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嶺“5·12”農用車側翻重大事故副市長等14人被追責

溫嶺“5·12”農用車側翻重大事故曾引起社會廣泛關注。11月28日,浙江省應急管理廳官網刊登了相關事故調查報告以及有關責任追究情況。

公佈的報告顯示:浙江省紀委省監委接到溫嶺“5·12”農用車側翻重大事故調查組移送的線索後,根據黨紀黨規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堅持“科學嚴謹、依紀依法、實事求是”的原則,成立了溫嶺“5·12”農用車側翻重大事故責任追究調查組,對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情況開展了調查。根據調查情況和責任追究有關規定,對臺州市、溫嶺市政府和相關責任人員予以責任追究,並已全部落實到位。

根據報告,調查組責成溫嶺市政府向台州市政府作出深刻檢查,台州市政府向省政府作出深刻檢查。同時,依幹部管理權限,對14名責任人員予以責任追究。其中,給予溫嶺市副市長王國軍誡勉談話處理,給予溫嶺市副市長張升責令作出檢查處理,溫嶺市農業農村和水利局黨委書記、局長陳宇斌等12人也分別被給予誡勉談話、黨內警告處分、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政務警告處分、政務記過處分、政務記大過處分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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