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東周人物誌之「要離」

春秋時期吳國人,家住今無錫鴻山山北。《東周列國志》形容他:“身材僅五尺餘,腰圍一束,形容醜陋”。(古時周代一尺約19.91釐米,五尺餘大概一米左右)。“是雖細人,實有萬人之勇”。

生平主要事蹟:

一,在眾人面前折辱壯士椒丘訢(xin),使椒無言以對。知椒必懷恨而殺他,在家中等待,訴其三不肖,使椒自殺。

二,奉吳王闔閭(helv)命,刺殺先王王僚之子慶忌。(主要成就,最出名的事蹟)

慶忌,《東周列國志》形容他:“筋骨如鐵,萬夫莫當,手能接飛鳥,步能格猛獸”。“慶忌骨騰肉飛,走逾奔馬,矯捷如神,萬夫莫當”。

(原創)東周人物誌之「要離」


吳王闔閭聽從伍子胥的話派刺客專諸刺殺王僚後,慶忌逃到艾城(今江西省九江市永修縣北),招兵買馬,結交周圍諸侯國,等待時機,欲報仇雪恨。吳王闔閭知道他的謀劃後同伍子胥商量,想再派一名有勇有謀的刺客刺殺慶忌,伍子胥向他推薦了要離,要離雖然又瘦又小,但是卻膽色過人,不懼生死。曾在眾人面前折辱壯士椒丘訢(xin),使椒無言以對。知椒必懷恨而殺他,在家中等待,訴其三不肖,使椒自殺。於是闔閭決定派要離刺殺慶忌,問他有什麼辦法,要離請求闔閭,把他右臂砍掉,讓他假裝獲罪出逃,然後把他的妻子兒女全部殺掉並且焚棄於市,開始闔閭很不高興,不同意,要離說我不能因為樂享與家人的歡樂就不盡忠為主公辦事,這是不忠;懷念家人的愛惜卻不能為主公除去禍患,這是不義。我能因為忠義而出名,我雖然全家都死了,我卻特別高興。於是闔閭就同意了要離的請求。在第二天朝堂上,要離就同闔閭、伍子胥三人一起演了一出苦肉計。伍子胥舉薦要離當大將,請求吳王闔閭準他討伐楚國。闔閭很生氣,大罵要離,要離罵闔閭是昏君,於是要離被砍掉右臂,關進牢房,妻子兒女也一同被抓,要離趁看守不嚴逃跑了,於是他的妻子兒女就被殺掉,並焚燒掉丟棄於鬧市之中。

要離逃到慶忌所在的衛國,開始慶忌還是懷疑他,後來派手下打聽了要離的消息後,終於相信了要離,並且把要離當成心腹,讓他訓練士兵,建造戰船。

(原創)東周人物誌之「要離」


三個月之後,順流而下,意圖襲擊吳國。要離與慶忌同船,當船隊行至路程一半的時候,後面的船隊就跟不上了,要離對慶忌說公子你應該坐在船頭,親自指揮,慶忌來到船頭,要離手握短矛站在他身旁,忽然江上颳起了大風,要離就從上風處藉著風勢偷襲了慶忌,一矛刺入慶忌心窩,短矛從身體穿過。慶忌倒拎起要離,反覆把他的腦袋浸泡進水裡,如此三次,才把要離抱上來放在他的腿上,看著他笑著說:“天底下居然有這樣的勇士,居然敢刺殺我?”慶忌手下的士兵要把要離殺掉,慶忌說這是天底下難得的勇士,不能一天之內殺害兩個。並且告誡身邊人千萬不要殺害要離,把他放回吳國,讓吳王嘉獎他的忠心”,說完一把推開要離,把短矛抽出,失血過多而死!

(原創)東周人物誌之「要離」


慶忌手下聽從了慶忌臨終遺言要放了要離,要離說,我有三條理由不能活在世上,雖然你們有公子慶忌的命令,但是我卻不能苟活在世上。一是我為了完成主君交給我的任務而使妻子兒女慘死,這是不仁義的事;二是為了現在的大王而殺害先王的兒子,這是不正義的事;三是為了成全王上的大事,而使自己身體殘缺家破人亡,這是不聰明的事,有這三條,我有什麼臉面活在世上呢?說罷,就跳入江中,慶忌的手下士兵們趕緊將他救起來,要離一心求死,於是對慶忌的手下士兵們說你們把我的屍體送還吳國,必定會受到重賞。就在眾人猶豫中,要離一把奪過身邊人身上的佩劍,把自己雙腿砍斷,然後割喉而死。

(原創)東周人物誌之「要離」

雖然要離成功的刺殺了公子慶忌,使吳國無後顧之憂,但他的為人,卻是冷酷無情,連自己枕邊人,自己的親身骨肉都能拋棄,說殺就殺,毫不猶豫,難怪司馬遷不把要離寫進《史記·刺客列傳》裡,不承認他是四大刺客,雖然要離成功的贏得了身後名,但是以這樣殘忍的方式,來實現自己的抱負,實在讓人難以接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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