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洪律師:美國疫情勢必引發法律大戰

鄧洪律師:美國疫情勢必引發法律大戰

【美洲華聯社3月9日報道】日前加州因為冠狀病毒疫情嚴重而宣佈進入緊急狀態,特朗普也簽署了83億美元的應對疫情的緊急撥款。因為處於緊急狀態,聯邦、州以及地方政府為防疫、抗疫開始投入。鄧洪律師表示,宣佈緊急狀態不只是政府層面的事,對民眾的日常生活影響也很大,特別是在容易發生法律訴訟,他希望商家和民眾對此應該有所瞭解。

鄧洪表示,因為緊急狀態各級政府必須採取一些措施,這會影響到民眾,比如飛機停飛、遊輪疫情,訂好的機票、船票能否退以及一些合約無法履行如何處理等。因為存在著包括天災人禍等不可抗力,那麼緊急狀態可能會成為一個毀約或者無法執行合約的理由,這就會產生法律訴訟的問題。

鄧洪列舉到,大家知道洛杉磯機場的衛生檢疫人員被感染,因為擔心感染,機場的飛機清理人員已經拒絕上飛機打掃衛生,清潔工人拒絕上飛機的理由是,航空公司並沒有為他們做好防範措施,這導致一些航空公司的航班無法開航 ,這就牽涉到了勞工法的問題。

鄧洪說,可能出現的情況當然不會只是勞工法的問題,可能會更為複雜,涉及到多方面的法律訴訟。他認為,商家和民眾要對以下幾個方面的法律問題引起重視。

第一類案件涉及到刑事方面。鄧洪說,聯邦法規定,聯邦政府有權力宣佈進行隔離政策。如果聯邦政府發佈隔離令有任何人違反,最多可以判罰一年的牢刑 。CDC是聯邦機構有權簽發隔離令,CDC簽發的往往是對從國外返回的美國人進行隔離,但這些美國人進入美國後,真正實施隔離令的是地方政府。加州已經啟動緊急狀態,地方可以採取隔離措施,如果不遵守,可能會承擔刑事責任。

可能承擔刑事責任的是隔離令的實施。社區隔離,就是隻能在本社區內的家中待著,不能到其他社區,否則就違法。根據情況,一些地方政府也可能採取宵禁,如果違反宵禁令,也會承擔刑事責任 。為了保證社會遵守隔離令、宵禁令及地方能夠實施,州和地方會在刑事責任方面採取強制的措施。

鄧洪表示,民眾需要注意的是, 通常執法人員都是警察,但是在疫情緊急狀態下,執法人員就成了衛生部門的官員。平時,衛生部門的執法是檢查衛生、吊銷執照,但是在疫情的情況下,如果有人違反隔離令,他們可以要求警察將其逮捕,這一個是刑事程序。那麼在辯護方面就集中在是否有權簽發隔離令或者是否有必要簽發隔離令。不過,只要政府認為有必要採取隔離措施防止疫情傳染,就有權發佈隔離令。

第二類案件是爭議性較大的禁止令。鄧洪表示,這方面的第一個例子已經在橙縣的卡斯塔曼薩發生。從日本撤回的美國僑民中已經有人感染冠狀病毒,需要進一步強制性隔離。聯邦政府選擇了位於卡斯塔曼薩的一個空置的原來給殘障人培訓的設施。該市政府知道後,認為這樣做對該市居民產生風險,因此向聯邦法院提交禁止令,禁止這個設施改建為隔離中心,聯邦法官同意了該市的請求,聯邦政府隨後撤銷在該市設立隔離中心的決定。如果疫情進一步擴散,會出現更多的地方政府挑戰聯邦政府和CDC指示的情況。

鄧洪認為,也會出現民眾挑戰地方政府、州政府和聯邦政府的情況。比如,如果政府把隔離中心設立在離居民住宅很近的地方,會遭到居民的反對,反對的主要理由可能是質問是否為當地居民做好防範措施,這會得到法官的認同,因此相關部門會阻止隔離中心出現在居民區。

第三類案件是民事訴訟。鄧洪表示,加州律師有30萬;而中國律師總數只有40萬,美國龐大的律師隊伍為民事訴訟提供了便利條件。

民事訴訟的第一類案件是政府失職。鄧洪說,比如社區發現冠狀病毒的病例已經有2、3周,但CDC未能馬上採取必要措施、地方政府並沒有採取警告措施以及政府沒有儘早宣佈隔離令,導致自己或是親屬被感染。他認為,在這個方面會有一大堆官司出來,還有就是政府採取社區隔離、強制性隔離時沒有做好保護民眾的措施,導致民眾感染病毒,這也是政府的失職行為。

民事訴訟的第二類案件是政府的疏忽責任。鄧洪舉例說,比如社區隔離,因為管理不善或是疏忽,導致沒有感染病毒的人在社區隔離期間被感染,這是政府的疏忽造成的;另外是強制性隔離,在隔離期間沒有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導致死亡,這也與疏忽有關。這兩個方面都會引發很多官司,因為政府已經承擔起責任,卻沒有盡到責任。這如同有人被抓進監獄,卻在監獄中被人打死,政府沒有盡到保護的責任。

民事訴訟的第三類案件是醫生誤診。鄧洪說,很多患者會對醫生說,如果你早點和我講,我會做自我隔離或是自我保護,醫生之所以沒有告知患者,是因為醫生沒有做出正確診斷。但是需要說明的是,疫情初期也是束手無策的,所有的醫生甚至是公共衛生部門都不能自己做病毒檢測,做測試都要有送到CDC。因此,如果是在疫情初期發生誤診的情況,一些醫生很可能是無辜的。

民事訴訟的第四類案件是醫療機構違反病患隱私法案,侵犯了病人的隱私。鄧洪解釋說,很多民眾都想知道一些因冠狀病毒死去的人是什麼族裔、去過什麼地方。前不久凱撒醫療集團宣佈確診了一位病患,而凱撒醫療集團在南加州擁有10幾家醫院,究竟是在哪家醫院確診的患者,該醫療集團沒有說明。

鄧洪表示,根據加州法律,在加州宣佈緊急狀態之後,醫療機構是可以把病患的資料傳給另一家醫療機構或者是政府的衛生局,但標準是不能傳遞全部資料,傳遞資料必須經過病患的同意。顯然,病患隱私法無助於遏制疫情的傳播,也不利於民眾對於疫情的防範;反之,如果將病患的資料透露給媒體或是公共衛生部門,可能導致病患告醫院、告政府的訴訟。

民事訴訟的第五類案件是“吹口哨”。近一個月來,我們CDC或是衛生部門不允許員工透露內部真實情況的消息,但是CDC的員工會出現“吹口哨”的情況。比如,“我和你說過疫情會向著某個方向發展,但是主管不讓我們說,說出去會懲罰我們。”在這個方面會引發民訴訟。

民事訴訟的第六類案件是民權問題,這類案件有時與“吹口哨”案件關聯。鄧說,比如社區隔離、強制性隔離,是否存在種族歧視的問題。我們知道,特朗普當選總統後,宣佈了幾項禁令,其中包括限制一些穆斯林國家的民眾來到美國。禁令被告後法院做出這樣的裁決,總統雖然有權簽署禁止某些國家民眾進入美國的行政令,但禁止的理由不是因為宗教原因和種族原因。因此,地方政府的隔離令是否針對某一特定種族?也會引發民事官司的。

鄧洪還表示,如果公司主管因為你是從中國來的而區別對待、甚至是開除,都是種族歧視的行為,可以引起民事案件。

民事訴訟的第七類案件是勞工糾紛。鄧洪表示,員工在餐館打工,老闆沒有提供必要的防範措施,員工被客人感染,這就產生了僱主沒有給員工提供安全工作環境的問題,這屬於勞工保險範疇內的問題,將來會出現很多這樣的勞工保險的案子。

鄧洪介紹說,勞工糾紛的另外一種情況是,老闆讓我上班,我擔心被病毒感染,我不去上班,老闆是否會因為這個理由把我開除?我能否利用病假不上班,躲過這個疫情,疫情過後我再去上班?這都是將來可能發生的勞工糾紛問題。

民事訴訟的第八類案件就是違約、毀約。鄧洪說,這也會在將來大量發生。像原來簽訂的供貨合同,疫情發生後貨不能按時到貨或者根本就無貨可供;旅行社定好航班,但因為疫情航班拖延甚至取消,怎麼辦?能否退錢、如何退錢?這些都屬於違約、毀約,將來會引發很多官司。\u00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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