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更換審計機構是重大事項 這16家公司仍解聘了瑞華所

中國經濟週刊—金臺資本組 記者 孫庭陽

吉林森工(600189.SH)3月3日收到上交所監管函,因其 2月29日解聘瑞華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瑞華所”),改聘其它會計師事務所為審計機構。現在正處於A股上市公司公佈2019年年報時段內,證券市場及監管層對上市公司更換審計機構格外關注。

據《中國經濟週刊》記者統計,從今年年初至3月4日,共有35家上市公司更換了審計機構,其中,除了吉林森工外,還有堅朗五金(002791.SZ)、英傑電氣(300820.SZ)等16家A股上市公司“炒掉”了瑞華所,擬選聘新的會計師事務所為審計機構(編者注:需經過各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後生效)。

解聘瑞華所的16家公司

更换审计机构是重大事项 这16家公司仍解聘了瑞华所

據Wind統計,瑞華所在2018年負責325家A股上市公司的年報審計,業內排第3名。到目前瑞華所則只負責32家公司,已有294家公司將其解聘,排名滑落到第30名。

會計師變動是誘因之一

吉林森工更換年報審計機構,距離年報預約披露時間不足兩個月。“更換年報審計機構事項是會對上市公司披露年報產生影響的重大事項,進而影響到公司股價和投資者預期。”上交所要求,吉林森工要按照公告格式指引補充披露這次變更。

吉林森工需要披露變更的原因。上交所監管函稱,吉林森工此前披露因參股子公司計提大額壞賬準備導致公司業績預虧的公告,上交所對該事項發函問詢,要求(瑞華所)會計師就相關問題發表意見。吉林森工和會計師尚未回覆上述問詢,上述事項與更換年審機構是否有關聯?

翻閱上市公司年初以來更換審計機構的公告,對於更換原因,多數為“考慮公司戰略發展和整體審計的需要”,但也有具體原因。

英傑電氣因註冊會計師跳槽而解聘瑞華所。英傑電氣2月27日公告稱,瑞華所四川分所負責公司歷年審計業務的項目團隊已整體加入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成都分所(個別人員正在辦理相關手續),因英傑電氣業務發展情況及保證審計工作連續性的需要,終止與瑞華所的合作,擬改聘信永中和所為公司2019年度財務審計機構。

《中國經濟週刊》記者查閱英傑電氣2018年及此前年報,審計簽字註冊會計師是王慶、顧宏謀兩人。這兩人在2018年還審計了四川路橋(600039.SH)和紅日藥業(300026.SZ)。此外,王慶與另一位註冊會計師陽曆還是海思科(002653.SZ)審計簽字註冊會計師。

四川路橋於2019年10月份、紅日藥業和海思科於同年12月份,各自終止了與瑞華所的合作,擬改聘機構都是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

同樣的事情也發生在龍軟科技(688078.SH), 因原負責公司的審計師團隊離開瑞華所加入中審眾環會計師事務所,考慮公司業務發展情況和整體審計的需要,為保持審計工作的一致性和連續性, 龍軟科技解聘瑞華所,擬改聘中審眾環會計師事務所負責審計。

瑞華所頻頻被監管層處罰

近些年,瑞華所頻繁被證監會等機構處罰。

2019年6月份,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發布的《2018年度業務收入前100家會計師事務所信息》,瑞華所2018年度業務收入在會計師事務所排名第6,註冊會計師2266名,在這100家公司中排名第一,同時也披露了瑞華所2016年至2018年共受到5次行政處罰,分別被證監會、證監會廣東監管局和深圳監管局等處罰。

公開信息顯示,在亞太實業(000691.SZ)、勤上光電002638.SZ)、鍵橋通訊(002316.SZ)(現名亞聯發展)和華澤鈷鎳(已退市)的年報,還有振隆特產IPO的審計中,瑞華所違規,接連被證監會處罰。

2019年7月份,因*ST康得(002450.SZ)涉嫌信披違法、財務造假,負責審計的瑞華所被證監會立案調查,造成29家公司IPO項目被暫停,同時被暫停的還有再融資項目。

例如,當時正在運作公開發行可轉債項目的萬達電影(002739.SZ)稱,公司聘請的審計機構瑞華所,因在執行其他上市公司審計業務中涉嫌違反證券相關法律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尚未最終結案,對可轉債申請中止審查。同年8月27日此項目恢復,同年12月份,萬達電影解聘了瑞華所,改聘其它機構。

2019年8月份,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開庭公告顯示,瑞華所不服證監會處罰,把證監會告上法庭,案件於8月27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審判結果當時未公佈。

此外,因為與上市公司有分歧而被“炒”的例子也有。瑞華所負責天成控股(600112.SH)2016年年報的審計,因2017年一項資產置換事項的收益確認,瑞華所的會計師與天成控股管理層發生分歧,2017年7月份瑞華所被天成控股解聘。2018年11月份證監會對天成控股及原五名高管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天成控股在那次資產置換事項的收益確認條件尚不具備的情形下,提前確認了資產置換收益,使得發佈的2016年度業績扭虧為盈公告與實際情況嚴重不符,構成虛假記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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