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管校聘”來襲,傳言誤區不可信,老師們準備好了嗎?

自2018年教育部提出縣管校聘以來,在一片紛紛嚷嚷聲中,各地進行了穩步的試點工作,目前終於塵埃落定。2020年中央一號文件一錘定音:從今年開始全面推行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縣管校聘。

由於各地縣管校聘的實施方案和具體細則尚未公佈,社會上出現了不少傳言和認識上的誤區,有的過度解讀或誤讀,令教師們十分擔憂。如:

縣管校聘將打破教師的“鐵飯碗”,是否讓一部分教師下崗失業沒有飯吃?

讓教師在縣域內大流動,教師們會不會象水中浮萍一樣居無定所?

縣管校聘中教師的去留和命運,是不是掌握在校長一個人手裡?

……

對此,有必要作出澄清。現根據縣管校聘的總體要求,結合部分學校的試點經驗,談幾點個人看法。

“縣管校聘”來襲,傳言誤區不可信,老師們準備好了嗎?


第一、縣管校聘不是校長一人說了算,而是民主評議、上下監督、集體決策

縣管校聘有一套嚴格的制度規定,聘任校長和教師的基本程序是:

1、教育局選聘校長和中層

縣(市區)教育局根據校長後備幹部的培養情況,經過到校集中測評和定向考察,確定小學或中學校長初步人選。然後,按照學校所處區域、規模大小、重點校或一般校、學校基礎情況等,綜合權衡,因校定人,因人定崗,確定各校校長具體名單,並予以公示,然後辦理聘任手續。中層幹部如副校長、正副主任等,根據已確定的校長情況,同步搭配,經公示後聘任。如果讓校長自主聘任中層,其權力監督將大打折扣。

在這個過程中,有幾個原則:一是留在原所在學校任職對工作有利的,儘量留在原校,中層幹部原則上留原校。二是在一處學校任職三年以上的,或在該校不利於工作開展的,安排跨校交流任職。三是城區學校和鄉鎮學校校幹交流應占一定比例,如5~10%等。四是從局機關科室中選聘一定數量的年輕人員,充實校幹隊伍,重點安排到鄉鎮任職。

上述校乾的選拔聘任程序,看起來與以往差不多,但這次的校幹聘任屬於重新洗牌,涉及面大,組合會更加優化,更為集中規範。

2、學校集體決定教師的去留

關於教師的聘任,過去存在校長一人說了算的問題,人情關係等感情因素不可避免。在這次縣管校聘中,教師的聘任不再是校長一人說了算,而是經過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包括校長和中層)集體研究確定,再由校長拍板定案 、簽發聘書。實際上由原來的校長聘變為學校聘。在教師聘任中,中層幹部對校長的權力,起著監督和制約作用,讓聘任公開透明。

過去教師的職稱崗位,是由教育局直接聘任,聘任書上都蓋有局長的大印。這種形式上的聘任,與實際教學崗位的關係較為鬆散。實行縣管校聘之後,由校長按核定的崗位編制名額擇優簽發聘書,更容易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真正起到校聘的作用。

3、教職工代表大會監督

在校聘的實施過程中,除了中層幹部的參與和監督外,還要進一步完善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強化教師代表反映師情民意、參與學校管理的職能。對校長的權利、教師的聘任和學校的重要決策事項,進行全方位監督。教育局和教代會上下聯動,形成了學校管理的制度籠子,擴大了監督面,促進了民主管理。不僅有效地維護了校長的權力和尊嚴,而且增加了校聘的公正性和可信度。

“縣管校聘”來襲,傳言誤區不可信,老師們準備好了嗎?


第二,縣管校聘不是搞末位淘汰,打掉的是“鐵飯碗”,而不是教師的飯碗。

有的教師認為,縣管校聘就是要打破教師的“鐵飯碗”,讓一部分教師淘汰出局,下崗失業無飯吃。這種認識是片面的,是誤讀,並不符合縣管校聘的初衷。那麼,落聘的教師有哪些出路呢?

首先,校內聘任

第一輪聘任主要課程的任課教師。在第一輪校聘中落聘的教師,可以繼續參與第二輪副科教師的聘任,或找補餘缺。如語文老師落聘,可以競聘歷史、地理、社會等科;數理化老師落聘可以競聘生物、自然等科。再次落聘的教師,還可以競聘校內辦公室、後勤等教學服務性崗位。以上三個層次的聘任,都是在教師自願申請參與的前提下進行的。

其次,跨校再聘

在本校落聘或未申請參與崗位校聘的教師,由學校上報鄉鎮(街道)教管辦(中心校)安排到其他學校應聘。在本鄉鎮(街道)落聘的,再上報教育局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到其他鄉鎮(街道)繼續參加競聘。各學校崗位人員缺額部分,同時申請教管辦(中心校)或教育局給予調劑。

再是,進修培訓

經過二至三個學校的競聘,仍然沒有被聘的教師,說明業務能力、師德等某些方面存在問題。這部分教師將由教育局統一安排到教師進修學校學習培訓,培訓時間為一至兩個學期,畢業後再分配到合適的學校繼續參與聘任。學習培訓期間只發基本工資。

地方政府將進一步恢復和完善縣(市)級教師進修學校的職能,根據接受培訓教師的實際情況,以師德修養、教學方法、業務能力為重點。以一線教學人員和後勤服務人員為主,分類設置和調整學習內容,有針對性地進行培訓。

最後,轉行轉業

個別最終落聘、又不接受學習培訓的教師,已經不適合繼續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教育局將動員本人並通過政府人事部門,將其調入其他企事業單位安排工作,實現轉行轉業。這種人性化的制度安排,既優化了師資隊伍,又做到各盡所能,人人有工作幹、有飯吃,以此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

“縣管校聘”來襲,傳言誤區不可信,老師們準備好了嗎?


第三、縣管校聘不是讓教師居無定所,而是保持個人生活和居住的基本穩定

有人說,實行縣管校聘,讓教師在縣域內大循環大流動,教師將撇家舍業、居無定所。這是一種誤讀。事實上真正參與流動的教師佔不到三分之一,況且是先本鄉鎮(街道)交流,跨鄉鎮(街道)的就更少了。因為有了幾年的聘期,所以對大多數教師來說,個人的生活居住還是基本穩定的。即使跨區域交流應聘的少部分教師,地方政府也提前或正在落實配套措施。

一是結合城鎮化建設,在城區和規模較大的鎮區,規劃建設教師公寓、安置小區或廉租房,享受政府保障房、經適房等政策優惠;在寄宿制學校建教師免費週轉房等。

二是在所有學校建立教師食堂、餐廳或小夥房,提高食品衛生安全標準,實現飯菜多樣化,讓老師們吃得放心舒心。

三是為教師發放每月不低於500元的鄉鎮生活補助,有的地區還為鄉村教師發放交通補貼等。

第四、縣管校聘不是每年每學期都打亂重來,而是首次全員抄底,優化組合,合理流動,之後小幅調整,形成制度

縣管校聘的聘期一定3年,第一年大範圍聘任後,中間的兩年只是個別補充性調聘,並不是每年、每學期都要大交流、大聘任。通過這次改革理順,形成制度並逐步完善。所以老師們也大可不必過多擔心。

為了推進這次縣管校聘改革,解決義務教育學校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如:城鄉師資不均衡、教師吃大鍋飯,鄉村教師評職稱難、工資收入低等問題),激發廣大教師紮根教育事業、教書育人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各級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近年來已經採取了一系列激勵和保障措施。

1、在擴大鄉村教師社會招聘的同時,增加定向公費師範生和特崗教師招收名額,實現了公費師範生直接入編入崗,建立了城區教師到鄉村支教的交流輪崗制度。

2、職稱評審向鄉村教師傾斜。國家已首次在義務教育學校設立正高級教師崗位,山東、江蘇、貴州等多個省市,也提出了鄉村教師教齡滿一定年限,申報中級、高級職稱,不再受學校崗位比例限制。

3、連年提高教師基本工資標準,加大督查落實力度,到2020年底前,實現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於或高於當地公務員。

4、增加鄉村教師各項補貼。如班主任補貼、鄉村教師生活補助、交通補貼、年終獎金等。

“縣管校聘”來襲,傳言誤區不可信,老師們準備好了嗎?


結束語

改革必有陣痛,戰役少不了圍城。創新教師管理機制,縣管校聘勢在必行,但既不能庸俗化、形式化、走過場,又不可神秘化、妖魔化。義務教育學校中小學教師要自覺做到不信謠、不傳謠,排除外界干擾、放下思想包袱,以飽滿的熱情和良好的狀態,積極投身這場改革,縣管校聘就一定能達到預期目標,教師的利益也會有更大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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