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觀濤:為什麼同是傳統社會,伊斯蘭帝國如此特殊?

金觀濤:為什麼同是傳統社會,伊斯蘭帝國如此特殊?

622年9月24日“希吉來”(即遷徙)後,穆罕默德以麥地那為根據地,號召穆斯林不分民族、部落、家庭和地區界限為伊斯蘭而奮鬥。《古蘭經》確立“烏瑪”作為伊斯蘭宗教共同體的觀念。烏瑪,本意為“民族”,但並非民族國家意義上的同一民族,理論上,所有跨國界的穆斯林同屬擁有共同歷史的烏瑪成員。

伊斯蘭教與猶太教、基督教同屬於希伯來宗教,但不同的是,其具有明確的社會組織藍圖。伊斯蘭教的入世性質導致其社會組織藍圖把建立不斷擴張的大政治共同體作為自己的目標,但教義的單純性使其缺乏來自終極關懷的組織原則,故社會組織藍圖不得不借助其他政治傳統。

這使得伊斯蘭教具有巨大的包容其他宗教的能力,特別是將異質政治文化吸收進來以補充來自終極關懷的社會組織藍圖。但這種吸收只是工具性的,一旦它不能應付社會面臨的新挑戰,烏瑪立即會對其表示排斥,要求回到純粹的伊斯蘭教義。

本文中,金觀濤老師以十三世紀伊斯蘭文明開始入侵印度,到將印度教的種姓制度作為統治基礎,在十六世紀建立起統一的蒙兀爾王朝為切入點,對伊斯蘭文明與其他文明的關係演變進行梳理分析,從而總結歸納出伊斯蘭社會演化中獨特的飄變模式。


金觀濤:為什麼同是傳統社會,伊斯蘭帝國如此特殊?

自十三世紀起,伊斯蘭文明開始入侵印度,經過幾個世紀的努力,十六世紀終於建立了統一的蒙兀爾王朝。蒙兀爾帝國以村社作為納稅單位,實行軍事封土製;與此同時,它明確地把種姓制度作為自己的統治基礎。這方面最典型例子是和外來統治者有關的新種姓的出現。

正如一位學者在討論伊斯蘭文明被印度同化時所指出的:“外國血統、阿拉伯後裔、土耳其後裔、阿富汗後裔以及波斯入侵者和從印度教改造而來的本地轉變者(Ajlaf)之間的種族分離便開始了,前者形成了最高級的種姓(Ashraf)。在後者當中,上層種姓的印度轉化者,比如穆斯林拉吉普特人(Rajputs),就形成了第二個最高種姓。最後,還有兩個職業種性,一個是‘清潔’的,另一個是‘不清潔’的。”

為什麼蒙兀爾王朝能接受種姓制度?我們發現,這和伊斯蘭教獨特的社會組織藍圖有關。伊斯蘭教與猶太教、基督教同屬於希伯來宗教,但不同的是,其具有明確的社會組織藍圖。它和社會結構的互動形成了伊斯蘭社會獨有的帝國飄變模式。

伊斯蘭教作為希伯來宗教的入世轉向,被某些哲學家稱之為繼軸心時代超越突破之後的“二次突破”。

它把猶太教和基督教作為啟示的早期形態,認為先知得到的啟示作為神和人最後一次對話,是應該高於並涵蓋以前所有啟示的。這使得伊斯蘭教具有巨大的包容其他宗教的能力,特別是將異質政治文化吸收進來以補充來自終極關懷的社會組織藍圖。

正因為如此,伊斯蘭教在印度建立國家時,最終承認了印度教,種姓制度在某種程度上也被納入莫兀爾帝國社會組織藍圖。

金觀濤:為什麼同是傳統社會,伊斯蘭帝國如此特殊?

所謂終極關懷和超越視野,是指個體走出社會面對死亡的拷問時,找到的那些可以超越個體生命的永恆意義。不同的文明對有關個體生命的終極價值的“大哉問”,有不同的回應方式,由此產生了不同的超越突破,形成不同的軸心文明。

社會組織藍圖是來自超越視野正當性最終標準對社會制度的想像。伊斯蘭教正當性最終標準和印度教正當性最終標準並不一致,甚至互相排斥;那麼,為什麼種姓制度最終能克服排斥力,進入蒙兀爾帝國意識形態?

關鍵在於:伊斯蘭教的入世性質導致其社會組織藍圖把建立不斷擴張的大政治共同體作為自己的目標,但教義的單純性使其缺乏來自終極關懷的組織原則,故社會組織藍圖不得不借助其他政治傳統。這樣,當伊斯蘭教承認比自己地位低的宗教時,其他宗教的社會組織原則作為工具就有可能吸納到統治意識形態之中。

眾所周知,伊斯蘭教和基督教不同,它除了渴望救贖外,還要求在現世建立公正的社群(烏瑪),它直指跨地域的世界性國家。然而,建立大一統國家必須有塑造社會組織基本細胞以及它們如何構成更大政治共同體的原則,它們均為來自伊斯蘭教義的社會組織藍圖烏瑪所缺乏。

烏瑪原意為阿拉伯語“公社”之意。作為由終極關懷導出的社會組織原則,除了實行伊斯蘭法以外,幾乎不存在建立烏瑪更詳細的方案。人們甚至不能判斷它是一個社群?還是一個帝國?抑是整個順從真主的世界?對基層組織,伊斯蘭教亦不存在儒學和印度教那樣的規定,如何填充烏瑪組織形態的空白一直是伊斯蘭教最大的問題。

因第一個烏瑪是先知所建,故一開始最高統治者(同時亦為宗教領袖)在決定烏瑪形態上至關重要。但穆罕默德去世時沒有明確規定繼承人身份,統治者必須選舉產生還是世襲?如果是舉選,在什麼範圍?依據什麼規則?這些通通是不確定的。事實上,隨著烏瑪最高領袖身份和出身的不同,被吸納進伊斯蘭社會組織藍圖中的其他宗教和社會政治傳統往往大相徑庭。

當烏瑪是阿拉伯人(或以阿拉伯人為國家組織者)的社群時,最高統治者被視為先知的繼承人,稱哈里發。遜尼派認為哈里發必須出於先知所在的部落(古萊族)或由更大範圍選舉得到,什葉派則堅持只有先知的後人(家族成員)才有資格當哈里發。在選擇哈里法的背後是阿拉伯原有的不同部落傳統進入烏瑪的組織藍圖。當由非阿拉伯人建立伊斯蘭國家時,找哈里發不可能了。

蘇丹成為伊斯蘭帝國皇帝。蘇丹意為有權威的人,原是哈里發任命的官職。蘇丹成為烏瑪最高領袖,意味著不再強調最高領袖和先知在血緣和部族上的聯繫。這樣,在不同人擔任蘇丹的背後,是各式各樣的民族政治經濟傳統被吸入烏瑪的藍圖。因此,伊斯蘭教帝國的形態不一。

蒙兀爾王朝結構不同於奧托曼帝國,吸納波斯政治制度的伊斯蘭帝國明顯有別於阿拉伯人的王朝。當某一伊斯蘭帝國衰落或瓦解時,伊斯蘭教雖可以和別的民族政治文化結合而建立新的帝國,但因社會組織藍圖不完全相同,這些帝國無論在地域上、時間上和社會制度上往往缺乏連續性。

正因為存在著填充烏瑪空白的各種可能性,以至於一些伊斯蘭教思想家認為:“伊斯蘭應該是能與任何有價值的文化和諧共存的宗教信仰,而不管這種文化的來源如何。”而事實上,被結合進來的其他文化必須是低於伊斯蘭教核心教義的,而且是工具性的。

故當我們在指出烏瑪和不同民族文化傳統結合而引起伊斯蘭教國家巨大差異時,仍必須看到由烏瑪規定的伊斯蘭世界存在某種同一性。

首先是不同信仰的存在不能挑戰伊斯蘭教的統治地位。而且阿拉伯文作為古蘭經的載體必定是伊斯蘭教世界的最高級的世界性語言。

金觀濤:為什麼同是傳統社會,伊斯蘭帝國如此特殊?

阿拉伯人曾亦這樣借先知的話表達他們吸納不同民族文化後仍保持自己優勢的自信:“真主選擇了阿拉伯人…沒有信徒會憎恨阿拉伯人…愛阿拉伯人是本宗教信仰的一部分…因為我是阿拉伯人,因為《古蘭經》是阿拉伯文的,因為天國的語言是阿拉伯文。”阿拉伯文和伊斯蘭法造就了伊斯蘭教世界在文化上和制度上跨國界的流動性。

烏瑪這種在巨大差異中保持阿拉伯優先之上的同一,十分典型地表現在它對伊斯蘭世界獨特經濟結構的塑造之上。因烏瑪實際上吸收了不同的民族文化傳統,和政治制度一樣,被認為是正當的經濟組織和行為在不同伊斯蘭國家可以不一樣,伊斯蘭教國家經濟結構各不相同。烏瑪的同一性在經濟上通常表現為如下兩方面。

第一,伊斯蘭世界比現代社會更早確立了城市在經濟上對農村的統治。歷史學家早就發現,隨著伊斯蘭文明的出現,西方近代之前不可思議的大城市迅速在中東興起。而且伊斯蘭帝國經濟制度大多以城市為中心(軍事要塞為大城市的發端), 形成向農村擴散以至支配農業剩餘的網絡。為什麼同是傳統社會,伊斯蘭帝國如此特殊?

關鍵在於,伊斯蘭教在宗教崇拜活動中具有獨特的集體主義的模式,使得清真寺為伊斯蘭教社區之中心;也就是說,存在著天然的以城市為烏瑪組織中心的傾向。而且,最早的伊斯蘭帝國為阿拉伯人擴張所建,為了統治佔領區的人民,阿拉伯人的烏瑪首先必須建立在城市要塞中,並形成城市統治農村的結構。正因為如此,軍事封土製在伊斯蘭教國家盛行。即使到被征服的人民皈依伊斯蘭教以後,農村亦成為烏瑪一部分時,這種城市支配農村的結構仍然保持了下來。

第二,伊斯蘭教的經濟世界最早出現全球遠程貿易。商業的繁榮不僅建立在城市對農村支配之上,還特別表現在伊斯蘭教徒一生必須去麥加朝聖之中。柏納指出,朝聖所導致傳統社會空前的世界性人口流動;它造就了全球遠程貿易和伊斯蘭教世界的整合:“大批男性、往往也有女性的人身流動,以及因此所造成的社會流動,使得中古伊斯蘭教世界的集體意識,與歐洲基督教世界那種相對來說範圍較小的、層級式的、社會階級嚴明和地方傳統異常強烈的集體意識,十分不同。伊斯蘭教的世界廣大而多樣,卻仍有一定程度的統合一致,人們這麼認為,而實際上亦是如此。這種統合的程度,在中古的基督教世界從未達到,在今天的基督教世界更是不可能。”

但是,基於朝聖流動的全球貿易和伊斯蘭教國家的市場經濟一樣,是深深嵌入由烏瑪規定的社會有機體中的,脫嵌幾乎不可能。正因為如此,伊斯蘭教的擴張以及伊斯蘭教帝國的形成雖造就了超級城市以及最早的跨洋貿易,但現代資本主義和全球化經濟體系卻不是由它演化而來的。

而這一切都可歸結於伊斯蘭社會演化中獨特的飄變模式。所謂飄變,是指社會結構演化中繼承性不強,進步同樣步履維艱。

既然現實社會結構變化可以細化社會組織藍圖,為什麼社會組織藍圖和社會結構的互動後果是飄變呢?關鍵在於:不同民族政治傳統以及反映社會結構變遷的信息是工具性地進入烏瑪。在國家穩定健康成長之際,與其相關的政治文化是烏瑪藍圖的一部分;但當這些制度面臨不能解決的社會問題或其本身帶來危機時,烏瑪藍圖中的民族政治傳統亦失去正當性。這時,來自伊斯蘭教的正當性最終標準不能向烏瑪中民族政治文化給與支持,以重塑政治權力和社會生活。

從伊斯蘭教義看來,一旦社會出現危機,這些被吸納的政治文化是必須排斥的。表現在現實政治中,就是哈里發或蘇丹的統治危機,後果往往是伊斯蘭教國家的分裂或無法壓服軍事將領的叛亂。當某一地區或某一派系在混亂中勝出,再次建立統一國家時,確立的政治體制可能來自另一民族傳統,它亦只是被工具性地吸入烏瑪組織藍圖。和原有社會組織藍圖相比,烏瑪變化是非繼承的,故伊斯蘭國家演化是一種沒有結構進步的飄變。

中東的歷史不正是如此麼?從伊比利半島至中亞地區,先後出現過伍麥耶王朝(661-750)、阿拔斯帝國(750-1258)、法蒂瑪王朝(909-1171)、塞爾柱王朝(1038-1194)、阿尤布王朝(1169-1250)、馬木路克王朝(1250-1517)和奧托曼帝國(1299-1922)。

伍麥耶王朝由來自先知部落(古萊族)的伍麥耶家族統治,當時哈里發的世襲合法性尚未確立。由此可見,作為伊斯蘭教征服廣大地區建立的第一個國家,吸入其社會組織藍圖的是阿拉伯人部落傳統,伍麥耶王朝具有部族聯盟性質而不是真正的伊斯蘭帝國。不到一百年,阿拉伯部族傳統不能應付軍事封土製國家出現的各問題。伍麥耶王朝在各地軍事將領叛亂中解體。

公元750年,呼羅珊人在內戰中勝出,建立了阿拔斯王朝。阿拔斯王朝將首都遷到巴格達,哈里發從此成為世襲的。在該變化的背後是新建伊斯蘭國家繼承了波斯和拜占庭的政治文化,統一國家亦成為一帝國。正如歷史學家所指出的,早期的阿拔斯帝國的管理精英由伊拉克的官僚組成,其中有許多是伊朗人,他們全都受過有關薩珊王朝管理國家本領方面的培訓。

薩珊王朝的政治文化和伊斯蘭教結合,奠定了早期伊斯蘭帝國的基本形態。今天,我們在一千零一夜中感受到的伊斯蘭社會的“阿拉伯風貌”,實為波斯政治文化對烏瑪空白的填充。顯然,波斯的政治文化比阿拉伯人部族傳統更不容易得到伊斯蘭信仰的支持,即工具性更強。由此引發哈里發合法來源和政治制度正當性廣泛而持久的討論,伊斯蘭不同教義流派基本上都是在這一時期形成的。

阿拔斯王朝表面上延續了很長時間,但其統治權威卻在意識形態爭論中慢慢衰落。隨著波斯文化在烏瑪藍圖中地位的變化,阿拔斯王朝碰到的社會結構性問題得不到解決,統治的正當性面臨危機,帝國陷於動盪中。事實上,在阿拔斯王朝過了頂盛期(伊斯蘭教哲學家稱之為正午時分)以後,波斯政治傳統在烏瑪中合法性一天天遞減,用何種民族政治文化來填危伊斯蘭社會組織藍圖中存在的巨大空白,再次成為懸而未決的問題。伊斯蘭教世界因此動盪不已。

先是法蒂瑪王朝興起,壓倒衰落不堪的阿拔斯王朝。法蒂瑪王朝中心是埃及,它緣於激進的什葉派(伊斯瑪儀支派)征服北非的運動。十二世紀,阿尤布王朝推翻法蒂瑪王朝,政治意識形態重歸遜尼派。十三世紀馬木路克王朝又在阿尤布王朝的廢墟上建立。

大動盪一直要到草原傳統融入伊斯蘭社會組織藍圖才再次穩定下來,伊斯蘭教國家進入一新時代。

其實,自十一世紀塞爾柱王朝出現以後,突厥人和蒙古人的政治文化就開始融入伊斯蘭教。草原部落的政治文化本來就和農耕文明有很大不同。中國文明在其展開中曾不斷受到草原部落的衝擊。 由於“家”“國”同構體的完備性,草原傳統完全不能融入儒學規定的社會組織藍圖。元朝和清朝都是草原民族入主中原建立的王朝。因草原傳統和儒家社會組織藍圖的衝突,元朝是短命的。清朝則完全臣服於儒家社會組織藍圖(只在統治蒙古和新疆時運用草原傳統),成為中國歷史上最盛大的王朝之一。

金觀濤:為什麼同是傳統社會,伊斯蘭帝國如此特殊?

伊斯蘭文明和中國不同,它一旦受到草原民族的衝擊,草原部落的政治文化會全面地填充伊斯蘭社會組織藍圖的空白,烏瑪將以全新面目出現。這樣,自掀起蒙古旋風起,草原傳統全面和伊斯蘭教碰撞。其後果是雙向的,一方面是草原部落在征服過程中昄依伊斯蘭教,另一方面是烏瑪接納草原部落的政治文化。

“根據草原傳統,統治權是真主挑選出來擔負統治責任的那個家族的特權。…統治權歸家族所有的觀念代替了伊斯蘭由選舉產生領袖的原則。” 一位學者這樣歸納草原傳統對烏瑪的塑造:“他們(魯姆塞爾柱人)留傳下的有:宗教事務的正統觀念,以對穆斯林和非穆斯林的不同稅收政策為特徵的財政制度,主要由封建賞金所支持的軍事編制,由奴隸侍奉蘇丹而培訓出來的上層軍政分子,以及依法把社會分成特權和非特權階層的階級結構。” 奧托曼帝國和蒙兀爾王朝分別構成草原傳統對烏瑪再塑造的不同例子。

奧托曼帝國源於突厥人的一小公國,正因為在昄依伊斯蘭教過程中進行一系列制度創新,如將奴隸兵改進為奴官並吸入草原傳統,形成獨特的古藍制度等,故可不斷壯大,造就了伊斯蘭教大帝國的空前擴張和繁榮。皈依伊斯蘭教的蒙古人在印度建立蒙兀爾帝國,意味著在草原傳統之上進一步容忍印度教。

因整個種姓社會都被納入烏瑪統治之下,蒙兀爾王朝一度成為人口最多、最富裕的伊斯蘭國家。然而,草原民族政治傳統對烏瑪的填充,和阿拉伯部落傳統和波斯傳統一樣亦是工具性的。一旦它不能應付社會面臨的新挑戰,烏瑪立即會對其表示排斥,要求回到純粹的伊斯蘭教義。而印度教亦遲早和伊斯蘭教分道揚鑣。也就是說,這一切沒有改變伊斯蘭社會演化的飄變模式。


本文摘編自金觀濤:“重返宏大的歷史視野”,載《悲壯的衰落:古埃及社會的興亡(臺灣版)》,2009年。

金觀濤:為什麼同是傳統社會,伊斯蘭帝國如此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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