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才士之作,有得其用心


觀才士之作,有得其用心

“觀才士之所作,有以得其用心。”這句話,摘自晉代陸機《文賦·序》的開首語。我想,這是作為讀者的第一要義。以此為指針,我反覆琢磨了魯迅先生《壁下譯叢》中的一個篇章《以生命寫成的文章》,原作者是日本近代著名作家有島武郎。

這個篇章非常簡短,只有230來字,是魯迅先生從有島武郎的《藝術與生活》中選譯而成一個獨立的短篇。其主要內容是闡明“世界三聖”釋迦、基督、蘇格拉底都“沒有一個自己執筆所寫的東西遺給後世”,也就是“並不組織地將那大哲學發表出來”,“日常茶飯的談話,即是他們留給我們的大說教”。有島武郎稱其為“奇特的一致”,並以為這樣的人生作為“太特殊”。使人反省後,則是“我們的生活是怎樣像做戲,尤其是我似的以文筆為生活的大部分人們”。

如果是一般閱讀,則三、五分鐘即可知其大意,不過是遠古聖人不留墨字跡,而今人多有著述而已。但“得其用心”——魯迅先生為什麼要選擇翻譯這樣兩段文字,且獨立成篇呢?若是聯繫“藝術與生活”“以生命寫成的文章”的旨趣,這個短篇的思想內涵就非同小可,別有一種價值了。

必須承認的是,在釋迦、基督、蘇格拉底時代,他們“對自己臨近發生的事件”“人的質問”等“說些隨時隨地的意見”,是他們那個時代智者的常態,也是生活的常態,但我們作為後人觀之,不免會感到“奇特”“特殊”,但那確是他們生活的真實之所在,也就是他們“以生命寫成的文章”——“日常茶飯的談話,即是他們留給我們的大說教。”生活不故作姿態,純任自然,這就關乎“藝術真實與生活真實”的關係問題了。

藝術與生活到底是怎樣的關係呢?藝術應該反映生活的真實,但卻不是生活真實的“照搬”,而是將生活真實典型化以後,高於生活真實的藝術真實,其目的就在於將生活導向更高層次、更高境界的真善美。藝術反映生活的真實,是一種藝術化地對生活的表現和再現,但絕不能是偽飾生活,更不能粉飾生活,否則,就是遊戲生活了,亦即有島武郎所言“我們的生活是怎樣像做戲”。

坦誠地說,社會人生確如戲劇,也真是一場戲劇,但是,社會人生卻是不能“做戲”的,做戲的社會人生就是偽,就是假了。“魯迅眼光”最在於“打破虛偽,祛除遮蔽,誠以見真”,故而,魯迅先生選擇摘譯之,也就不難理解了,其譯著目的也即是可見的了。“以文筆為生活”,就要真切地去生活,就要真實地以自己的文筆去反映生活,去批判生活,在去偽存真中促進生活不斷走向更高的真善美。如是,也就是“以生命寫成的文章”。

我所見,真實於生活,真實地生活,是有非常的難度的,因為人們在一定程度上都是“怕真而善偽”的。所以,有島武郎先生所講的“我們的生活是怎樣的像做戲”,在當今還是不失其警醒社會人生之價值的,儘管其作品是寫於1922年;魯迅先生譯著之,也是別具隻眼,獨有一番心思的。

觀才士之作,有得其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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