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國務院:復工不再審批,人員不用隔離!(特定地區)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進一步精簡審批優化服務精準穩妥推進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要求低風險地區不得采取審批、備案等方式延緩開工。對於中、高風險兩類地區,要按照最少、必需原則分別制定公佈全省統一的復工復產條件,對確有必要的審批和證明事項實行清單管理,逐項列明辦理程序、材料和時限,清單之外一律不得實施審批或索要證明,防止出現層層加碼、互為前置審批、循環證明等現象。嚴禁向企業收取復工復產保證金等。對重點行業企業復工復產可設置審批綠色通道,加快提高復工復產率。

優化復工復產辦理流程。相關地區要積極推行復工復產一站式辦理、上門辦理、自助辦理等服務,全面實行企業復工復產申請“一口受理、並行辦理”,在本行政區域內明確一家牽頭部門,統一受理申請、一次性收取材料,相關部門並行辦理、限時辦結,原則上要在2個工作日內作出答覆。

非疫情防控重點地區原則上不得限制返崗務工人員出行。對確需開具健康證明的,相關地區要大力推進健康證明跨省互認,勞動力輸出地可對在省內連續居住14天以上、無可疑症狀且不屬於隔離觀察對象(或已解除隔離觀察)的人員出具健康證明,輸入地對持輸出地(非疫情防控重點地區)健康證明、乘坐“點對點”特定交通工具到達的人員,可不再實施隔離觀察。運用大數據等技術手段建立各地互認的流動人口健康標準。加強輸入地與輸出地對接,鼓勵採取“點對點、一站式”直達運輸服務,實施全程防疫管控,實現“家門到車門、車門到廠門”精準流動,確保務工人員安全返崗。


好消息!國務院:復工不再審批,人員不用隔離!(特定地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