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論需要面紅耳赤嗎?


一些人在同一個酒桌上,有說有笑,和諧的不亦樂乎,而後酒過三巡,某人說的話同桌的人開始不待見了,出現不認可,出現了爭議,繼而發生爭論,面紅耳赤,互不相讓,爭論演變成了爭吵,越來越激烈,拍桌子摔酒瓶子,旁人勸不住,繼而動手了,最後血肉模糊……

這是我們經常可以看到的,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事情呢?

這裡主要有幾個重要的因素:

1.底層概念差異

一千個人就是一千個哈姆雷特,也就是每個人的操作系統都是不一樣的,有些概念,大家的理解上是不同的。

2.主次不分

假如兩個人的基本概念是相同的,相通的,或者兼容的,那麼很少會產生爭論,無非解釋清楚後,雙方就容易接受對方。但是因為對概念的主次不分,所以也會出現爭論。

3.價值觀不同

這個比較好理解,因為價值觀是基於價值的體現。有的人認為國家集體利益高於一切,所以會選擇犧牲自己的利益甚至生命都不足惜。比如,今天絕大多數的醫護工作者,正全力奮戰在抗擊疫情的一線,而選擇犧牲自己假期,與家人團聚的時間,奮不顧身的投入到這場史無前例的人類災難中,而我們也看到了一些的公務員出現工作懈怠,甚至因為害怕新冠肺炎的傳染而選擇當了可恥的逃兵。這就是價值觀不同!

4.立場不同

置身局內與局外,這是讓你有不同的思考。局內的人會顧及整體利益而小心翼翼,甚至很可能第一考慮到自己個人利益。而局外的人,完全不必顧及這些,想說什麼就說什麼,想罵誰就罵誰!不少的人就是這樣的“吃瓜群眾”,更有甚者,成為唯恐天下不亂的造謠者!這就是場內與場外的差別。

5.歷史不同

每個人的歷史是不一樣的,歷史也是不斷積累的,固守型的人相信“壓力影響健康”,而進取型的人更願意相信“壓力不影響健康”。

6.無仲裁

法庭裡面是有法官,他的職業就是根據事實的是非曲直給予一個公正的裁決。即使控辯雙方都在為自己據理力爭,但是我們的法官也是根據法律條款,歷史數據,法理最後做出公正的裁決。但是生活中很少有裁判或者說仲裁,即使有,很可能中間人是一個好好先生,和稀泥。所以,經常聽到爭論的雙方大聲說“街坊領居來評評理”。

對於爭論,很多人都表現得一定要據理力爭,辨出對與錯。這裡有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對於雞毛蒜皮的小事,大可不必與對方爭論,因為爭論了,必然會傷了情緒,浪費了時間,即使贏了,對自己來說完全也是輸了,即使贏了面子,卻是浪費了自己寶貴的時間,把好心情給整沒了。

多些討論,少些爭論。因為

討論的目標是為了讓自己更明白

爭論的目標是為了徹底說服對方。

如果你明白了這個,今後你與人相處,會更多的選擇討論而不是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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