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延期開庭公告


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延期開庭公告

為應對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止病毒傳播,根據中央及本市相關工作要求,特公告如下:

(一)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內容,春節假期延長至2月2日,我院決定取消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間已經排期(含公告)的庭審、調解、質證等訴訟活動;其中公告排期庭審依法順延到2月3日,其他庭審及訴訟活動我院以傳票另行通知。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第四項的規定,如果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因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治療、隔離期間,或者身在湖北以及其他受疫情影響關停交通的地區,無法到我院參加庭審的,可以依法向我院具體承辦部門申請延期開庭審理,我院亦可視情延期審理

(三)如有糾紛需向我院申請立案,建議優先通過江蘇法院訴訟服務網(http://47.110.239.193/jsfyssfw)選擇網上立案,儘量避免現場申請立案。如因特殊情況,必須親至法院辦理的,必須全程佩戴口罩,並配合我院相關檢查,感謝您的理解與配合

(四)執行案件中,涉及財產查控措施的,我院將繼續通過網絡查控進行,部分案件線下財產查控、處置等措施可能會受到交通關停的影響,敬請諒解。

特此公告。

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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