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部署要求,進一步加強對各地各部門推動企業有序復工復產和復工復產企業自身疫情防控情況的監督,自治區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全面受理企業復工復產中的違紀違法問題信訪舉報,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受理範圍
1.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關於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決策部署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通等問題;
2.落實自治區關於企業復工復產政策措施不到位,在復工復產企業組織用工、金融信貸、減輕經營負擔、優化政策服務等方面不擔當不作為、推諉扯皮、弄虛作假、失職瀆職等問題;
3.違反規定要求復工復產企業反覆統計數據、多頭報送材料等增加企業負擔,以及其他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
4.以疫情防控為藉口,向復工復產企業亂攤派、亂收費、亂罰款、亂募捐,“吃拿卡要”等違紀違法問題;
5.復工復產企業對自身防控不重視、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存在風險隱患等問題;
6.企業復工復產中存在的其他違紀違法問題。
二、舉報方式
(一)電話舉報
1.自治區紀委監委:0991—12388(24小時受理)
2.各地州市紀委監委:區號—12388(24小時受理)
(二)網站舉報:
http://xinjiang.12388.gov.cn
(四)來信舉報:烏魯木齊市天山區東風路10號自治區紀委監委信訪室,郵編:830002
歡迎廣大群眾如實反映、積極提供企業復工復產中的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全區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將對舉報人和舉報內容嚴格保密,依法保護舉報人合法權益。
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監察委員會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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