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籲:體育總局應成立法律援助機構 幫助孫楊

以孫楊事件為起點,呼籲體育總局應該成立法律援助機構幫助孫楊以及“未來的孫楊”。

一、體育總局游泳中心以及孫楊自己的團隊,難以處置如此重大的法律衝突;

二、中國早就應該成立一個體育國際法律援助中心,幫助中國的國際性優秀運動員(無論這些運動員在商業利益方面是否與總局各中心有捆綁協議)在面臨國際衝突時可以得到幫助;

三、以孫楊藥檢過程來看,體育總局各運動中心、運動隊,在面臨國際性衝突時,幾乎都是白痴,需要統一提供幫助;

四、目前以及未來的中國優秀運動員,難以處置國際衝突,需要從國家層面予以法律幫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