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 甘州區院介入“大棚房”專項整治工作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切實加強耕地保護,堅決遏制農地非農化現象,按照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關於開展“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堅決遏制農地非農化方案的通知》及省市區委、省市區人民政府對“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的安排部署,我院迅速啟動訴前調查程序,深入烏江鎮、長安鎮、上秦鎮等相關鄉鎮,對轄區內的“大棚房”、設施農用地改變用途及未批先建違法用地情況進行了實地踏勘,並調取相關證據材料。

甘州區院介入“大棚房”專項整治工作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甘肅省實施土地管理法辦法(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察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相關規定,本院向張掖市國土資源局甘州分局、甘州區烏江鎮、長安鎮、上秦鎮人民政府發出訴前檢察建議4份,建議上述鄉鎮部門嚴格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治方案,做好違法佔用農用地建設非農設施的整改工作。

甘州區院介入“大棚房”專項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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