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3 網籌金融:變相現金貸的手法及特點

網籌金融:變相現金貸的手法及特點

一、手機“回租貸”

手機回租貸款指的是用戶將手機“抵押”給平臺(非法律意義上的抵押)。通過電子合同的簽訂,暫時把手機的所有權和處分權移交給平臺,手機不用郵寄給平臺,此時平臺會估測出手機的價款並支付給用戶相應金額。換句話說,就是平臺“回收”了手機,但手機還在用戶手裡。之後,用戶選擇租期,租用自己的手機。此時平臺把“回收”的手機又出租給用戶。到期後,用戶可以選擇繼續租用(續租)或者贖回自己的手機。續租需支付給平臺相應的租金,贖回手機需支付給平臺回租手機時等同的金額和租期產生的租金,然後結束訂單,手機的所有權和處分權歸還給用戶。

有數據顯示,“回租貸”相關平臺已逾100個,註冊客戶數百萬人,大多數目標客戶鎖定為大學生。利率畸高,一般年化利率在300%以上,個別甚至超過1000%。在分析人士看來,此類手機回租模式,實際上是打著手機回租幌子的現金貸業務,不僅暗藏合規風險,用戶隱私安全也難以保障。

二、貸款過程中搭售其他商品,變相抬高利率

有些平臺強行要求貸款客戶辦理會員卡、高價購買商品等,變相抬高利率,其中名義年化利率36%;如算上購卡成本,實際年化利率可高達291.9%。

值得注意的是,6月1日,北京市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已經對通過出售會員卡、會員服務的形式收費的行為作出風險提示,要求各機構審慎對待在借款本金中一次性扣去費用的收費方式。北京市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表示,近期接收到多起投訴稱,某些平臺通過出售會員卡、會員服務的形式,由借款人的借款本金中一次性扣取費用。“此種做法增加借款人綜合融資成本,並可能涉及收取“砍頭息”等問題。”

三、故意導致借款人逾期

有些平臺存在故意導致借款人逾期問題,公益性互聯網消費投訴服務平臺“21聚投訴”梳理發現,5月1日-15日,該機構接到類似投訴21筆,涉及13家網絡借貸平合。相關平臺未自動扣劃借款,借款人主動將錢打給平臺還款失敗。貸款逾期後,平臺恢復正常,電話通知客戶逾期,並收取很高的逾期費用。

業內人士認為,在這種情況下,一方面借款人承擔了高昂的借款成本;另一方面,容易滋生借款人“以貸養貸”。

四、通過虛假購物再轉賣發放貸款

部分平臺的套路是:用戶下單購買商品,但無需支付貨款,直接申請退款或轉賣變現,轉賣成功後即可獲得資金;平臺賺取延遲付款費和轉賣撮合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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