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薅外賣平臺“羊毛”的行為應加大懲戒

隨著外賣平臺的興起,不少人都從中體驗到了便捷生活方式,但卻有另一部分人幹起了“薅羊毛”的事,到平臺享受“免費午餐”。近日,有網友透露,在網上就有一些人兜售“吃免費午餐”的教程,價格從10元到50元不等。3月27日,記者找到了一位買家,簡單交流之後,對方發來一個“微信聊天記錄”,所謂的“教程”就是一些話術,教人如何惡意差評、投訴以退款。一些更為“高級”的手段就是利用軟件抓取號碼,生成新用戶,拿到首單優惠。(3月28日《成都商報》)

在外賣平臺上 “薅羊毛” 有兩種表現形式,初級形式為惡意投訴實現退款,這種操作並無多高技術門檻,操作起來方便快捷,法律的風險相對較小。高級形式則利用軟件生成號碼享受優惠,這種技術難度較大,也涉嫌違反法律法規,情節嚴重者則會被判處刑罰。無論哪種“薅羊毛”形式,本質上都是以欺詐手段獲利,無論是基於道德規定還是法律要求,對此現象都不能姑息遷就,而應當給予限制和懲戒。

從記者試驗的情況來看,“薅羊毛”詐騙行為,主要是利用了投訴權利的不當獲利。由於電商和外賣平臺,都把消費者的滿意度作為考評平臺商家的核心指標,以消費投訴給予了極大的權利救濟和保護。在現有的評價機制下,由於平臺和商傢俱有相應的連帶責任,商家就必須重視消費投訴,並給予積極反饋,對由此造成的損失也應當積極賠償,並通過自己的努力挽回損失,以爭取更高的滿意度回饋。

在這種情況下,因投訴而返款、有損失而賠償就成為了一種通行的做法,在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同時,也給予了平臺商家相對有效的監督。當然這種功能的發揮,需要建立在合理合法的基礎上,如果一旦被濫用,就會背離制度設計初衷而走向反面。很顯然,“薅羊毛”者正是利用了投訴返款漏洞進行惡意投訴,加之平臺對真實性很難核實,從而為實施詐騙行為創造了極好的條件。

“薅羊毛”行為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其違法行為所帶來的負面效應,不僅具有劣幣驅逐良幣的示範性,也會給正當的權益維護帶來極大的困擾,並危及社會誠信體系的健康發展。惡意投訴所引發矛盾和糾紛,也成為社會不穩定的重要因素。在此行為屢禁不止的情況下,遏制這一亂象的蔓延就必須加大懲戒,讓實施詐騙者付出應有的代價。

這需要各方參與,並形成監管合力。首先,平臺方要充分運用自身技術優勢,用大技術等手段進行有效的預防和篩查,對涉嫌惡意舉報的行為要提出預警或者必要的技術干預,對經過調查核實的“薅羊毛”行為,在協助商家維護合法權益的同時,要限制其相應的舉報和消費權利,藉助平臺工具進行有效干預。同時對商家所反饋的惡意舉報行為,迅速介入調查並釐清真相,有效防止舉報權的濫用。

其次,商家在合法經營的基礎上,要敢於拿起法律武器向惡意舉報行為說不,以此維護自身權益,不能因怕麻煩而縱容遷就。只有消除了“薅羊毛”的僥倖心理,並通過供給方的反制措施,欺詐的行為空間才會被壓縮。尤其一些惡意投訴詐騙行為被司法處罰後,商家和平臺以民事訴訟的方式進行索賠,可以增加違法代價,並形成震懾效應。

再次,公共管理部門應當運用法律手段和監管措施,與商家和平臺方進行互動合作,通過開展專項整治並打擊一批典型案例,讓故意舉報的詐騙行為無處藏身。同時應進一步建立和完善黑名單制度,發揮徵信體系的綜合約束功能,讓有惡意舉報前科的人員陷入寸步難行的境地。在此基礎上,可進一步加大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的作用,進行有效的法律普及和氛圍營造,既有效提高公眾守法的自覺性,又可以形成一種全民監督的共治局面,從而不斷提高懲惡揚善的法治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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