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肥牛500頭以上,或存欄能繁母牛50頭以上的依據是什麼?

《肉牛標準化示範場驗收評分標準》必備條件中年出欄育肥牛500頭以上,或存欄能繁母牛50頭以上的依據是什麼?

根據農業部《畜牧業統計年鑑》( 2009)計算,我國年出欄9頭以內的牛場(戶)佔全國的約97%,年出欄數佔全國的總數約65%,合每場(戶)年出欄2.4頭。能繁母牛存欄量為50頭,年出欄架子牛頭數至少在30頭以上,此階段的出欄效率最高,因此《肉牛標準化示範場驗收評分標準》必備條件中將能繁母牛存欄頭數定為50頭。育肥牛出欄50 - 99頭的出欄效率與出欄1 000頭以上的出欄效效率基本相同,考慮到企業(育肥場)一般年出欄育肥牛300 - 800頭,因此將500頭作為最低出欄指標。因此,在肉牛標準化示範場驗收過程中,年出欄肥育,牛必須達到500頭以上,或存欄能繁母牛必須達到50頭以上,方可通過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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