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0 這些企業請注意:一年2次不誠信 投標權限將鎖定

企業投標惠州房建市政類施工監理項目,需對投標行為出具信用承諾書。日前,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聯合印發《關於房建市政類施工監理項目推行信用承諾制優化招投標活動流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信用承諾書》應作為項目招投標的報名資料主要內容之一,保證企業資料與參與投標人員身份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將信用承諾書作為投標報名資料

《通知》提出,根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等14部委令第39號)第三十一條的規定,投標人在參加建設工程項目投標活動前應對其投標行為作出自我承諾並出具承諾書,保證企業資料與參與投標人員身份的真實性和有效性。為此,惠州結合實際,在房建市政類施工監理項目推行信用承諾制。

《信用承諾書》應作為報名資料主要內容之一,按規定加蓋企業公章與報名資料複印件及原件一起密封包裝。

此外,此類項目招投標中還將取消投標人報名資料預審環節,將其優化合併到開評標環節一併進行,在確定正式投標人後再進行投標人報名資料審查工作。

不誠信行為一經認定將實施聯合懲戒

聯合懲戒在此領域同樣適用。根據《通知》,投標人應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投標人需對公司的投標行為負責。

對於提供安全生產許可證失效或被暫扣、偽造虛假證件、冒名頂替參加開標會議、存在重複報名或者報名後不進行網上填報價、不繳交投標保證金、不在網上遞交標書及不同投標人委託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投標事宜等情形的,系統將記入不誠信記錄,並向行政監督部門推送,不誠信行為一經行政監管部門認定,實施聯合懲戒。

東時記者獲悉,企業的不誠信行為一經認定,除了受到相關部門按規定處理外,還將通過市住建局信用信息平臺推送至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建設工程招投標業務系統,並同步在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公示。

凡一年內累計不誠信行為超過2次(含2次,按照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公示信息數據統計)的,交易平臺系統將對該投標人及其交易員的系統操作權限鎖定,一年內,禁止投標人及其交易員在建設工程招投標業務系統進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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彙報全媒體記者:馮麗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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