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初期,正定出土鎏金佛;中日古董商仗勢奪取聯手作弊發橫財

••鎏金佛出土,消息擴散

早些年,聽北京收藏界的老前輩,講過一個民國時期曾經轟動一時的古玩往事,挺有意思,又耐人尋味。

民國初期,正定出土鎏金佛;中日古董商仗勢奪取聯手作弊發橫財


話說民國初期,具體年月記不清楚了,地處北京南部隸屬河北省的正定縣,一個農民去地裡勞作,無意中刨出一尊佛像,個頭還不小。他端詳了一下,發現有閃閃金色,覺得應當是個好東西,就用雜草裹巴裹巴抱回了家,也沒對外聲張。

在家裡,可能這農民跟他老婆“彙報”過這事,被他家熊孩子給知道了,童言無忌,給說出去了。

那時候窮,這樣的大消息,村民一下傳開都知道了,要是擱現在,保密工作可能做得會好些。

為啥消息流傳的快呢,還有一個原因。正定這一帶,北朝的時候開始佛教盛行,寺廟林立,後來大都毀於戰亂,在土裡挖出來破損的佛像也常見,但大部分都是石造像,金的則很少見。

消息很快傳到縣衙,縣太爺就帶著幾個衙役來查詢,瞭解情況後,縣太爺沒要也沒搶。那時候,沒有“保護文物,地下文物歸國家”這些說法和規定。也可能這位縣太爺不是貪財之輩,最後撂了一句話:老佛爺駕臨本縣,是大福之事,好好保管,不許把它弄到外地去。說完,回了!

民國初期,正定出土鎏金佛;中日古董商仗勢奪取聯手作弊發橫財


••北京古董商聞風而動,確認金佛“真身”。

這消息,像陣風一樣,很快吹到了京城。民國時期,京城古董行雲集了太多的人,串貨的、掛貨的、開店的、公司的、商會的、還大批外國人等等,都想著趁亂世發大財。

最先到的是古董販子,他們的耳朵最靈了,三三兩兩,先後好幾撥兒,都是來找這位農民收購佛像的,好說歹說可他就是不賣。一是縣太爺留下話了,二是他認為佛像是純金的,值大錢。

北京有個開古玩店的於老闆,聽販子們說了這檔子事,覺得這尊佛像是個好東西,就動了心思了,找到同樣做古董生意的大哥商量了一番,決定跟另一個姓丁的古玩店老闆,三人合資做這筆生意。三人一合計,首先要實地考察清楚,這尊佛像的“真面目”。

為了這趟買賣,三個人做了精心準備,一是化裝成北京的紳士、文化人,就是不能被看出來是古董販子;二是號稱是正定當地一個大名人的朋友,不是來買佛像,是來開眼、禮佛。

那位農民一看這幾個人的派頭和來路,不敢怠慢,立馬拿出來讓三人看。這一看,確實大為震驚。

民國初期,正定出土鎏金佛;中日古董商仗勢奪取聯手作弊發橫財


三個人都算是行家,佛像往炕上一放,三人都感到這不是平常之物。只見:佛像高有30多釐米,底座是蓮花寶座,上有八個欄杆,每個欄杆上有一尊高10多釐米的小佛,大佛慈祥端莊,小佛神態各異,相對呼應,渾然一體。金水厚實,封底完好,極其精美。

這是一尊極為罕見的,北魏皇家造鎏金釋迦摩尼青年形象造像。在當今,北朝的尤其是北魏的鎏金佛造像,那怕10釐米高的板凳佛也是炙手可熱、可遇不可求的熱門藏品,數量少、工藝精美、價值高。

看完了,三人對了下眼神,表面不表現,內心裡都驚歎見了“真佛”了。三人客客氣氣道了別,回京。

••扯大旗,仗人勢,佛像終到手。

回到京城,三人興奮之餘,緊急商議這事:其一,這樁買賣做成了,毫無疑問能掙大錢;其二,要想做成,必須得讓縣太爺不阻攔,讓這位農民不再猶豫、鬆手出讓。其三,不能失手,必須一次搞定,否則以後就可能泡湯了。

再三思量,三人達成統一意見:找個有權有勢的大人物,用他的權勢疏通關係、施加壓力來達到目的,這是最便捷、最有效的辦法。他們想到了一個大人物——王士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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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王士珍還真是個名副其實的大人物,他還是正定縣人,是北洋軍的骨幹支柱,袁世凱當政時,任袁世凱的陸海軍大元帥、陸軍總長,可以說是地位顯赫、權重勢大。袁世凱死後,他退下來沒事,也喜歡擺弄古玩,跟於老闆他哥和丁老闆有些往來和交集。

於是,帶上禮品古董,直奔王府拜訪王大人。進門稟報,說是與王總長共賞古董珍玩,這才得以召見。見面請了安,獻上古董,趁機說了收購鎏金佛一事。王士珍本來無意管這等小事,可一想也不是什麼大事,農民留著鎏金佛實在沒用,還不如賣了,可以改變生活。

王士珍不十分情願、也沒阻撓,就讓秘書給縣衙寫了封便函。三人道了謝,拿著便函就到了正定縣衙。縣太爺一看這是王總長親自過問的事,就做了順水人情,勸說這農民賣了得了,最後雙方以3萬大洋成交。

••與日本商人聯手作弊,大發橫財。

三人得到北魏鎏金佛的事,在京城古玩行當引起不大不小的轟動,各路人馬也是望風而動。其中一個人行動迅速,就是當時日本商會駐京的一個日本經理。

民國初期,正定出土鎏金佛;中日古董商仗勢奪取聯手作弊發橫財


這個人本人,平日裡的任務就是購買中國古董,跟於老闆打過交道、有交情。他一看佛像,認定是高級貨,便同於老闆商量怎麼一起掙錢。

兩個人私下偷偷商定,將這鎏金佛像,以15萬銀元的價格由日本商會購買,對外說是10萬成交,多出來的5 萬,兩人一人一半,各得2萬5千。這小日本心夠黑的,連自己家的商會都騙。

成本只有3萬的佛像,這樣算下來,於老闆哥和丁老闆每人得到3萬3千多,每人掙了2萬3千多;於老闆本人除了1萬元的本錢,淨賺了4萬8千多;日本人沒費勁,落了2萬5。這在民國初期,絕對是真金白金的大錢。至於王總長、縣太爺有沒有分點錢,那就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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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可嘆、可氣、可悲呀!在那個無秩序、缺法律、國力衰弱的年代,許多中國人往國外販賣古董,許多外國人來直接收購古董,有些人設立公司專門倒賣古董,無數的中國古代藝術瑰寶流失到了海外。痛心疾首啊!

放在當今中國,看她媽他們、它們誰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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