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報送2018年省級政府購買公共演出服務劇(節)目的通知

各設區市、楊淩示範區、韓城市、西鹹新區、省管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省戲曲研究院,各相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提高文化軟實力和影響力,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根據《陝西省級政府購買公共演出服務活動試行方案》(陝財辦教〔2012〕305號)及近年來政府購買公共演出服務工作實施的具體情況,現將2018年度省級政府購買公共演出服務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以“政府買單、群眾看戲”為原則,以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為出發點,著眼於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積極、健康、向上的精神食糧,擴大優秀藝術作品的創造力、傳播力、影響力,最大限度發揮文藝作品的引領作用。

二、購買計劃

(一)一般購買

以成本價購買具有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且滿足人民過上美好生活新期待的舞臺藝術作品,重點在縣及縣以下的鎮村、社區開展文化惠民演出。此類作品主要從省、市、縣三級國有文藝院團和入選“陝西省民營文藝院團數據庫”的部分民營文藝院團中購買。

(二)專項購買

1.全面貫徹落實十九大精神,發揮文藝演出在“扶志扶智”中的重要作用,購買100場以扶貧為主題的文藝演出,深入全省國定貧困縣、深度貧困縣、連片特困縣,開展扶貧文藝巡演。

2.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支持戲曲傳承發展的若干政策》(國辦發〔2015〕52號),中宣部、教育部、財政部、文化部4部門聯合印發《中共中央宣傳部等印發的通知》(中宣發〔2017〕26號)要求,購買200場秦腔等地方戲曲走進全省大專院校、中小學,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和發展戲曲藝術。

3.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給內蒙古自治區蘇尼特右旗烏蘭牧騎隊員們的回信精神,購買100場文藝演出,在元旦春節期間,開展“我的中國夢─文化進萬家”活動,以文藝小分隊的形式,深入鎮村,為廣大基層群眾送去歡樂和文明,傳遞黨的聲音和關懷。

4.為慶祝改革開放40週年,購買一批優秀現實題材劇目,於今年下半年舉辦全省優秀劇目展演(具體通知,另行印發)。

5.購買一定數量的群星獎優秀作品,深入基層一線進行一定場次的惠民演出(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三、申報條件

(一)申報參演的劇目必須具有較高的藝術水準和社會影響力,較強的演員陣容和舞臺裝備,確保優秀劇(節)目參演,保證演出質量。

(二)各申報主體須向省文化廳提供演出資質、演出實力等相關證明材料,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文化主管部門頒發的演出許可證,工商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

2.演員、音樂、舞美等門類齊全的演職人員陣容名單,能夠承擔演出的燈光、音響、佈景等齊全有效的舞臺設備清單;

3.日常演出的節目單。戲曲類須提供五臺本戲、五臺摺子戲和一臺綜藝節目;歌舞類須提供二臺音樂舞蹈節目;話劇、兒童劇類須提供二臺劇目和一臺綜藝節目;曲藝類須提供二臺曲藝綜合節目;音樂類須提供二臺演出節目。

4.獲得省級以上獎項的演出院團,可提供獲獎證書。

5.其他能證明演出實力的證明材料。

(三)各類申報表由各市級文化主管部門統一填寫,連同申報材料一併於6月15日前報送至省文化廳藝術處(申報表電子版發送至指定郵箱),省文化廳不單獨受理。省級院團直接報送。

四、有關要求

(一)嚴格審查。各級文化主管部門要統籌開展好申報工作,嚴格按照申報條件對申報劇目和申報主體進行預審,把社會反響好、群眾期望高的優秀作品納進來,並按要求上報。省文化廳將聯合省財政廳按規定組建專家組,對上報作品進行評審,確定購買劇目及場次、金額。

(二)加強監督。省文化廳將對惠民演出進行常態化抽查,並引入第三方進行績效評估,如發現有不服從省文化廳演出安排,演出轉包、降低質量、弄虛作假等現象,演出單位將被納入“黑名單”,並向社會公佈,限制其3年內不得參與購買演出服務。各級文化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省文化廳做好監督工作,確保政府購買的惠民演出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三)全程跟蹤。各市級文化主管部門於每個月25日前,將所屬演出單位下一月演出劇目、演出地點、演出時間等彙總統一報省文化廳,省文化廳將在網站和微信平臺公佈,便於群眾參加活動,便於社會進行監督。省級院團相關演出信息直接報省文化廳藝術處。

(四)考評激勵。省文化廳、省財政廳將依據有關規定及合同條款,對演出院團的演出做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並對演出質量進行考評。每年評選出10個優秀演出服務單位,並在下一年度的購買演出場次上給予傾斜。

聯繫人:聶慧東

電 話:029-87374205(兼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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