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決權真是主要原因?馬化騰可以給ofo蓋棺,但不能定論

近日,ofo受到了來自於各個媒體的空前關注,頗有一種大廈將傾,萬人圍觀的“盛況”。而馬化騰更是在朋友圈指認了造成ofo此刻局面的罪魁禍首veto right(否決權)。隨後,歡聚時代李學凌也在其朋友圈附和了相同的觀點。

此時此刻,ofo創始人戴威已獨木難支,只能發出內部信,像是告訴大家“能挺多久挺多久吧,也許奇蹟會發生”,但實際上,隨著滴滴被趕走,阿里另起爐灶,騰訊看熱鬧,美團自顧不暇,百度京東小米等不參與,而這麼大的盤子,也不是一般新玩家能接的,共享單車賽道內外的重量級大佬們似乎已達成“默契”,任由ofo做自然落體運動了。

馬化騰是共享單車領域的局中人,因為ofo的存在,並且極有可能因為否決權的存在,阻礙了他支持的摩拜單車對ofo的合併計劃,並且拖累了摩拜單車的後期發展,這應該是他將ofo的錯誤歸咎於否決權的主觀動因。

之前馬化騰不看好ofo,朱嘯虎還會與之對慫,而此次竟聽不到任何反駁的聲音,ofo似乎真的可能是要死了,但馬化騰給ofo蓋棺可以,至於定論,似乎僅僅一個veto right也還是不夠的。

否決權真是主要原因?馬化騰可以給ofo蓋棺,但不能定論

什麼是否決權,誰行使了什麼否決權?

否決權(veto)指一方有權力單方面決定停止一項工作,否決權的擁有者擁有無限的權力來禁止一項決議的執行,但是沒有無限的權力去推動一項決議的執行。換句話就是,否決的作用是“壞事兒”,而不是直接“成事兒”。

因為ofo董事會中多個否決權的存在,其內部決策環節相互牽制、不斷內耗,這可能導致ofo近一年多來重大決策屢次碰壁,並一步步走向衰落。那我們看看,否決權有可能被用在哪裡?

第一:ofo和摩拜合併,有可能戴威動用了否決權

當時投資人朱嘯虎還在,而且他見證過之前滴滴打車和快的打車合併後的一騎絕塵,非常希望能夠將這個成功案例複製到共享單車領域。

但在傳聞的合併方案中,戴威會被踢出局,這是這位90後創始人所不能接受的,所以極有可能年輕氣盛的戴威,“意氣用事”地否決了這次合併。

第二:滴滴收購摩拜,有可能戴威動用了否決權

滴滴曾經無限接近擁有ofo,甚至已經派駐了管理和財務人員入駐,但最後很沒面子地被趕了出來,這也極有可能是因為滴滴的收購方案觸碰了戴威的底線。

程維曾經斷定ofo是囊中之物,並且步步緊逼,有意無意地傳遞給戴威“拖得越久,價錢越低”的強勢理念。而“ofo永遠不會放棄”的表態,則體現出了戴威在“商場”中也要堅持“士可殺不可辱”的骨氣。

第三:戴威尋求新的融資,有可能其它投資方動用了否決權

目前ofo的危機,基本從滴滴被趕走以後,就逐漸暴露出來了,在最後一個願意幫助ofo的大佬放棄以後,ofo至少從公司層面,已經註定了“眾叛親離”的結果。

還在董事會中擁有否決權的大佬們,紛紛開始埋頭髮展自己的共享單車業務,如滴滴收購小藍單車、阿里發展阿羅單車等。

此時的ofo,因為已經顯現出疲態,所以本身融資條件就不好談,而如果條件過於苛刻,不排除會被董事會中的某些競爭對手,出於真心也好,出於假意也罷,給攪黃了。

否決權真是主要原因?馬化騰可以給ofo蓋棺,但不能定論

否決權是ofo困境的原因麼?

不知道馬化騰所言的否決權是指誰的否決權,如果是指因為除了創始人之外的其它方有否決權,拖累了後期ofo的融資進程,但樂視的賈躍亭,錘子的羅永浩,這兩家公司,應該都不存在否決權之爭,大體都是創始人一個人說了算,不存在過多的內耗和意見分歧,可同樣走向衰落;而如果是指創始人自己的否決權,那麼讓創始人放棄否決權,等於就是資本對創業團隊的強取豪奪,但換個角度說,可能是投資人對創業者的能力看走眼了,就像給賈躍亭和羅永浩投資的人一樣,最終願賭服輸就是了,也沒有必要去怪什麼創始人的否決權。

所以無論怎麼看,ofo的問題,重點都不在否決權上。否決權肯定是ofo危機的原因之一,但主要是在ofo發展陷入困境之後,由於投資方和創業團隊之間,意見不統一,而促進了矛盾的爆發,以及加速了業務的下滑。

大佬們可能更多關注了因為否決權的存在,而喪失了幾次“撥亂反正”救ofo的機會而已。但其實早在否決權被動用之前,ofo的問題可能就已經出現了,ofo的命運,或者說戴威的ofo的命運,就已經註定了。

1.首先是商業模式

之前業內傳聞,投資人朱嘯虎在滴滴做大之後,尋找類似的投資標的物,選中了85%相似性的共享單車領域。但差異的那15%是什麼的?首先應該就是共享單車並非輕資產模式,而這個差異可能是致命的。

滴滴為什麼遇到那麼大困難現在還能活得不錯?因為滴滴沒有車,只有平臺,不存在損耗,抗風險能力很大,也不存在供應鏈欠款這種殺傷力極大的隱患。(先殺樂視,再殺錘子,現在又是ofo)

但共享單車不是輕資產模式,雖然其名曰共享單車,可單車都需要ofo自己採購,只是一種布點極廣、自助服務的單車出租生意而已。這種商業模式,與滴滴以及與幾乎所有互聯網業務,都存在本質差異,倒是與目前半死不活的如共享充電寶、共享按摩椅、共享KTV等差不多。

可以說,這個商業模式層面的差異,已經註定了共享單車這條路非常難走,ofo應該是整個互聯網領域第一個吃螃蟹的。

2.其次是產品問題

ofo的產品問題從一開始就飽受詬病,機械鎖、壞車率高、無定位等等,雖然其車輛成本低,前期發展速度快,可一旦陷入鏖戰,疲態就會盡顯。

摩拜單車據說好幾個月不投新車了,但訂單量還在漲,可ofo做不到。

在北上廣這些大城市,ofo單車的質量應該是最差的,不僅不如摩拜,甚至不如小藍單車,至於在二三四線城市,普通市民的用車行為可能會更難規範化,ofo的車輛損壞率或私佔率可能更高。

最終結果就是,ofo在大城市體驗最差,在中小城市也難以存活。

都說互聯網產品應該迭代,可單車不是軟件產品,其迭代起來是非常困難的,需要耗費大量的成本。即便ofo為車輛更換智能鎖已經有近兩年了,但北京的大街上仍能經常看到機械鎖的小黃車。

最關鍵的是,共享單車的迭代好比重生,這就相當於ofo落後摩拜一兩年才重新起步,一下子就慢了太多,甚至不如小藍和哈羅。其結果就是,ofo起了個大早,卻因為產品回爐的問題,趕了一個晚集。

3.最後才是其他方面的問題

例如戴威提到的對形勢的誤判。什麼形勢?政府對單車投放的監管?還是在ofo不願賣身後,互聯網大佬們左右市場共同拋棄ofo的速度?又或是近一兩年來資本市場的寒冬?

當然也有馬化騰提到的否決權,沒有否決權的存在,可能ofo已經是摩拜的囊中之物了,從上帝視角來說,這確實可能是ofo當初最好的結局了。

否決權真是主要原因?馬化騰可以給ofo蓋棺,但不能定論

對於大量創業者來說,大家不用過度關心大佬們提出的否決權的因素,只要記住否決權不要輕易作為融資的籌碼就行。

大家還是而應該首先關注商業模式和產品方面的問題,否則連第一步都走不出去,想得太多,太遠,太高,也就沒有意義了。

而當你們有機會第一次正規融資的時候,一定會有一些有經驗的投資人來指導你們的。

本文系“科技無憂網”原創,如轉載請附出處。認知互聯網,解讀新科技,助力創業創新及傳統企業轉型,有問必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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