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林草局疫情期間建設項目使用林草地和自然保護地准入工作通知

四川省林草局印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建設項目使用林草地保障和自然保護地准入工作通知

在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緊要關頭,省林業和草原局印發《關於切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建設項目使用林草地保障和自然保護地准入工作的通知》,在全國林業系統率先提出疫情防控期間建設項目使用林草地和自然保護地准入工作的6條政策措施,保障疫情防控期間國省重點項目建設,推動林草生態“三業”工程。

四川林草局疫情期間建設項目使用林草地和自然保護地准入工作通知


  一是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應急使用林草地。對疫情防控急需建設的醫療衛生和防疫防控設施按照應急搶險使用林地,在疫情結束後6個月內補辦相關使用林地手續。使用臨時用地恢復林業生產條件,不再補辦手續。


  二是大力支持脫貧攻堅。對深度貧困縣建設基礎設施、脫貧(移民)攻堅、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使用林草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除外),可以“邊建邊批”,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關行政許可即可。
  三是極力保障急需開工建設的國省重點項目使用林地。對《2020年全省重點項目名單》中省政府明確近期開工建設的鐵路、高速公路、機場、能源、水利類重點項目,因疫情防控原因無法及時辦理使用林草地行政許可的,允許其先期開工建設部分先行使用林草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除外),待國家和省解除新冠肺炎一級應急響應後,及時與整體工程一併辦理使用林草地行政許可手續。


  四是緊急委託生豬養殖使用林草地手續辦理。疫情省級應急響應期間,委託成都市金堂縣等12個市(州)43個生豬養殖重點縣(市、區)林草主管部門辦理使用林地2公頃(含)以下生豬養殖使用林地行政許可試點,讓生豬養殖戶不出縣辦理生豬養殖使用林地行政許可。


  五是實施建設項目進入自然保護地臨時政策。防控和治療新冠肺炎急需建設項目、深度貧困縣脫貧攻堅項目、省政府明確急需開工建設重點項目,涉及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世界自然遺產、溼地公園和地方級自然保護區且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禁止性條款規定的,均可實行“邊建邊批”“先建後批”,在國家和省解除新冠肺炎應急響應後6個月內申請補辦自然保護地准入手續。
  六是開闢疫情防控期間行政許可辦理綠色通道。疫情應急響應期間,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進入自然保護地影響評價報告等均簡化程序實行通訊評審。辦理相關行政許可,以網上申請、線下郵寄、電話預約等方式實行“不見面審批”。對國家和省重點項目使用林草地實行即到即受即審。 

202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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