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自願與男性發生關係,事後反告他強姦怎麼辦?


有兩個男人一起去酒吧喝酒,在酒吧認識了兩名妙齡少女,酒過三巡,兩個男人也覺得今晚差不多了,提出了要去宵夜,兩名女性欣然應允。

吃完東西后,兩名男性又提出要不找個地方大家“休息一下”。這個時候,其中一名女性,我們叫她A吧,拒絕了,並且要拉B女性離開。B女性呢,一是有點醉了,暈暈乎乎的不知所措。二是本身確實玩得很high,沒有明確表示反對。這時候,其中一名男性推了A女一把,說“你不要管我們了。”打車揚長而去。

打車來到酒店之後,其中一名男性C君開了兩間房,C君和B小姐相擁著進了一間房,而另一名男性D君則獨自進了另一間房。幾分鐘後(沒錯,真的只有幾分鐘),C君穿著浴袍,一臉滿足地離開房間,走進了D君的房間。又過了幾分鐘後,只見D君也穿著浴袍走進B小姐所在的房間。可剛進去不久,就看到B小姐衣衫不整,十分慌亂地從房間裡奪門而出……

次日,B小姐報警遭強姦,C君D君以涉嫌強姦罪被採取強制措施。C君有與B小姐發生性關係,D君尚未。

以上事實,有酒店監控、AB小姐證言、CD君供述予以證明。

律師介入後,認為B小姐作為一名成年女性,主動與男性到酒店開房,應當預見後續將會發生的事件。而且在C君與其發生性關係後,有足夠的時間離開並報警。B小姐身上無明顯傷痕,可推定無使用暴力,因此不應認定為強姦。另外,有多人證明該女性長期流連該酒吧,並經常與陌生男性前往酒店。

檢察院的意見是:

1.B小姐喝醉了,喪失反抗能力(最關鍵);

2.兩名男性有推搡A小姐的行為,有強行帶走B小姐的嫌疑;

3.B小姐在D君進入房間後反應激烈;

4.即便是成年人,我跟你進房間不代表我願意跟你發生性關係,我可能只是想聊天。我沒有反抗是因為喝醉了沒有力氣。

沒辦法,其實最開始B小姐也不是想要兩人弄進去,只是可能發生矛盾要出口氣。可是公安介入之後騎虎難下,只得死撐到底。後來這個案子似乎通過賠償達成諒解協議,得到了輕判,但具體量刑就沒有關注了。

故事講完了,各位這兩天一直默默關注著這個問題的男性同胞,我必須要提醒你們,約炮這種事情,在法律上是存在非常嚴重的風險的,基本上如果能夠認定發生性行為,而且女方又一口咬定你強姦的,基本上很難脫得了罪。

除非在發生關係前你們錄一段像,大概是這樣:

“現在是XXXX年X月X日,我與XX在XX賓館XXX號房,XX(女性姓名),我想和你發生性關係,請問可以嗎?”

XX回答:“嗯,可以!”

這樣基本上就沒問題了,但是不排除事後女方說這段錄像是在你脅迫下錄的哈。

所以風險無論如何都是有的。

刑法規定

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從刑法規定上看,強姦罪是重罪,最少三年,最高可以判處無期徒刑甚至死刑。

為了幾分鐘的快樂,要蹲三年的大牢。實在是不值當。

如何避免被控強姦

負責任告訴大家,約炮有風險,小心被告強姦。

發生關係後,判斷是否強姦最重要的依據,就是是否違反女方意志。

有以下幾個方面需要注意:

1、即使女方同意開房,並不等於同意發生性關係,進到房間,如果強行和女方發生性關係,就違反女方意志,有可能構成強姦。

2、即使女方同意第一次發生性關係,也並不等於第二次同意。一覺醒來,想來第二發的時候,如果女方不同意,強行發生的,有可能構成強姦。

3、女方同意以此種姿勢進行,不同意另外一種姿勢,如果強行以另外一種姿勢進行,違反女方意志,有可能構成強姦。

4、正在進行中,如果女方要求停止,拒不停止的,強行繼續進行,違反女方意志,有可能構成強姦。

5、和酒醉、吸毒之後的女生髮生性關係,危險極大。因為她們在酒醉、吸毒後可能無法表達自己的意志,有可能構成強姦。

發生關係後,女方翻臉怎麼辦?

有的婦女與人通姦,一旦翻臉,關係惡化,或者事情敗露後擔心名譽受到損害、夫妻關係惡化或者戀愛關係破裂,或者為了推卸責任,嫁禍於人等,便將通姦說成強姦的,不能認定為強姦。(張明楷刑法學五)

現實生活中,這樣的案件很多。

約炮要求買禮物、發紅包目的沒有實現,或者被人發現,很容易被反咬一口,說是強姦。這個時候,縱然你有一百張嘴,也難以說清楚。李某的案件就是活生生的事實,當初要五十萬的時候,痛快給了,就不會有十年的牢獄之災。

一旦女方報警,一般警方會按照受害人的控告處理,即使不是強姦,也很有可能被判刑。因為警方如果不處理受害人指控,警方很有可能會有包庇強姦犯的嫌疑,社會壓力比較大。按照強姦處理,就沒有注意的後顧之憂,社會不會同情一個強姦犯的。

同時,女方搞點證據很容易,除了精液外,把自己內衣撕破,自己身上抓個傷痕,腿上碰個淤青,警察絕對鑑定不出來是誰撕的。這個時候,男方就死定了。

因此,對待要錢的,要多少給多少,千萬不要小氣,自己約的炮,就得承擔責任。如果真的心疼錢,給錢的時候,留下證據,給了錢之後,還可以威脅對方敲詐勒索或者不當得利要回來。

對待被人發現翻臉的,最好用錢解決,實在不能解決的,就把你們兩個所有的交往證據拿出來說話,這個時候,你就只好聽天由命了。

因此,約炮第一要務,當然是小心被控強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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