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樣一個人,
對黨忠誠,
堅持公正司法、嚴格執法,
一心撲在工作上;
有這樣一個人,
在崗位上兢兢業業,
不辭勞累,
帶病工作;
有這樣一個人,
以忠誠和奉獻
踐行新時代政法幹警不忘初心、
牢記使命的信念。
他就是原信宜市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
兼執行二庭庭長伍彤同志。
伍彤同志生於1966年1月,中共黨員,1984年2月參加工作, 1988年12月通過招幹考試進入信宜法院工作,歷任書記員、助審員、審判員、執行庭副庭長、執行局副局長、執行二庭庭長,是信宜法院執行局黨支部書記,中共信宜市第十三屆黨代表。
2018年5月21日,他因病經搶救無效不幸辭世,享年52歲。
伍彤同志生前先後被評為全省優秀法官、全省法院調解能手,榮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他不幸病逝後,被最高人民法院追授為“全國優秀法官”,並被廣東省人民法院追記個人一等功, 被評為“2018年度人民法院十大亮點人物”,被中共茂名市委、中共信宜市委追授為“優秀共產黨員”。
他從事司法工作30年,始終信念堅定、對黨忠誠,堅持公正司法、嚴格執法,一心撲在工作上,忠實履行憲法法律職責,特別是擔負執行工作19年來,參與主辦執行案件近3000件,執結標的金額1億多元,無一信訪、投訴,他在常年患有胰腺炎、糖尿病、腎結石等疾病的情況下,忘我工作,無私奉獻,尤其在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目標,全面清理執行積案中,克服了常人難以想象的困難,在平凡的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業績。
伍彤同志的事蹟令人感動,令人折服。
他有一次因為胰腺炎住進了醫院,醫生開了12天的治療單。第五天病情稍微好了一點,他打完針就悄悄跑出醫院,和同事驅車到70多公里外執行一個案件,直到晚上7點多才回醫院。後來的7天,他都是這樣,不是下鄉就是回了辦公室。
還有一次到120多公里外的思賀鎮執行一宗恢復原狀案,伍彤在山路上突然把車停下,給妻子打電話,說肚子很痛,讓妻子熬一些當地的土藥,他晚上回去喝。
那天飄著雨,冷颼颼的,他卻痛得滿頭大汗,衣服都汗溼了。大家都勸他要回家,但他搖搖手,繼續開車前往執行現場。
和雙方當事人從上午10點一直談到下午4點,達成協議當場履行完畢趕回法院,已經是晚上7點多。伍彤說,“不是我喜歡這麼累,信宜八山一水一分田,人散路遠,我們只能多累一點,把路上的時間搶回來。”
伍彤同志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踐行者,是新時代“忠誠、乾淨、擔當”的好乾部,是在平凡崗位上做出不平凡成績的優秀基層幹部。
好法官伍彤走了,
而他的精神永遠激勵我們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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