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霸佔大兒媳買的房,想給小兒子結婚用,大兒子:媽,你真過分

婆婆霸佔大兒媳買的房,想給小兒子結婚用,大兒子:媽,你真過分

​文|末小北

01

一個溫馨團結的家,就像是暴風驟雨中堅固的城堡一樣,為家裡的每一位成員遮蔽風雨,讓所有人都能感受到來自家的安全感。

可是,想要經營好一個家庭,卻不只是靠一個人的能力,就能夠達到的。這必須讓所有的人,牽起手來,然後共同努力,才能讓一個家變得溫暖。

在一個家庭裡,很難處理的關係並非夫妻之間的關係,而是婆婆和兒媳婦之間的關係。

因為,夫妻兩個人,從陌生到熟悉,然後再到共同組建一個小家,是經歷了很多感情磨合,然後才牽手相依偎在一起,過日子的。

並且,就算夫妻之間有矛盾和衝突,只要兩個人都能拿出積極的態度,能夠聽對方的解釋和訴說,那麼就算有再難解決的矛盾,也是能解決的。因為,兩個人不僅有感情,還有向著幸福前進的一致目標。

往往,這一類夫妻,就算有爭吵,也不會把消極的情緒,存放的太久。因為夫妻之間不能有隔夜仇,否則就會消耗兩個人之間的感情,讓婚姻面臨破產的危機。

可是,婆媳之間的矛盾,卻是很難解決的。首先,婆婆和兒媳婦,是沒有任何血緣關係和情感牽連的陌生人,她們僅僅是因為同一個男人生活到一起的。

所以,當這兩個“陌生人”出現了矛盾之後,是很難溝通和解決的。因為,兩個人因為年齡差距的問題,在三觀問題和處事習慣上,都很不同。

婆婆霸佔大兒媳買的房,想給小兒子結婚用,大兒子:媽,你真過分

​所以,婆媳關係也是所有家庭中“經久不衰”的話題。畢竟,讓兩個沒有任何血緣關係的女人,學會如何相處,是一門很大的學問。

婆媳關係,處理得好,那麼就是闔家幸福,笑口常開;如果處理不好,那麼絕對是“雞飛狗跳”,“不得安寧”。

古人云:人之初,性本善。

天底下沒有絕對的“惡人”,自然也就沒有絕對的“惡婆婆”和“壞兒媳”。只要兩個人能明白,她們是為了什麼目的才相聚到一起生活的,我想很多事情就都能做到相互包容和相互體諒了。

其實,維繫一段穩固而又和諧的婆媳關係,跟維繫夫妻之間的關係,是類似的。都是需要身處其中的兩個人,拿出積極的態度,來包容和體諒對方。

沒有人願意被人欺負,也沒有人願意被平白無故的指責,所以,遇到問題的時候,一定要及時溝通,不要擱置成為大矛盾,然後再怨天尤人。

還有一句調侃的話,那就是:女人何苦為難女人呢?

並且,婆婆也當過別人的兒媳婦,自然知道兒媳婦會遇到怎樣的委屈;而兒媳婦,早晚有一天也會熬成婆婆,所以不妨多站在婆婆的角度考慮一些事情,比如你的孩子長大後,你跟你兒媳婦不和睦,你會是什麼心態?

婆婆霸佔大兒媳買的房,想給小兒子結婚用,大兒子:媽,你真過分

02

有位讀者,留言向我訴苦,她說:“我賺錢買的房,婆婆想要過去給小叔子,我把他們轟走有錯嗎?”

她跟婆婆之間因為房子的事情,鬧起了矛盾。房子是她婚後賺錢買的,可是婆婆不僅跟她從一結婚就不對付,還打算讓她交出房子,拿去給小叔子結婚用。她氣憤中,把公婆和小叔子,全都趕出了家門。

這位讀者叫李玲(化名),她丈夫叫孫鵬(化名),兩個人在上大學的時候認識的。當時,是孫鵬追求的李玲。由於兩個人之間有一些共同愛好,所以很快便確定了戀愛關係。

兩個人畢業之後,李玲為孫鵬犧牲了留在大城市的就業機會,跟著他到了孫鵬家生活的小城市打拼。不過,孫鵬家並不是城裡人,而是農村的,他還有個上著學的弟弟。

兩個人把各自的工作安排妥當之後,便去見了雙方的父母。李玲的父母對孫鵬的印象不錯,覺得他踏實能幹,說話也是有條不紊。而孫鵬的家庭,他母親大字不識,只會種地收拾家務,家裡的一切收入都是由他父親一個人承擔的。

孫鵬的父母,對李玲還算滿意,只是孫鵬的母親說:“這城裡的小姑娘,以後能下地幹活麼?”她只考慮到了自己所能預見的現實,她沒有看到李玲是個有文化,並且能力很強的女孩。

雙方家長沒什麼大的意見,兩個人便很快結了婚。由於孫鵬家的情況有些拮据,李玲並沒有要求高額的彩禮,也沒有要求多麼隆重的婚禮。

她說,只要孫鵬是跟她一心一意過日子的,那麼什麼委屈她都能受,什麼苦也都能吃。

婆婆霸佔大兒媳買的房,想給小兒子結婚用,大兒子:媽,你真過分

​這也許就是真愛了吧。

其實,孫鵬也挺上進的,雖然能力不及李玲強,但只要有上進心,就都是好男人。兩個人在結婚之後,在城裡租了套一居室的房子,雖然有些小,但是挺溫馨。

新婚的那一年,兩個人的小日子過得非常好。唯獨有一點,就是婆婆對李玲的態度不是很好,原因之一是李玲進門示弱了,沒要彩禮,沒要隆重的婚禮,孫鵬的母親就覺得李玲是上杆子要嫁的,所以瞧不起她,時常說“城裡姑娘幹不了農活”。

另一個原因,是因為孫鵬的母親,本就有些偏心,她就是對孫鵬,也不是太好。她幾乎把所有的心思和精力,都放在了孫鵬的弟弟身上,也就是她的那個小兒子。

由於婆媳沒生活在一起,所以兩個人之間就算有些小矛盾,也瞧不見,夠不著的,也算相安無事。

只不過,後來李玲生完孩子後,兩個人換租了一套兩居室,他們便把婆婆接來幫忙照顧孩子了。婆婆的到來,自然矛盾就跟著來了。還好,李玲工作比較忙,很少在家閒著,就算婆婆有什麼“刻薄”的話,頂多也就是說給孫鵬聽。

孫鵬對於他母親說李玲的那些“壞話”,是左耳朵進,右耳朵出。他了解李玲,更知道李玲的脾性,他母親說的那些話,全都是她自己臆想出來的,根本就不著邊際。

婆婆霸佔大兒媳買的房,想給小兒子結婚用,大兒子:媽,你真過分

03

其實,孫鵬的這個特點還是不錯的。因為他明白,妻子是自己追求來的,費勁了千辛萬苦,用各種承諾和付出的愛,感動來的。所以,他倍感珍惜和李玲之間的感情。

轉眼,五年過去了,孩子也送去幼兒園了。李玲的事業也跟著有了很大的起色,不僅有了存款,他們也買了屬於自己的一套四居室的房子。

房子的錢,全都是李玲一個人掏的,因為她替公司拉了一個項目,項目完成後,她被獎勵了很多的收益。就這樣,房子有了,車子也有了,日子也好過了。於是,李玲就讓孫鵬把公公也接來一起生活,讓他們享受享受城裡的日子。

按說,如果李玲的公婆,是個知足的人,我想他們的日子肯定會越來越好,並且蒸蒸日上的。可惜,老兩口就是有這麼一個“壞毛病”,偏疼孫鵬的弟弟,也就是李玲的小叔子。

他們跟著李玲夫妻搬到新房子,剛住了一年,就跟李玲和孫鵬說,小兒子畢業了,想到城裡來發展,希望他們夫妻能同意,小兒子能住進到他們的新房子裡。

對於這一點,其實就算婆婆不說,李玲也會主動提出來。畢竟都是親人,讓小叔子一個人在外租房子住,老家的親戚也笑話,不是?

所以,對於這件事,李玲和孫鵬沒有反對。不過呢,也正是因為小叔子的到來,才出了後面的事情。

婆婆霸佔大兒媳買的房,想給小兒子結婚用,大兒子:媽,你真過分

​小叔子剛來不到兩個月,就跟自己的母親說,自己處了個女朋友,不過對方要求他名下得有一套房,才願意跟他繼續交往,否則就分手。他說自己非常喜歡那個女孩,並且還說自己這輩子非她不娶。

本就偏疼小兒子,婆婆看到小兒子撒嬌,於是就打起了李玲買的這套房子的主意了。

於是,婆婆就厚著臉皮,召集李玲和孫鵬在週末的時候開家庭會議。

一開始,她就直接說:“你們小兩口呢,現在日子過得不錯,工作很好,收入也很好,也有了積蓄,買了房子和車子。可是,你們的弟弟,現在才畢業,並且現在也剛處了一個女朋友。現在人家要求他名下有套房子才肯答應繼續交往。我覺得,你們夫妻兩個現在也有能力再買房子了,所以這套房子,就拿出來給小坤(孫鵬的弟弟)吧!”

婆婆的話,讓李玲非常驚訝。自己買的房子,憑什麼要送給小叔子?還沒等李玲說話,婆婆就又接著說:“你們不用這麼看著我,你說說看,你們願意讓你弟弟一直單著身嗎?難不成,你們養他啊?”

聽完婆婆的話,李玲生氣了。她瞪著婆婆說:“這房子可是我買的,不是孫鵬買的。弟弟要結婚,應該是你們給他買,或者他自己努力賺錢去買吧?我們憑什麼要管他?他又不是我兒子!”

小叔子聽到李玲這麼說話,生氣了,站起來上前要揍李玲,卻被孫鵬攔了下來,“你想幹什麼?還想動手嗎?房子真的是玲玲買的,我一分錢都沒出。”

婆婆霸佔大兒媳買的房,想給小兒子結婚用,大兒子:媽,你真過分

​聽到孫鵬的話,婆婆不僅沒有示弱,反而更囂張起來,然後指著孫鵬和李玲說:“你們兩個人還用分彼此嗎?房子的錢雖然是大兒媳掏的,但也是屬於我大兒子的。我說了,當哥哥的必須讓著弟弟,趕明兒,這房子必須過戶給我小兒子,否則我跟你們鬧個沒完!”

聽母親這麼一說,心裡本就不情願的孫鵬開口懟了回去:

“媽,你真的過分了。這房子是玲玲買的,並且只有她一個人的名字。把房子給我弟弟,你想都別想。如果你敢鬧,我就跟玲玲領了離婚證,反正房子不在我名下。”

聽到孫鵬說的話,李玲鼻子一酸,眼淚下來了。平時她是很少哭的,就算在工作上遇到再難的事,她都沒掉過眼淚。

“從小你就偏疼你小兒子,不管我老公是不是委屈。都是你親兒子,你怎麼能做得到呢?我真不知道,天底下竟然有你們這樣的父母。廢話不多說,我就給你們兩個小時的時間,收拾行李,立馬回農村老家,否則我就報警,說你們私闖民宅。”

李玲撂下這句話,轉身出了家門。

這件事的結局,李玲說她婆婆跟她道了歉,還說以後不會再說沒長腦子的話了,希望她不要把他們三個趕回農村老家。

李玲說,自從鬧出這檔子事後,她已經不知道該如何跟公婆相處了,還有那個想要對她動手的小叔子,她更是不敢面對他。可是,孫鵬夾在其中,確實很為難。雖然他對父母的偏心有意見,但那畢竟是他親生父母。

婆婆霸佔大兒媳買的房,想給小兒子結婚用,大兒子:媽,你真過分

04

其實,這樣的情況有很多,有句老話這樣說的,“皇帝愛長子,百姓愛疼小兒”。

從古至今發展的趨勢來看,在一個家庭裡,如果當父母的對待子女,一碗水端不平,那肯定會引起很多矛盾的。父母們都應該知道,畢竟手背手心都是肉,別總是讓一方承擔過多。

對於故事裡的這個婆婆,也真是夠過分了,即使是你親兒子買的房子,也不能讓他們一家搬出去好讓小兒子結婚用,更何況是兒媳婦買的房子了。

打個比方,如果小叔子結了婚。同樣都是兒媳婦,大兒媳婦一家知道夫妻同心去拼搏,怎麼小兒媳婦進門前就得先要房子呢?當初大兒媳婦結婚可是彩禮婚禮都沒要求,這打著燈籠上哪去找啊?不知道心疼不說,還想往外推。

這小兒媳婦要是進了門,可不一定會這麼遷就這婆婆了,孰重孰輕還是要好好斟酌一下的。

對於李玲,她做的已經很好了。如果真的要挑錯,也只能說她最後對婆婆的那一絲不尊重,是有些瑕疵的。某些話,其實本不應該讓她來說的,如果全都是孫鵬說的,那她這個兒媳婦就是完美的了。

可是,天底下哪有完美的人呢?所以,李玲在整件事上,真的挑不出錯來。丈夫一貧如洗的時候,她跟著;自己的能力比丈夫的強,她沒嫌棄,反而更努力賺錢養家。這樣的好女人,能有多少呢?

對於把公婆和小叔子趕出門,是對是錯,我想她自己心裡已經有了判定和答案。對於婆婆的求情,她可以跟孫鵬商量商量,只要給公婆和小叔子一些約束的條件,興許是可以讓步的。

畢竟,家和萬事興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