發熱和異常症狀的來訪人員及時向屬地衛生健康機構報告,並做好應急隔離。

4.單位復工應向屬地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報備,並簽署法律責任承諾書(見附件2)。

七、排查管理

1.單位要構建與社區(村)、公安部門、衛生健康機構信息共享機制,每個單位都要確定一名疫情防控聯絡員。社區(村)、公安部門、衛生健康機構要主動與各單位疫情防控聯絡員建立微信工作群。

2.單位要配合公安部門、通信管理部門、衛生健康機構,利用大數據核査、分析研判等手段,開展人員健康信息篩查。

3.單位負責組織排查並填報復工人員疫情排查統計表(見附件3)。

4.對沒有離開本省且沒有與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接觸史的人員,經體溫檢測合格的正常復工。

5.對沒有離開本省但有與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接觸史的人員,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6.外省抵吉人員有與確診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觸史的,交由屬地疾控機構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7.有省外非湖北旅居史但沒有與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接觸史的人員,實行居家單獨隔離14天,由單位負責組織實施。

8.有省外非湖北旅居史但沒有與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接觸史的人員,凡經縣(市、區)及以上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確認的重大項目參與人員和其他重點人群,由單位組織篩查,篩查結果沒有問題的正常上崗。

9.從湖北抵吉人員,雖沒有發熱症狀,仍需交由屬地疾控機構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10.從湖北抵吉人員,有發熱症狀的,直接交由屬地定點醫院收治。

八、隔離管理

1.單位要為不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人員提供隔離條件,並做好隔離期間人員生活保障和心理疏導工作。

2.單位無法提供居家隔離條件的,由屬地縣(市、區)負責實施隔離和生活保障。

3.單位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設置臨時隔離室。

4.單位對省內異地通勤職工承擔疫情防控責任。省內異地通勤職工上下班期間,所在縣(市、區)、鄉鎮、街道、社區、村屯不得以外來人員為由對其進行居家隔離,但應按要求進行測溫、登記。

5.社區(村)負責為轄區外出務工人員開具外出務工證明(見附件4)。

九、排班管理

1.企業在保證正常運行的前提下原則上實行輪班上崗和錯峰上班制度,盡最大可能減少人員聚集。企業內部錯峰上班由企業負責,企業之間錯峰上班由屬地政府負責。

2.機關事業單位除必須在崗的人員之外,其他人員原則上採取彈性工作制,提倡居家遠程辦公、網絡辦公。

3.衛生健康機構和民航、鐵路、公路運輸等民生保障部門的上班制度按行業管理要求執行。

十、用餐管理

1.疫情防控期間,原則上暫停食堂集體就餐,倡導推行盒飯制,避免員工集中用餐。

2.對確有安排食堂集中就餐需要的,嚴格加強就餐安全管理,實施分餐制,提倡分時段進餐、食堂分批次供應份餐,避免人員聚集,原則上就餐人員保持1.5米安全距離。

3.食堂和餐飲工作人員必須嚴格落實行業衛生管理要求,特別是必須全程佩戴口罩。

4.單位要每日對就餐場所及相關設備設施進行嚴格消毒,並建立消毒登記制度。

5.有條件的單位應對就餐場所採取影像監控,便於緊急情況發生時,開展風險隱患排查。

6.單位要保證食堂安全衛生,保持食品加工、包裝、儲存等場所環境整潔,確保食材不受汙染。

7.單位要嚴格落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確保不發生食品安全事件。

十ー、防護管理

1.單位要做好復工前的防護物資準備,包括但不限於口罩、酒精、洗手液等防護用品,配備紅外線測溫儀等。

2.單位要對電梯間、衛生間等公共區域和樓梯扶手、門把手等公共設施定期進行消毒,設置廢棄口罩垃圾箱,對垃圾及時分類清理。

3.衛生健康機構的防護管理按照行業規定執行。

4.單位要督促員工在公共場所全程佩戴口罩,鼓勵步行或乘坐私家車、單位班車上下班。

5.單位要做好工作場所通風換氣和規範消殺工作,原則上不使用中央空調,保持環境清潔。

6.單位要做好員工防護知識培訓,提升員工自身健康管理能力。

7.原則上不召開人員集中的會議,儘量採用視頻會議方式。

十二、宣教管理

1.單位要開展疫情防控知識宣傳教育,主動聯繫屬地衛生健康機構,利用電子顯示屏、微信公眾號、橫幅標語、宣傳板、工作群、短信通知等多種方式,宣傳新冠肺炎防控知識。

2.單位要組織工作人員利用學習強國、國家衛生健康委網站等平臺,學習疫情防控知識,提高疫情防控意識。

3.單位黨組織要主動發聲,正面引導工作人員不傳謠不信謠。

十三、應急管理

1.單位要建立疫情防控應急管理方案,明確責任、明確流程,加強風險研判和隱患排査,做到“一事一方案”“一點一對策”。

2.單位一旦發現有發熱、咳嗽、乏力等新冠肺炎相似症狀人員,應立即將其轉至臨時隔離室,及時聯繫屬地衛生健康機構處理,並協助做好流調工作。

3.單位的應急物資保障原則上由單位自行解決,確有困難的由屬地政府物資保障部門統籌調配解決。屬地政府保障有困難的,由省級政府物資保障部門統籌安排。

本《指南》由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1:個人健康信息報告表(參考樣式)

附件2:疫情防控責任承諾書(參考樣式)

附件3:復工人員疫情排查統計表(參考樣式)

附件4::外出務工證明(參考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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