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奴有一種習俗,父死子娶母,兄死娶嫂,這樣的習俗你怎麼看?

據司馬遷《史記*匈奴列傳》裡記載:匈奴人的習俗“父死,妻其後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父死娶後母,兄死娶嫂,屬於收繼婚的一種情況。從廣義上來說,收繼婚包括:女子死了丈夫可以改嫁給夫家除了親生兒子之外的其他男性,比如亡夫的叔、伯、子、侄等。

匈奴有一種習俗,父死子娶母,兄死娶嫂,這樣的習俗你怎麼看?

任何一個社會都是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有什麼樣的物質基礎,它就能演變出什麼樣的文化與習俗。匈奴人父死娶母(娶後母而非生母),兄死娶嫂只是他們充分利用人力資源,保證家族財富不閒置,不外流的措施而已。因此我認為匈奴人的這一習俗雖不被文明社會接受,但是存在就是合理,理解並支持匈奴人在他們自己的族群延續這一習俗。

相比農耕文明而言,遊牧民族為了生存自然沒有什麼倫理道德限制!惡劣的氣候和生存環境造成了他們野蠻的個性。搶奪財物、牲畜和女人在草原上早就司空見慣,遇上災害之年就會大舉侵入關內搶劫財物。當這些遊牧民族來到中原後,慢慢的接受了儒家文化。再加上地理環境的改變,再也不需要靠增加人口來維持部族的生存,就會拋棄這項陋習。如蒙元、滿清入關後都取消了妻後母的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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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競天擇適者生存,這是由草原上惡劣的生存環境決定的。草原上物資少,人口缺一切以生存和發展人口為第一要素。掌握更多女人意味著可以出生更多的人口,其次草原上一個女人沒有照顧很難生存,最重要的是母糸社會遺存,在家族內部女人居領導地位且掌握主要財產,草原上除了人口缺以外最缺的是財產了,這樣做可以使肥水不流外人田。

匈奴有一種習俗,父死子娶母,兄死娶嫂,這樣的習俗你怎麼看?

我們可以想象草原上有兩個部落互相競爭,一個部落是按照中原人的規矩;一個部落是按照草原的規矩,也就是父死娶母,兄死娶嫂。毫無疑問,經過一兩代人之後,實行草原規矩的部落會比第一個部落多出很多的青壯年男丁,從而在戰鬥中取得決定性的優勢。有足夠的男性繼承人充當戰士和勞動力,部落才能夠發展壯大。要達到這個目的,就要充分的利用部落內女性的生育能力。像寡母、寡嫂可能都是依然有生育能力的。如果沒有人娶她們,那麼毫無疑問對於部落而言,這部分的生育資源就浪費了。而如果是外人娶了,那麼寡母和寡嫂留下的幼子,往往就很難保證得到很好的照顧。於是最優的方案,就是讓一大家人中的其他青壯年娶過來,這樣還是一家親,共同撫養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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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著名的四大美女之一王昭君就曾嫁匈奴三代單于,為漢代北方邊境的和平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匈奴未受漢人儒家學說的影響,沒有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三綱五常的束縛,沒有漢人固有的倫常觀念。認為女人就是女人,繼母與嫂子弟妹都是外人,沒有血緣關係。娶之並沒有妨礙。

匈奴有一種習俗,父死子娶母,兄死娶嫂,這樣的習俗你怎麼看?

《三體》裡的名言:失去人性,失去很多;失去獸性,失去一切。任何一個社會都是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有什麼樣的物質基礎,它就能演變出什麼樣的文化與習俗,你怎麼看匈奴這種習俗?歡迎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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