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的天敵蝗蟲災害,明朝為治蝗災,提出“捕蝗蟲、掘蝗種”措施

蝗蟲災害再一次在東非及西亞地區爆發,多國宣佈進入應對緊急狀態。對於蝗災近幾十年人的或許沒有親自體會,甚至有許多網友開玩笑的說,這要是在中國,能把它吃成瀕危特種,而實際上,蝗災在我國曆史上頻發,持續時間之長,波及範圍之廣、受災程度之深以及治理的困難性都遠超於其它自然災害,因此各朝都很重視這個問題。

水災、旱災、蝗災是古代農業社會的三大災害明朝的滅亡由農民起義拉開序幕,而蝗災一直是迫使農民成為流民,爆發農民起義的一個重要誘因。


農業的天敵蝗蟲災害,明朝為治蝗災,提出“捕蝗蟲、掘蝗種”措施

蝗蟲身體各部分圖解


蝗災在我國古代就有,而到了明朝時期更是頻繁爆發:

鄧雲特的統計指出:明朝276年中,共計經歷1011次自然災害……蝗災94次”--.《中國災荒史記》。

明朝從建國到統治結束276年曆史中,遇到過各種大小蝗災967次。--塗斌.《明代蝗災與治蝗研究》。

明朝前期曾出現過幾次大規模的蝗災,如:洪武7年5月,河間府、永平府、保定府、真定府、順德府發生蝗災。永樂22年,大名府浚縣出現蝗災,宣德10年10月,順天、保定、順德、真定四府出現蝗災,正統六年九月,保定、大名、廣平、永平、順天、河間諸府、盧龍、撫寧諸衛蝗傷禾稼;

景泰七年九月,應天並直隸太平等七府州蝗;弘治八年四月,直隸當塗縣蝗;嘉靖三年八月,順天、永平、保定、河間各州縣旱蝗災;萬曆十九年九月,真定、順德、廣平、大名旱蝗;天啟元年七月,順天等處旱、蝗。幾乎每一位皇帝在位期間,都有蝗災發生。

其中又以正統年間出現蝗災的情況最多,共計21次。一般蝗災發生的時候,也會伴隨旱災,根據《明神宗實錄》記載:“萬曆十九年,以真、順、廣、大各被蝗、旱災傷,照分數蠲免有差。


農業的天敵蝗蟲災害,明朝為治蝗災,提出“捕蝗蟲、掘蝗種”措施

蝗蟲患難成災


蝗災發生的條件:

  • 氣候條件。蝗災一般發生在夏、秋兩季,特別是大旱,秋旱尤盛。蝗蟲的生活環境大約在40度左右,相對溼度為60%-75%之間。蝗災大多數發生在4—6月份,7—9月份,發生的較多的地方就是北直隸,即今天的京津冀以及河南、山東部分地區。
  • 繁殖能力強。蝗蟲是一種農業害蟲,屬於半空飛行的蟲豸,善於飛行,生命力和繁殖力極強。一次產卵量很大,其卵大多在地層下深埋,如不遇到較大的雨雪災害,蝗蟲就會存活下來,第二年就會復生,而且它的成長週期很短,又是集體性生活,所以一旦形成災害,就是成片成片的。

《七修類稿》中記載:“夏蝗而六月三月,書:去歲蝗處復蝗子生,曰:蝗蝻。蝗子則是去歲之種蝗。非蟄蝗也。聞之老農言:蝗初生如慄米,數日旋大如蠅,能跳躍群行,是名為蝻。又數日即群飛,是名為蝗,又數日孕子於地矣,其自四月以後而書災者,皆本歲之初蝗,非遺種也。故詳其所生也與其所自滅,可得殄絕之法也”。

二十日即生,生即交,交即復生,秋各遺種於地。不值雪則明年復起。故為害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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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紀,人們用人力驅趕蝗蟲

  • 群體性。蝗災之所以嚴重而又難以控制,很重要的一個原因是其群體性特徵。蝗蟲一般以小麥、玉米等農作物的莖和葉為食,而且成群飛到一處吞噬莊稼,吃完後又會飛到另一種覓食,善於飛行的蝗蟲可以在短時期內毀掉大面積農作物,經過之處漆黑一片,莊稼全無,百姓無糧可收,極易出現饑荒。

蝗蟲雖然是很小的東西,但卻能威脅到百姓的生命,甚至動搖一個國家的根基,蝗蟲雖小其危害性卻不容小覷。

蝗災的危害

蝗蟲對農業極具破壞性,當莊稼受到嚴重損害後農民顆粒無收,百姓生活壓力增大,便容易動搖社會的穩定性。許多百姓迫於生活壓力,而加入了盜賊行列,流民開始增多,有的絕望而自殺等等,造成了社會秩序的一度混亂。

永樂元年(1403年)十二月,“真定、棗強縣,民初復業,加以蝗旱,流殍者眾。

天啟六年(1626年)十二月,直隸“今歲風水異常,至秋,旱蝗肆虐,饑饉相望,盜賊蜂起,孟河一帶江海相連,巨盜出沒。


農業的天敵蝗蟲災害,明朝為治蝗災,提出“捕蝗蟲、掘蝗種”措施

小麥,農田使得生態環境單一化

蝗災出現後,許多當地人迫於生存壓力,便逃離了家鄉,而逃離的人把本應該承擔的賦稅,變相的轉移到仍在原地的人,使得留在本地的人不堪重負,更有甚者出現易子相食的現象。至元十九年,大都、燕南、燕北、河間……六十餘處皆蝗。食苗稼草木俱盡。所至蔽日,礙人馬不能行……饑民捕蝗以食或曝幹而積之,又盡,則人相食。災害後,活下來的人反而比死去的人更痛苦,他們承受著身體與精神上的雙重摺磨與打擊。

明朝的治蝗措施

蝗災幾乎貫穿了明朝的始終,不但危害農業生產,也威脅百姓的生活,更是成了朝廷治理的大難題。如果蝗災蔓延將會產生如流民、民變、土地兼併等一系列社會問題,因此明朝在治理蝗災這個問題上,也是下了大功夫的。

  • 捕殺蝗蟲。

洪武七年五月,“河間府任丘、寧津二縣,永平府昌黎縣,真定府寧晉縣……並蝗命捕之。

”宣德四年六月,順天府通州、涿州、霸州等處都上奏所在區域蝗蟲為災,上命戶部派官員前去察看並進行捕殺。

永樂年間,命吏部就處理蝗災作出規定,“春初差人巡視境內。遇有蝗蟲初生。設法撲捕。務要盡絕。”

捕殺蝗蟲是從現象處著手解決問題,治標並不治本。但就是這種治標的方法,明朝雖然規定嚴格,如:下級官員不作為而導致蝗災蔓延的降罪;各司官不監督、巡察捕殺情況也要降罪。仍然有許多官員不作為,導致蝗災蔓延。

農業的天敵蝗蟲災害,明朝為治蝗災,提出“捕蝗蟲、掘蝗種”措施

單一的農田生態環境

  • 掘蝗蟲種子。

掘蝗蟲種子可以做到未雨綢繆,防止出現蝗蟲復生的現象。

正統七年四月,因直隸鳳陽、真定等曾受蝗災侵害,擔心有隱患。所以,設法掘燎,毋遺民患”

  • 官府的救助性措施。

經過多次蝗災後,人們自然積累起了一些應對災荒的經驗。蝗災之後,百姓往往會出現糧食短缺的現象,極易爆發社會動亂,所以,官府要安撫百姓,放糧賑災,積極幫助百姓展開生產活動自救。如:發放農具、農藥以提高滅蟲效率。興修水利,減少蝗蟲發生基地,種植抗蝗蟲的莊稼等。飼養蝗蟲天敵如蛙、鳥等。

我國是農業大國,國家稅收主要來源於農業,而當農民受災後,如果還繼續徵稅,勢必會爆發大規模的農民起義,所以,掌權者會對受災大眾實施減免賦稅、徭役等恩典,以便鞏固自己的統治。

蝗災的蔓延將會產生諸如流民、民變、土地兼併等一系列嚴重的社會問題。而災害期間更會因糧食短缺而產生一系列相應的連鎖反應,歉收使得人們生活艱難,衣食無著,出現大量流民、乞丐,社會秩序一度混亂,最終影響到王朝的穩定。

農業的天敵蝗蟲災害,明朝為治蝗災,提出“捕蝗蟲、掘蝗種”措施

近代社會用飛機噴灑農藥

蝗災本身具有:連續性、季節性、併發性、傳染性等特點,治理難度本身就很大。而朝廷在救治過程中,又會有來自中央和地方的壓力。但總有一些愚昧的官員並沒有積極地,按政策去引導百姓解決問題,反而一味地搞迷信祭祀活動,延誤救災的最佳時機,使得災害氾濫開來。

蝗災一直是我國曆史進程中,一個難以克服的問題,也是農業封建王朝中一個影響國家安定的重要因素,關於蝗災直到建國後,才真正解決。

參考資料:孟昭華.《中國災荒史記》中國社會出版社,2003.441.

塗斌.《明代蝗災與治蝗研究》江西師範大學,2013.12.

《河間府志 》上海古籍出版社

《明宣宗實錄》

《明孝宗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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