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1 小區內的瓜果,也不能隨意採摘

小區內的瓜果,也不能隨意採摘

喬志峰

小區內的瓜果,業主可隨意採摘嗎?眼看著小區裡的楊梅陸續“遭殃”,長沙鑫遠和城小區乾脆在5月23日上午舉辦了一次楊梅節遊園活動。前期由物業公司統一採摘的楊梅,經過清洗,添加薑絲、白砂糖等作料,包裝打包後,再分發給業主。此舉把麻煩變成了節日,居民很高興,物業也鬆了一口氣,野蠻採摘已經不見了蹤跡。(5月31日掌上長沙)

小區內的瓜果,也不能隨意採摘

​小區內的瓜果,業主可以隨意採摘嗎?有爭議。類似爭議,還存在於道路旁、公園裡那些公共區域種植的果樹。我們經常能看到有人隨意採摘,一副旁若無人的樣子。殊不知,樹木被其折騰得枝葉橫飛,對其自身而言也存在安全隱患。

這兩天還有個新聞備受關注,廣州六旬老人吳某在景區遊玩時上樹摘楊梅,樹枝斷裂致其不慎摔落身亡,家屬向景區索賠60多萬,最終法院判決賠償4.5萬餘元。法院的判決,當然有法律依據。值得反思的是,為何事情搞到了這步田地。老人墜亡、景區賠款,無疑是雙輸的結局。

小區內的瓜果,也不能隨意採摘

​兩相對比,長沙這個小區的做法就非常好,把麻煩變成節日,既做到了物盡其用,也防止了不文明行為,同時還增進了小區業主、物業和業主之間的互動交流和彼此的信任,這個先進經驗值得學習和推廣。

實際上,採槐花、摘果子,都是不文明行為,都會對公共場所的綠化景觀帶來破壞,誰都不能隨意採摘。但有人也提出,那些花果都是好東西,市民拿回家也是物盡其用,不至於暴殄天物。這種說法也有道理,可無論怎樣,都不能成為隨意損害公物的理由。

小區的瓜果可以分給業主,公共場所的怎麼處理呢?我有個建議:園林和市政部門做好對城市綠化的保護和巡查,及時制止不文明行為。同時,對瓜果進行採摘,送往敬老院等福利機構。如此一來,既維護了正常的城市秩序和環境,也避免了浪費,豈不兩全其美?

小區內的瓜果,也不能隨意採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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